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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学生好奇心”写入三个阶段的教师标准
2011年12月13日 作者:周逸梅 来源:京华时报
“培养学生好奇心”写入教师标准 三大教师标准征求意见 强调尊重学生个体差异 本报讯 (记者 周逸梅)昨天(12日,下同),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幼儿园、小学及中学教师三大教师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在意见稿中,提出无论是幼儿园、小学还是中学教师,都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中国学生在创造力上的缺乏一直被诟病,此次意见稿将“培养学生好奇心”写入了三个阶段的教师标准。
教师专业化水平亟待提升
征求意见公告指出,三个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同时,也将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需要广大教师共同参与、共同完善和共同实施,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监督。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人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教育改革的深入,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总体上还有些不适应。教师专业化水平亟待提升,教师职业吸引力亟待进一步增强,教师资源配置亟待改善,教师管理机制亟待完善。制定教师专业标准,明确教师专业素质要求,是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意见稿强调学生主体地位
该负责人指出,这套标准一个亮点是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要求教师要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为学生提供适宜的教育,促进每个学生主动、生动活泼地发展。 三个标准除了存在很多共性以外,还根据学生成长的不同阶段、心智和身体成熟的不同程度,制定了个性化的要求。针对目前社会非常关注的性健康教育方面,在小学生教师专业标准提到:“小学教师要掌握对小学生进行青春期和性健康教育的知识和方法。”
教育部目前面向全国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意见建议,征集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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