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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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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7 19:01: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建立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网络

 
作者:王运宏   



家庭教育指导是指有关专业人员或社会机构对实施家庭教育的成员(主要是父母)从理论、方法、内容和技术等方面进行指导,确保家庭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当前大部分父母关注孩子成长,并增加智力投资,把更多的时间、精力渗透到子女的教育中。但富裕家庭与非富裕家庭之间、知识分子家庭与非知识分子家庭之间、城市家庭与乡村家庭之间,其家庭教育有相当大的不平衡,并造成了儿童间接受教育水平的差别。而在当前的家庭教育中,误区也很多:以“神童”教育替代早期教育,以知识教育替代智力开发,以智力开发替代素质教育,以传统的礼规教育替代现代文明教育;一些父母过分注重孩子的分数,忽视人格养成和道德发展;有些家长的高期望值造成孩子的过分压力,家庭教育的功利主义相当严重。家庭教育不能支持儿童快乐成长,这种不理性的状态呼唤家庭教育指导须广泛有效地开展。遗憾的是,家庭教育指导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社会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还处在相当粗放的状态;家庭教育研究与专业人员的培训还相当欠缺;一些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尚在建立之中,但远未形成网络,且教育培训误区甚多;媒介日益成为父母教育的重要渠道,但媒介传播的教育理论、教育方式等过于泛滥。我们要做的是,建立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网络,使更多的父母能够接受科学的教育培训。

一、提高家庭教育地位,理顺家庭教育指导体制
家庭教育是群体教育的先决条件,是整个教育系统大厦的基础。我国有着良好的支持家庭教育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党和政府也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200110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多处提到家庭教育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1]20025月全国妇联、教育部联合制定下发了《全国家庭教育工作规划》;20034月,教育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卫生部、全国妇联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教育部门要具体指导和推动家庭幼儿教育,与卫生部门合作,共同开展0-6岁儿童家长的科学幼儿指导;教育部门要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的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构,幼儿园要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充分利用幼儿园和社区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促进幼儿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尽管如此,整个社会对教育的关注基本上集中于学校教育,相当一部分行政部门及主管领导以及广大教育工作者,很少意识到家庭教育也是教育事业的一部分,即使意识到了也没有意识到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性。国家采取完备的条件与成熟的措施进行教师教育,但家庭教育指导的机构与场所还相当有限。在妇联系统,一些针对母亲的教育场所比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被改建为酒楼、招待所,即使有条件开展家教指导的地区,也未能经常开展教育培训,且教育内容与教育方式不切合父母口味。农村地区的家长几乎难有家长培训。

家庭教育既然是教育的事情,教育行政部门就不能免其责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推行父母教育的条件首先是要有固定的场所,其次是有基本达到要求的师资。与计生、体育部门以及妇联、共青团组织相比,能够拥有此优势的是教育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分布于各城市社区与乡村,人们对学校与教师的置信度,都能使家庭教育指导在学校更切实可行。目前,由于教育事务繁多,教育行政部门未能将家庭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认真抓起来。国家应明确教育行政部门为主联系各种社会力量负责中小学校家长学校督建,拟定标准与实施细则,通过学校与广大教师,将家教指导工作从学龄段往前延伸。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家庭教育的管理,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指导与督促各级中小学的家长学校建设,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的理论方法研究,在相应的教育活动中列入家庭教育的内容,奖励优秀从事家庭教育的专职与兼职人员;联系新闻出版部门对家教图书与期刊进行管理,对家庭教育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发布与家庭教育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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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7 19:02:09 | 只看该作者
二、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与专业人员的培训
家庭教育指导呼唤着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规律和方法,而其本身也要讲究科学性。当前,我国从事高水平家庭教育研究的机构还不多,特别是省级以上教育科研机构、师范院校都很少设立专职家庭教育研究机构,缺乏专职的家庭教育研究人员与教学人员。比如,仅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与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设立了家庭教育研究所,更多的研究是由一些家教协会、家教学会等群众性的组织以及中学设立的家教研究会等来进行,完成的也是一些层次不是很高的课题。这些研究,往往只局限于对一些现状的调查描述,缺乏理论探讨,研究方向缺乏借鉴、比较和积累。同一层次的重复性议论较多,可比性研究或在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上进行更深入地开创性研究较少。另外,大部分师范院校未能设立相应的课程,难以为未来教师指导家长时打下理论基础,在职教师的培训也未能将家庭教育学列入相应的培训课程。专职人员过少、专业知识贫乏制约了科学家庭教育理论向家庭有效传递,农村地区的家庭教育还停留在相当传统的层面中,根本不理会现代家庭教育思想与方法在子女教育中的作用。当前广大父母对家庭教育持续高涨的热情,更需要科学的理论与方法指导他们的家教实践,为此需要发动各有关学科研究人员和实践工作者,理论联系实际,共同探讨家庭教育问题,即借助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文化学、人类学、伦理学等学科的视野、方法论和研究成果,找到自己的研究范式,将理论系统化、逻辑化,形成家庭教育完整的理论体系。
幼儿园教师与中小学教师熟悉儿童成长规律,了解孩子成长的信息。有了教师这一广泛分布的教育者,家庭教育理论就可以从教师个人、教师家庭以及教师与学生家长的交往中成梯级式向社会广泛传播[2]。师范院校开设相关家教课程,能使将来成为教师的学生,更容易从家庭的角度理解孩子、理解教育教学,也可以成为各类家长学校的主讲人。成熟的社区组织要有成熟的家庭教育指导人员,并选择接受过家庭教育相关培训的人员担当。中介组织从事家庭教育活动与咨询人员,除了合格教师担当外,其他人员都要接受培训,首先达到儿童教育的基本要求。

三.发挥学校、社区、媒体以及其他中介机构推广科学家教理论的作用
学校、社区、媒体以及其他中介机构,在推广科学的家教理论方面,都担当了重要的角色,但影响的程度与效果是不相同的,单纯依赖某一方面,是难以覆盖给所有青少年儿童的家长。只有形成网络,才能更广泛更有效地指导城乡家庭教育实践。

1、学校。虽然各级学校与一部分幼儿园近年来纷纷成立家长学校,但远没有普及,有相当一部分家长学校还停留在一块牌子与几位列入名单的人员中,没有专职人员从事家长指导与父母教育工作。有些家长学校组织开展家长培训,一般会用比较模式化的教材,内容生硬陈旧。有些家长学校收费过多,让父母反感。示范性的家长学校还不多,有些家长学校将家长召集起来,进行的不是趣味化的培训,而是教训式的培训,且不能定期开展培训。

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最好能采取专职家教老师与班级科任教师联手,分年级分类型进行。家长学校不能将家教理论一次性讲授给父母,以防消化不良。家长学校还应该主动接受父母咨询,随时解答家长的疑难问题。同时,还可以聘请家教指导专家来校讲座,请优秀父母进行家教经验介绍,编写家教读本与父母报,推荐优秀家教报刊与书籍。此外,学校还可以开设家教网站,方便父母查阅。学校班主任由于与家长的密切联系及其在学生中的权威,在传播家教理论方面具有重要地位。学校选聘班主任时,不但要考虑其组织管理与教育学生的能力,还要看他们与家长打交道以及影响家长的能力,使他们能够有形无形地推广家教理论、经验与改进父母教育子女的不良方法。

2 、社区。社区在人们生活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社区家庭教育指导还相当薄弱,很多社区没有很经常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现代社区要从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形成良好的家教氛围。

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可以利用社区就近的便利,创办“社区家长学校”,可联系社区内的学校,聘请有关老师与专家进行家庭教育现场讲座与面对面指导。社区还可以组织文明家庭评选,将家庭教育作为评选的一项内容,邀请优秀家长与社区内的家长交流,定期推出家庭教育墙板报、板报。单位是中国稳固的社会现象,目前有相当比例的人因人事、职业关系而生活在单位或单位周围。很多单位都有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利用单位组织对已经是父母的职工或即将成为父母的职工在业余时间进行父母教育,不仅可以被职工看作精神福利,而且能够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增加单位人际团结与协作。

农村社区更是家庭教育实施粗放的地区,大部分家长传给孩子的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几句现成话,有相当一部分家长对子女的要求是少交学费,别学坏,能够给家里做点活,哪还有什么智力开发、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当前,要改变这种现状,有条件的乡村可聘请高一级学校的教师父母来村进行教育讲座,发挥文化程度较高的家长的带动作用,力推现代家庭教育理论与科学家教方法向乡村靠近。

3、传媒。媒介分为纸媒介与电子媒介。在纸媒介中,家庭教育指导书籍几乎占据了半壁江山。我国目前有专门的家庭教育报刊约30多种,同时还有相当多的报刊开辟了诸如“家庭教育”、“父母学校”、“家长沙龙”这样的专栏。电子媒介主要以网络为主,一些与家庭教育有关的部门、学会、协会等机构以及学校都开设了相关网络或栏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传媒的生产和传播必然受市场规律的支配,商业化运作无可避免。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市场经济利润原则的负面作用,使得媒介产品的生产与传播,刻意诱惑家长,迎合家长,相当多的理念与方法过于简单,经不起推敲,有些媒介直接以考试为中心;概念化模式化以及互相矛盾的教育知识使得父母眼花缭乱,无所适从,降低了媒介应有的教育作用。

大众传媒是家庭教育指导相当重要的力量,在介绍与推广先进家教理论的时候,应该具有专业知识和质疑的精神,对社会的各种说法有一定的知识准备。媒体在进行家庭理论推广过程中,要坚守自己的社会职责,尽力把家长引入科学的教育领域,排除一些花里胡哨的说法和口号。媒体从业人员要不断学习家庭教育专业理论,超越感性经验的局限,不被喧嚣一时的说法或者商业宣传牵制,坚定正确的家庭教育专业方向。同时,家庭教育期刊、广播、电视、网站受众具有年龄跨度大、地域范围广的特点,家庭教育知识的表达方式需要通俗、简洁、易懂,同时,也要讲究学术表述的规范,使传播的家庭教育知识既有可读性又有可靠性。

4 、中介机构。家庭教育尤其是早期教育存在很大的市场,这样的市场催生了一些从事家教指导与咨询机构的形成。因为有赢利的需要,这些机构服务的范围集中于那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赢利性的中介机构参与家庭教育咨询与策划,关键在于从业人员的高素质。因此这类公司注册时,有关部门一定要将经营人员的个人素质与从教经历列为重要内容。这样的机构应该聘请一些教育专家与家教专家担纲指导方可注册,组织大型活动时应该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与教研机构应该支持这类机构开展有意义的培训指导活动。这类机构的发展方向应该专业化,家教指导的方式可以多样化,要以高质量与优质服务来扩大自己的服务范围,而不是从事简单的招生中介与图书经营。每一个这样的机构都要形成自己的特色,特别要防止欺诈行为的产生与漫延。

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指导培训机构一般集中在妇女联合会、人口与计生部门、卫生部门、体育部门以及共青团组织内部,比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人口教育中心,健康教育所、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国家明确这些机构义务开展不同时期与不同类别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与父母教育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一部分此类机构利用这些场所进行有偿培训,不要改建为酒楼与招待所,扭曲了其应有的社会职能。国家应该明确这些机构开展有意义的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工作。

(作者单位系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主要参考文献:
[1]杨辛.德育创新:学校、家庭、社会[J].教育科学研究.2005,2
[2] 周兢.走出“幼儿早期阅读教育”的误区[J].早期教育,2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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