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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美忠案例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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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1 14:0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范美忠案例的学术价值
刘支书助理   
        从常理来看,范美忠一事,是非曲直一目了然,第一错在不该抛弃学生,第二错在用极端自私理由辩解,并有将极端自私与自由主义捆绑在一起的嫌疑,第二点错误尤其不能让人原谅,既招致了道德感强烈的人们的批评,也招到了自由主义者批评,他们想将自由与自私自利的范美忠切割开。教员有责任帮助学生逃脱灾难,这是不成文的起码职业道德,甚至也应该是教员本能的条件反射。我相信每一个正常的人都看到清,想得到,谁跟他站在一起谁就跟大家过不去,就等于支持他挑战人类道德共识的底线,换句话说,范美忠不是东西,你也不是东西!那么,为什么我在内心里支持他呢?

        你不能用“为朋友两肋插刀”的理由来解释,那你是高估了我的人品而低估了范美忠的复杂性,在危机来临时,我不插朋友两刀就不错了。我支持的不是他地震时的做法,而是他写出来的良苦用心和勇气。范美忠是那种简单而复杂、成熟而幼稚、内心强大而又敏感易伤、骄傲而谦虚、过分自我而又信仰上帝的人,许多看起来完全相反的品质居然和谐地统一在了一起,从人格的复杂性和矛盾性来看,他很象《菊与刀》里的日本人。他在赞扬文学、电影等艺术作品时,常用的一句赞美之词是“丰富性、可阐释性”,这种艺术取向是源于他自身的丰富以及由此产生地对更丰富的渴求,所以,你对他“以身试法”的做法,只从道德一个维度来认识他、评价他,我想,你把他简单化了,你只触及到他的皮毛。换句话说,你对他道德的批评根本就伤及不了他一根毫毛。道德问题原本就是他主动送给你吃的一颗棋子,他不会心疼,他有更大的阴谋!

        在人类精神成长的历史当中,伟大的先哲们告诉过我们一个基本的原则:如果我们不愿意赞赏那些博学而智慧的大师们曾经赞赏的观点或者人物,那你最好不要追随自己的经验和幻想,而是研究那些观点和人物,直到我们知道应该怎样赞赏和赞赏什么;如果我们不能把赞赏和知识结合起来,那我们宁愿相信自己一无所知,而不要相信大师们错了。这个原则下的谦卑是一种智慧,自负则是一种愚昧。

        所以,当爱因斯坦说,时间是可逆的时候,你千万不要根据自己已有的宏观低速领域的经验和知识来判断——爱因斯坦说胡话。当一个大家公认的智慧的大脑说出一些明显违背常识的话时,我们不要急于反驳,有能力反驳常识错误的人成千上万,不差你一个。我们应该做的是,首先考察他的精神状况是否正常,如果精神状况正常,那么,我们要问问自己,他为什么要说这样明显违背常识常理的话?其中,有没有我们没看透的东西存在?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认为我是故意将简单问题复杂化,以达到搅浑水为范美忠开脱的目的。如果你这样想,对不起,我必须说,你还是自负了,你比范美忠更自负,你只相信眼前看到的,只相信生活中对“善”的定义,而拒绝思考也许还存在一种更大的“善”。追求更大的“善”,就是范美忠阴谋做在!

        “求真比唯美更有价值”,这是范美忠又一个文学价值取向,也正是他喜欢鲁迅、陀斯妥耶夫斯基和昆德拉而拒绝中国文学的原因,顺便说一句,他偶尔也推崇的少数中国作品,比如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也是基于真实细腻的艺术观。真实,往往是残酷的,没有强大内心的人很难承受真实;同时,真实往往也有着一种邪恶的魅力,促使人走极端——不仅追求艺术真实也追求生活真实。活在真实中,是范美忠的最高理想,他就是这样一个被真实所诱惑而屡屡在现实中吃亏的人。他生错了地方,他生在了一个不虚伪就没有好日子过的国度,冲突不可避免。

        在我打过交道的人当中,他是我所见过的最真实的人,真实到经常置人于尴尬境地。我曾经在几年前一篇谈及他的文章中说:“他的身上仿佛存在一套昂贵的警报系统,一遇到虚假就铃声大作”。他对虚伪的愤恨程度远远超过对丑陋,他可以容忍欧阳锋,但绝对不能容忍岳不群。

        以上交代这些等于语文课交代作者生平,有助于大家理解文本,接下来就该介绍写作背景了。为什么他要在宣传捐款献血以及舍己救人的感人气氛中出来泼冷水,说“贪夫殉财,烈士殉名!”一类招骂的话。为了突出自己不殉任何事物,甚至不惜牺牲自己母亲,说“(地震时)母亲也不救“之类挑战社会道德共识的蠢话?

        起因如他自己所说,“是王石事件、刘翔姚明事件以及有人号召抵制某些外企的事件……从媒体的报道和社会舆论中感觉到了某种遮蔽和某种对牺牲道德的宣扬和暗示甚至伴随这种标准而来的道德绑架”,换句话说,他看到一些真诚的道德表演,这就犯了他的大忌。一般人也是知道这些东西的,但因为习惯了并不往心里去,顶多就是在私下嘀咕几句,绝不会在全国人民难得一次的良心复苏和相互感动的气氛中煞风景,但是,他会,而且以一种决绝的方式站在了道德表演的另一端——我极端自私,你要咋样?

        在崇高、道德底线、自私、极端自私四个层次中,当他看不惯舆论逼迫王石姚明必须崇高而不能选择做正常人时,他愤怒了,他出手了。为了增加反击力度,他把自己出发点刻意调整到了极端自私,他要把真实推到极致,推到别人接受不了的程度,推到不真实地程度,所以认下了许多不真实的罪行,比如“母亲都不救”,据我了解,他是几弟兄中对母亲最孝顺的。在他看来,矫枉必须过正,才能稍稍撼动一下中国人不可救药的道德压迫和伪道德。

        有一定阅历的人,大多不相信他事后的解释,他说:“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其实,在那种间不容发之际,哪有考虑什么自由公正,更大的可能是当时吓慌了,来不及考虑到学生。当学生质问他时,其实他只需要承认自己怕死,所以慌了手脚就完了。或许是怕人笑话自己怕死,所以,临时把“自由公正”搬出来壮胆。

        后来,他在《我为什么写〈地动山摇那一刻〉》中坦白,当时并没有那段解释,是写文章时杜撰的。当时他对学生的解释只有简单一句话:“我从来不是一个勇于献身的人,只关心自己的生命,你们不知道吗?上次半夜火灾时,我也逃得很快。”显然,这个解释要真实得多——他只想掩饰逃跑的尴尬。那么,为什么他要杜撰那段引起最多谩骂的话呢?

     显然,他有借机挑衅道德家的意图,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想刺刺某些道德家”。你们不是很崇高吗,我跟你们不是一伙的,我他妈极端卑鄙,你们看着办!这或许是他的潜台词。这种挑衅放在平时,大概翻不起大浪,但是在一些老师为救学生而牺牲的背景下出现,就不仅仅是道德家一跳三丈高,就连质朴的老实人也受不了这样的言论——简直是对那些牺牲的教师的蔑视。

        如果从做人的角度来看范,那他就是一副挨打相,活该;但如果从做学问的角度来看,从结合挑衅的动机和当下虚伪泛滥的社会现实来看,他的言论是毒刺,是刺激我们长期以来已经虚伪得麻木的必要手段,是以毒攻毒,他的毒液或许正是我们社会的解药。正如鲁迅先生所认识到的,一个好心人要给铁屋子打开一扇窗户,里面所有人都拚命拒绝。好心人一生气,就发狠似地说,你不让我开窗户,我就把屋顶掀掉!里面的人吓坏了,只好不情愿地打开了尘封的窗。或许,范美忠的毒正是源于类似鲁迅的深刻!

        如果,我们要拔掉范美忠这根毒刺,那就请先摧毁五四运动的先哲。鲁迅告诫青年人不要读中国古书,因为那里面只有吃人二字;胡适则主张全盘西化;钱玄同简直就是恐怖主义分子,称“汉字不死,中国必亡”。他在报上与保守派论战,竟愤言道:“人到40岁就该死,不死也该枪毙。”这些激烈言论和范美忠如出一辙,从生活常识来看,完全不值一驳。为什么那些智慧的头脑都不约而同胡说八道呢?难道他们连“拿来主义“的常识也不明白?

        如果,你认为这些先哲犯了常识性错误,而你比他们聪明,那就是你的肤浅。当时的中国有共和之名而无共和之实,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一类的封建思想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激进的姿态是一种求其中取法乎其上的策略。胡适阐释得很清楚: “我们不妨拼命地走极端,传统的惰性会自然地把我们拖到折中调和上去”。

        如果当时的主流道德是小善,那么偏激地冲击该共识所达到的折中结果——社会进步,则是大善。其实屋顶并没被掀掉,恰好达到了开窗户的目的。我以为,范美忠的极端个人主义可作如是观。可见,学术智慧跟生活智慧不能划等号,批评范美忠的人几乎没有人看到了他的学术光辉,只看见了他的自私,而没有看见他挑衅的意图;只看到了他的不道德,而没有看见自己的肤浅;只看见了他的文字中的反道德,而没有看见他对道德提升地追求——真小人PK伪君子=正常人。其实,他只是希望能够做正常人而不必遭到谴责。

        中国一向是一个盛产道德家的国度,对私德的苛求远远大于对公共利益的追求。事实上,中国的事情从来就不是坏在真小人手里,而是坏在伪君子手里。你看历史上那些大奸巨恶之人有几个不是伪君子,道德家!这种状况应该改一改了,否则,社会很难有实质性的进步。个人的道德固然在任何时候都应该强调,但是应该把握住两点:一责己严、待人宽,不要搞颠倒了;二、强调个人道德不要达到一票否决的程度。当年,马丁路德金当时作为黑人自由运动的领袖,到处演讲,搞得美国当局很头痛,CIA派人跟踪调查很久之后发现作为神父的他居然嫖娼,并且拿到了证据,CIA头子把美国主流媒体的主编召集到一块,把艳照散发给媒体,说有这么一个猛料,大家报道吧,但是全部媒体都拒绝报道这个,因为他们觉得这是他的私德,和他提倡自由平等思想没关系。这事要放在中国,马丁路德金早就身败名裂,哪里还谈得上民权运动的英雄。

舍己救人的老师再崇高也抵消不了腐败工程造成的伤害和耻辱,那种耻辱不仅是教育的耻辱,也是中华民族的耻辱。致力于追求公共利益上胜过苛求私人道德,才是大善。范美忠一案,实际是以极端的方式来反对苛求私人道德的做法,他意图和攻击的方向是对的,他的方式则是错的,会恶化他本人的处境。

最后说几点对范美忠兄的建议:
一、要当社会的解药是好事,不过,不要拿个人私德作药引子。学学鲁迅,他抨击道德杀人,但他从来不举自己跟许广平和朱安三人和平共处时所遭到的非议为例子。
二、说真话是好事,不过,真的要选择时机。还是学学鲁迅(反正他是你的偶像),他也有永远不说的真话,譬如,九一八之后,抗日逐渐成了主旋律,他对日本的看法显然跟大多数人不同,但他并不会写一篇《我为什么喜欢日本人》的文章。如果他写了,哪怕全是真话,哪怕非常客观,那么,他在中国的处境恐怕会跟今日兄弟你的处境相似。就审时度势而言,你远不如鲁迅。
三、不要考验朋友。你解释为什么写《那一刻地动山摇》时说:“一些朋友的反应让我想起鲁迅的话:当我露出真的血肉来,那时还不厌弃我的,即使是枭蛇鬼怪,我也愿与他为伍”。这话让人感觉你写文章的目的之一好象是检验朋友的真假。我想,最好不要制造机会检验朋友,因为朋友是经不起检验的,那会伤大家的感情。我知道你求真,但是对待多年的朋友还是不要让他们置身于被检验的环境中,那对双方来说都是很残酷的事情。就我的处世原则而言,宁愿永远没有检验朋友的机会。
四、不要固执。怕死就怕死,不要扯到“自由”上去,对学生道歉似乎不需要太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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