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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本位”理论述闻
过去,中国没有系统的语法论著,也就没有系统的语法理论,所有理论都是外来的。外国的理论在那儿翻新,咱们也跟着转。这不是坏事,问题是不论什么理论都得结合汉语的实际,可是“结合”二字谈何容易,机械地搬用乃至削足适履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
——吕叔湘
一、“字本位”理论的提出
徐通锵1994年在《世界汉语教学》上发表了《“字”和汉语的句法结构》和《“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明确提出了他的“字本位”汉语言观。1996年在《语言文字应用》第1期上发表《加强“字”的研究,推进中国语言学的发展》,1998年在《语文研究》第3期上发表《说“字”—附论语言基本结果单位的鉴别标准基本特征和它与语言理论建设的关系》,1999年在《语言文字应用》第1期上发表《“字”和汉语语义句法的生成机制》,同年在商务印书馆的《语法研究入门》中发表《“字”和汉语的语义句法》,并在《语文研究》第4期上发表《汉语的特点与语言共性的研究》,2000年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的《汉语现状与历史的研究》中发表《说“本位”——字的研究和语言理论建设》,2001年在《语言文字应用》第1期上发表《字和汉语语义句法的基本结构原理》,2002年在华东师大举办的“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第五届学术研讨会”上发表《字的语法化的“阶”和汉语语义句法的生成》对字本位思想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徐通锵七八年间先后对“字本位”研究的思路发表了十多篇论文进行系统地阐述,其“字本位”理论思想最集中地体现在《语言论——语义型语言的结构原理和研究方法》(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一书中。
“字本位” 理论作为一种全新的汉语语言学理论,从徐通锵提出到现在已经有12个年头了。该理论的提出引起了国内外语言学界、对外汉语教学界、外语教学界的关注,支持者和怀疑者都不乏其人,赞扬声和批评声也不绝于耳。该理论的支持者主要是华东师大的潘文国和复旦大学的程雨民。前者的研究成果见于《汉英语对比纲要》(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7)和《字本位与汉语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后者的研究成果见于《汉语字基语法——语素层造句的理论和实践》(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反对者则是北京师范大学的伍铁平等人。
二、“字本位”理论的主要内容
徐通锵认为,自《马氏文通》以来,中国语言学基本上是用“印欧语的眼光”来分析汉语,虽然它开创了语言研究的一个新时期,但是也导致了长期以来用印欧语的结构原理来观察分析汉语结构。印欧语以词为基本结构单位,它的研究重点始终是语法,而汉语以字为基本结构单位,它的研究重点是语义。字与词,尽管只是一字之差,但涉及至整个理论体系的改造,涉及东西方思维的差异和语言结构的差异,是由初始条件的微小差异而形成的不同的发展道路。徐通锵将“字”定义为:语言中有理据的最小结构单位。
赵大明在《也谈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一文中,将徐通锵“字本位”理论的基本观点及其依据和推导过程概括为四点:
(1)字是汉语社团具有心理现实性的结构单位。“字”不仅是写出来的字,也是嘴里说出来的字。“字”是音义结合的语言结构单位,写出来的字是这种心理现实性的书面化。
(2)一种语言的结构本位只能有一个,语音、语义、词汇和语法的研究都是以它为基础,不可能一个领域一个本位。字是汉语结构的本位,在结构关联中处于核心位置,是语音、语义、语法、词汇的交汇点,一切研究都得以它为基础。字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其特点就是一个音节关联一个概念,形成一个“1个字——1个音节——1个概念”的基础性结构格局。印欧语的结构格局是:“1个词——n个音节——1个概念”。
(3)根据汉语语言编码形、音、义三位一体和书写单位、听觉单位、结构单位三位一体的情况,推导出汉语编码的理据性原则。字有理据性的突出特点就是它的顽强的表意性。
(4)汉语的理据性编码机制不同于印欧语的约定性编码机制。汉语的突出特点是语义,属于语义型语言;印欧语的突出特点是语法结构,属于语法型语言。语法型语言重点研究“主语——谓语”的结构和与此相联系的名词、动词、形容词的划分,而语义型语言的研究重点是有理据的字,突出语义、语音及其相互关系的研究,而不讲主谓宾、名形动之类的语法。
三、“字本位”理论的价值意义
潘文国曾对“字本位”的价值意义有过精辟的论述:“正由于字本位主张的不仅仅是个语法单位或者语言研究出发点的问题,而是对一个世纪的整个语言研究体系和方法的挑战,它在论证过程中就必然面对许多人们习以为常的理论、概念和方法,必然要对许多年来已成基本‘常识’的问题做出新的解释,因而我们认为这一观点的提出,对于语言研究来说,不仅具有方法论意义,更具有认识论和本体论的意义,是汉语语言哲学上的一场变革。不管字本位对词本位的挑战最后是成功还是失败,但这一过程本身肯定会使人们对语言本质的认识更加深入一步,使语言理论的普遍适用性更加提高一步。由于以词本位为代表的种种本位理论本质上都立足于印欧语的语法框架,唯有这一理论基本上是立足于汉语的历史和现实,这一争论也必能使普通语言学的内容因之而更加丰富,最终有助于实现多少年以来汉语学者所孜孜以求的‘对人类普遍的语言研究做出贡献’的梦想。”(《字本位与汉字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11月出版)最近,他在《“字本位”理论的哲学思考》一文中从认识论、本体论、价值论和方法论四个方面对“字本位”的价值意义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和阐述。
(1)“字本位”的认识论意义。
“字本位”理论的最大意义,在于它是从《马氏文通》引进西方语言学、语法理论以来第一个真正本土化的汉语语言学理论。回顾中国百年汉语研究史,我们经常的做法是拿一个西方理论过来,换上几个汉语例子,理论体系、结构框架、描写程序等等全部是照搬西方的。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大家开始另寻出路,提出了诸如“汉语语义语法论”、“汉语韵律句法学”等等。在这些理论中,“字本位”理论是最受争议的。
“字本位”理论不仅解决汉语自身的问题,其最终的目的是透过“字本位”这一汉语的个性去观察人类语言的共性。“字本位”理论不仅要为汉语服务,解释汉语现象,同时力求对整个人类的语言提出新的理解,从而丰富全人类的普通语言学内容。“字本位”理论的根本定位是:汉语特色的普通语言学研究,普通语言学背景下的汉语研究。
(2)“字本位”理论的本体论意义。
“字本位”问题的提出,是相对“词本位”而提出来的。如果没有“词本位”的问题,“字本位”的问题也就会不存在。“字本位”理论,更是对近一个世纪以来汉语研究中种种本位理论的挑战和反驳。它希望解决的不仅是就“字”论“字”问题,而是研究汉语的基础问题、全局问题,包括整个汉语的组织规律和汉语研究方法论的大问题。
(3)“字本位”理论的价值论意义。
“字本位”理论研究的目标是,在横向上希望建立与世界普通语言学新的对话机制,让中国语言学以其独特的身姿进入普通语言学的殿堂;在纵向上接上中国语言研究的悠久历史传统,以一种理论来贯穿古今汉语研究。“字本位”理论,不仅可解决与历史脱钩、与现实脱钩的问题,它从一开始希望解决的不仅是理论问题,更有实践问题,希望找寻出一条更有效的汉语教学路子,提高全民族的语文水平,同时更有效地向全世界推广汉语。
(4)“字本位”理论的方法论意义。
汉语研究史上,提出本位问题,“字本位”理论并不是第一个。从马建忠《马氏文通》的“词本位”到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1924)的“句本位”再到朱德熙《语法讲义》(1982)和《语法答问》(1985)的“词组本位”继而到邢福义《汉语语法学》(1996)的“小句本位”。这些本位,无一例外只是作为语法研究出发点的单位,因为与语言研究的全局并无关系,与不同的语言特色也没有关系。而“字本位”理论认为每一种语言都存在一种基本单位或基本“粒子”,是该语言多个“平面”研究的出发点,并不局限于语法。这一基本单位,在印欧语中是“词”,在汉语中是“字”。在印欧语中,“词”是语音、语汇、语法、语义、语用等研究的交汇点;在汉语中,“字”也是语音、语汇、语法、语义、语用研究的交汇点;在古汉语中,“字”使音韵、文字、训诂、章句等研究的交汇点。牵一发而动全身,抓住了这个本位,就抓住了这种语言研究的“纲”,纲举而目张,各项研究就得以建立自身独特的体系。“字本位”研究既沟通了古今,又打通了中外,成了一种包含古今中外的理论,特别是成功解决了古今汉语研究传统的衔接问题,这是《马氏文通》以来任何汉语理论所未能解决的。
“字本位”理论除了提出语言研究的基本单位问题,还提出了语言的“生成问题”。“字本位”理论的基础之一是刘勰的“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为章,积章而成篇。”(《文心雕龙·章句》)另外,“字本位”理论还继承了语法修辞相结合的汉语研究传统,研究汉语在使用中的组织过程,这就把语言的动态研究放在了首位。潘文国将这个组织过程称为“音义互动律”。它包含:一个是由小到大的“生成论”,即“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为章,积章而成篇。”一个是由大到小的“调控论”,即“篇之彪炳,章无疵也;章之明靡,句无玷也;句之清英,字不妄也。”(《文心雕龙·章句》)
四、“字本位”理论的缺漏
尽管徐通锵的“字本位”理论对于开拓汉语研究思路有着积极的作用,但它还有不自恰、不完善的地方。它的很多观点,甚至包括立论基础都还有待于检讨。对徐通锵批评得最凶的要数伍铁平了。只要稍有纰漏,基本上是“一个也不能少”。
纵观伍铁平对徐通锵的批判,大抵说来无外乎是:(1)质疑徐究竟懂多少种印欧语,并在此基础上以偏概全进行推论。“属印欧语系的语言有近70种,我不知道,徐懂得几种,就做出如此概括的论断。”(2)批评徐生造名词、玩新概念。这一点是和上面一点相联系的。比如“印欧语社团”、“语义型语言”和“语法型语言”。(3)认为徐行文不严谨,不少地方的论证违背了科学研究语言所应遵循的起码准则。(4)认为徐力求寻找汉语的特点、反对照搬外国语法理论,这个主观愿望是很好的。但是他走过了头,因为各民族语言之间必然是共性大于个性。(5)声称提倡“字本位”这种理论对中国语言学与世界对话没有好处。假如在“词本位”的基础上建立的“字本位”,则就应该干脆叫“词本位”。但是汉语恰恰不是词本位的语言。典型的词本位的语言应该是屈折语。在屈折语中,只要把词的形态规则讲清楚了,语法也大致上讲得差不多了。
附一、为“字本位”一辩
2008-06-23 07:48
原题为 字乎? 词乎?
作者 吴小晶
王希杰在《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发表一篇题为“词汇学的对象和研究方法”的文章。文中谈到了北京大学中文系的徐通锵及其字本位的主张。王氏说:
北京大学徐通锵在他的巨著《语言论》(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中,明确主张用“字”代替“词”,那么,[词汇、词汇学]就理所当然地叫做“字汇、字汇学”了?
徐通锵主张摆脱“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强调回到汉语的立场上来,“用汉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的结构”。它主张用“字”代替“词”。它的字的定义是“语言中有理据的最小结构单位。”徐通锵的许多观点,很富有启发性,我们很是赞赏。特别是他的语言的“自组织性”的理论,同我所主张的“语言的自我调节功能”的说法基本上是一致的,“自组织性”就是“自我调节功能”。但是他的用“字”代替“词”的主张,我们实在是难以苟同的,而且是很难理解,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如此。
我们坚持叫“词、词汇、词汇学”,我们不支持“字、字汇、字汇学”的主张。我们主张严格区分“字”和“词”,区分语言和文字。词汇学界的学者很少有人站出来支持徐通锵的,这很简单,如果“词”都没有了,哪里来的“词汇学”,那么“词汇学家”还研究什么?既然徐通锵的主张词汇学学界几乎无人接受,我们这里也就不必多说。
关于汉语语言学,我的脑海里经常出现这样一副图景:汉语如同一片沙滩,外来的语言学理论如同海水;一个又一个外来的理论好似一波又一波的海水漫上沙滩,续而退去,如此往复不断。我们很多时候是透过海水看到沙滩的。一波又一波的海水没有给我们留下足够的时间观察裸露的沙滩,也没有给我们留下足够的时间挖建自己的沙堡(即构筑本土语言学理论)。每一次尝试都被冲上岸来的海水荡平。久而久之,人们不再尝试。习惯了透过海水观察沙面。即使偶尔出现一段时间海水没有漫上沙滩,人们习惯了等待,习惯了对裸露的沙面视而不见,习惯了等待海水再次漫上沙滩,而且海水总会再次漫上沙滩,于是新一轮的观察与论述又开始了: 国外某某某指出某某语言中存在这样一个现象(或规则)。我们发现汉语也不例外。
多么熟悉的声音……多少年风和雨。汉语语言学基本上是一个引进利用型的“也学”。人们对海水以及海水带上岸来的贝壳、螺丝、螃蟹、虾更感兴趣。在这等困境中,徐通锵的“字本位”从沙滩的最深处顽强地冒了出来,如同一株幼苗,带着华夏泥土的芳香。虽然有些稚嫩,但很醒目,是真正意义上的“汉语语言学”。它呼吁人们关注沙滩本身而非海水以及海货。
认为“徐通锵的主张词汇学学界几乎无人接受”并不准确。只能说目前为止“字本位”还未被广泛接受,但徐氏的主张无疑反映了这样一种愿望:汉语语言学长期以来被别人的理论格式化,有必要建立一种由汉语而生的语言学理论。对于徐氏的努力胡壮麟先生表示赞赏。“语义复制”也能给“字本位”提供支持。不可否认,印欧眼光已经根深蒂固,摆脱绝非易事。想一想,整个理论体系是舶来的,术语是舶来的。开始的时候还能明显地感觉到排异反应。后来连排异反应也习惯了,甚至浑然不觉。即使有所感觉,也因为拿不出好的解决办法而无可奈何。假如一夜间废弃这些舶来品,恐怕很多人要患失语症了。
从理论层面来看,“字”所遇到的问题并不比“词”更多。但在目前情况下人们习惯了用“词”而非“字”,而且在舶来的体系中用“词”比用“字”更为便利。王氏要“严格区分‘字’和‘词’,区分语言和文字。”我不清楚如何能通过区分“字”和“词”就能严格区分语言和文字。事实上,两个“区分”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徐通锵所说的“字”并不单指文字。汉语直觉中的“字”也不单指文字。这一点赵元任早有感悟。
王氏的担心是多余的。把“词”换成“字”并不会导致汉语词汇学的消失,也不会导致汉语词汇学家失业。也许称呼变了,变成了“字汇学”、“字汇学家”。一个由汉语而生的词汇学应该是“字汇学”而非“词汇学”。对于汉语词汇学(甚至整个汉语语言学)来说,有比“字”更合适的身份标识吗?用“字”替换“词”不是汉语语言学的终结,也不是文字游戏,而是彻底更改我们头脑中的格式,以汉语为本,以语言共性为背景,建立关于字的理论,或曰字论。
多论字有助于提高认识。
伍铁平教授对徐通锵教授“字本位
对“字本位”的看法(转)
在谈论我们不熟悉的语言时,判断必须有根有据。徐说:“印欧系语言
里……名词做主、宾语,动词做谓语,形容词做定语,这个词类系统跟句子结构成分的对
应关系,是印欧语语法理论的核心。”属印欧语系的语言有近70种,我不知道,徐懂得几
种,就做出如此概括的论断。以我熟悉的英、俄语为例,名词除做主、宾语外,还可以做
同位语、谓语(表语)等,形容词除做定语外,也可以做谓语中的表语等。在这些语言里
根本不存在徐所说的那种词类系统跟句子结构的对应关系。就我所读到的文献而言,徐的
观点可能来源于我所十分尊敬的朱德熙先生。他在《语法答问》(商务印书馆,1985)中
说:“汉语词类和句法成分之间不像印欧语那样一一对应(名词和主宾语对应,动词和谓
语对应,形容词和定语对应,副词和状语对应)。”拙著《语言和文化评论集》(北京语
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91页已经批评了这种说法:“这显然不符合事实。以英语
为例,可充当定语的不仅有形容词,还有代词、名词、(动词的)分词、分词短语、动词
不定式、无介词短语、介词短语、关系小句等。法、德、俄语等语言的情况类似。如果词
类和句法成分之间有一种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根据逻辑推理,就根本不可能出现两套概
念和术语。”著名的历史学家、辅仁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的老校长陈垣教授多次告诫学
人,研究一个学术问题,要“竭泽而渔”,即要尽可能通读前人的有关著述,一则以示对
前人的尊重,二则以免重复前人说过的话或重犯前人的错误。上引拙文首发于《湖北大学
学报》1994年,后收入上引《语言和文化评论集》。事隔10年,为什么徐还视而不见,不
断重复上述错误的言论,并错误地把它说成是“印欧语语法的核心”呢?
我所读过的英、俄语著作中从来没有提到他们有什么共同的“印欧语眼光”。徐提出的
“印欧语社团”(可能是community的翻译吧) 也是上述著作中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因为
上面说了,“印欧语”仅是一个科学假设,至今“还没有可能用任何考古上能加以证实的
文化来确认印欧人” 。社团是人组成的,既然连印欧人都不存在,怎么会有“印欧语社
团”呢?当今世界科学假定归属印欧语系的语言有近70种,说这些语言的民族分布于欧
洲、印度、伊朗等十分广阔的领域,组成很多社团,这些社团之间的文化(包括宗教、信
仰、风俗习惯等)有时迥异,怎么会有统一的印欧语社团呢?没有印欧语社团,徐所说的
“印欧语社团的思维”自然也是一个莫须有的概念。美国学者B.沃尔夫为了宣扬语言决定
论,认为操霍皮语(Hopi,一种印第安语)的人有其特有的“世界观”,不同于操欧洲常
用语言——英、德、法语的人。他未敢称操印欧语的人有其特有的“世界观” 。我和潘绍
典曾在《民族语文》2000年第2期发表《语言•思维•客观世界—评陈保亚<语言影响文化精
神的两种方式>》,批评陈所说的“印欧人的严式思维模式”和与之对立的“汉族人的宽式
思维模式”,我至今仍认为我们的批评是正确的,就不在此复述了。
在上引《“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中,徐除了多次重复“印欧语的词类与句子成分的
关系是一对一的对应”(第10页)这种完全错误的观点外,还反复说:印欧语的“特点概
括起来就是:句子是一种封闭性的结构,只要是一致关系所联系的主谓结构就是一个句
子”(第2页),“印欧语的句子只许有一个主语、一个定式动词的结构格局”(第8页,
着重号是我加的,下同——伍)。徐没有交代他这儿说的句子是简单句还是复杂句;从他
的下一句话“‘主语—谓语’结构框架中只许有一个主语、一个谓语”来看,似乎指简单
句。徐也没有说明他所说的印欧语的句子是“封闭性的结构”指的是什么,是指只有一个
主语和一个谓语吗?不论是指什么,徐的这种说法都是完全错误的。第一,从理论上说,
任何语言的句子(包括简单句,更不要说复杂句)都不可能是封闭性的结构,任何句子理
论上都可以无限地延长下去。我国有些成年人为了摆脱儿童要求不断讲故事的纠缠,常常
编这样一个“故事”:“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和尚,和尚说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和
尚……”。外语中也有类似的“故事”。它生动地说明句子在理论上可以无限扩展,因此
徐以“开放性/封闭性”作为汉语同印欧语句法结构对立的基础,完全不符合事实。徐的
原话是:“汉语句法结构的最大特点是它的开放性,与印欧系语言以一致关系为标志的主
谓结构形成鲜明的对照。”(第10页)这句话的毛病也很多,除开上面分析的外,还存在
逻辑上的错误:“汉语句法结构”是指汉语的全部句法结构吗?为什么与之“形成鲜明对
照”的却只是印欧语的主谓结构呢?徐在上引《徐通锵自选集》第264页举了两个汉语句
子,说明一个话题(主题)后面可以跟好长的述题(说明)。他可能是以此说明汉语句法
结构的开放性;可是他完全没有考虑到,以英语和俄语为例,类似的徐所谓的“开放性结
构”同样存在。例见本文第7页第三项。徐在该书第266页上说“‘话题—说明’始见于结
构语言学家霍盖特(1958年出版)的《现代语言学教程》”。这也完全不符合事实。众所
周知,这种理论最早是由布拉格学派的V.Mathesius(1882-1945)等人,根据法国的魏
尔、德国的保罗、韦格纳和汉学家贾柏莲(Gabelentz)等人零散的叙述,较为系统地提出
来的(指出这一事实的文献很多,详见《语言学资料》1965年第2-3期合刊的专栏“话语
切分问题专题讨论”)。布拉格学派提出这一理论时根据许多语言(大多数是印欧语,包
括捷克语、英语、俄语等)的材料,可见“主题—述题结构”绝非汉语所特有,更不可能
以它作为印欧语和汉语对立、开放和封闭对立的基础。这一事实还充分说明,徐所反对的
“印欧语眼光”是莫须有的概念。徐极力要排除这一眼光,却忽略了他用以取代“印欧语
眼光”的“主题—述题结构”理论是操印欧语的学者最早就印欧语系中的某些语言提出
的。徐在其上引《“字”和汉语的句法结构》第8页中自相矛盾地说,是陈承泽(1885-
1922)1922年“首创是说”,认为他提出的“‘标语’即为‘话题’(topic),而‘说明
语’即为‘说明’(comment)”。陈是懂西方语言的(见上引《中国现代语言学家传略》
第1卷第48页),我们无法判断陈提出此说时是否参考过上述外语文献,至少所用术语和所
述内容同布拉格学派很接近。(未完,待续)
第二,就俄语(属印欧语系的一大语种)而言,俄语简单句首先分为两大类:(甲)单部
句,又叫单主要成分句,包括无人称句、不定式句、称谓句(相当于汉语的“小桥流水人
家”这种类型的句子)、单词句等;(乙)双部句,又叫双主要成分句,只有这种句子才
有主语和谓语的区分。单部句根本不分主语和谓语,因为二者是相互依属的概念。因此徐
说“印欧语的句子只许有一个主语、一个定式动词的结构格局”,完全不符合俄语事实,
也不符合英语事实。徐在上引《徐通锵自选集》第269页上还说:“印欧系语言的句法结构
(中),一致关系决定了‘主语’和‘谓语’是句中的核心成份,不能省略。”这也不
对。以俄语为例,由于从其充当谓语的动词的变位形式便往往可以判断出其主语的人称、
性、数等范畴,因此完全可以省略主语。属于印欧语系的形态丰富的拉丁语中也有不少类
似的例子。如众所周知的罗马大将尤里•凯撒的豪言壮语Veni, vidi, vici(我来了,我看
见了,我战胜了)中的主语都省略了,因为作为谓语的动词词尾可以表示主语是单数第一
人称。上述“话语切分问题专题讨论”中也有论文提到省略性单成分句。说到省略,我们
还不得不提出徐在上述《“字”和汉语的句法结构》第4页上说的一句话的偏颇:“‘你
(教的)是现代汉语,我(学[恐应改为‘教’]的)是古代汉语’……无法……直译成
外语。”其实这句话在汉语中是否规范还很成问题,但它完全可以译成类似的俄语:Вы
п
реподаёте
современный
китайский
язык,а
я—— древнекитайский。 与此
类似,徐轻易下断语的习惯也表现在下面这句话中:“(汉语中)只能说‘你一个字一个
字(地)慢慢说’,绝不会说‘你一个词一个词慢慢说’,即使是语言学的泰斗也不例
外。”(出处同本文第10页注①)其实,在普通话中“你一个词儿一个词儿地慢慢说”完
全可以成立。由此可见,徐用这个例子来断定“汉语社团中具有心理现实性的结构单位”
只能是“字”,而不能是“词”,是不对的。
第三,徐说“(印欧语的)‘主语—谓语’结构框架中只许有一个主语、一个谓语”(第8
页)。我不知道徐懂多少种印欧语,他说这话有什么事实根据。以英语和俄语为例,一个
简单句中并列主语(或称同等主语)和并列谓语(或称同等谓语)的现象俯拾即是,而且
从理论上说这种并列扩展是没有限制的,并非如徐所说是封闭性的。关于这个问题,只要
读任何一本英语或俄语语法著作,就不会说出上面的这种外行话。上引《俄语语法》第2卷
上册第567页举了一个俄语简单句的例子,有21个同等主语,1个谓语:Мелькают мимо б
удки , бабы ,
Мальчишки ,
лавки ,
фонари ,
Дворцы ,
сады ,
монас
тыри ,
Бухарцы , сани ,
огороды , Купцы , лачужки , мужики ,
Бульва
ры , башни , казаки , Аптеки , магазины
моды ,
Балконы , львы
на
во
ротах
И
стаи
галок
на
крестах.(引自普希金的诗,故诗行第一个字母大
写。)(两旁闪过岗楼、村妇、顽童、店铺、街灯、宫殿、花园、寺院、布哈拉人、雪
橇、菜园、商人、草房、农夫、林荫路、塔、哥萨克、药店、时装店、凉台、大门上的狮
子和十字架上的鸦群。)这个例子还能生动地说明徐将“主题-述题”的信息分析
(informational analysis,有人称作“话语分析”、“语用分析”)看作适合汉语的分
析,将“主语-谓语”的分析看作“印欧语眼光”的一种分析,将二者对立,要以前者取
代后者,是完全不对的。这是从两个不同角度进行的分析。前者是分析话语如何从已知到
新知的过程,后者则是分析词与词之间的句法关系。以上引俄语为例,谓语Мелькают(也
可包括状语
мимо)是主题,21个并列主语是述题。两种分析并行不悖。关于这个问
题拙文《二分法和直接成分分析》(《现代英语研究》1981年第1-2期连载)和其他学者
的许多文章都进行过阐述,无须在此重复。
在上引《徐通锵自选集》第260页上徐的说法更离奇、更出格:“像英语等印欧系语言,它
的结构基础‘1’不在词上,而是在句子上,由句子的‘1’控制着整个语言的结构特点,
其结构格式也是‘1×1=1’:一个主语×一个谓语=一个句子。每个句子必须有一个主
语,而且也只能有一个主语;……每个句子必须有一个谓语,而且也只能有一个谓语。其
次,在主语的位置上只能出现一个名词,在谓语的位置上只能出现一个动词(广义的动
词,即可以包括一般所说的形容词)。”现在懂得英语基础语法的人很多,对上面这段话
的错误我们不必再进行分析了。
此外,徐说:“印欧系语言以一致关系为标志的……主谓结构”(第10页)。这句话也犯
了以偏概全的错误。以下举俄语句子为例,由于主语和(或)谓语用动词不定式表达,就
根本谈不上一致或不一致的关系问题:Встретить
друга——большая
радость.(遇
见朋友是件很愉快的事情);Жить——родине
служить.(活着就要为祖国服务);Наш
а
задача——учиться.(我们的任务是学习)。徐说:“印欧系
语言的句子必须限制在一致关系的框架之内”(第2页)。这句话就更不知所云了:指什么
跟什么一致呢?“一致关系”这个语法术语有特定的涵义,是不应这样到处乱用的。
徐说:“‘字’是汉语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结构单位,它与印欧语的‘词’不同……它是
表达一个概念(意义单位)的一个音节,形成‘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一一对应
的结构格局……作为语言的一种基本结构单位,它缺乏印欧语的‘词’那样的语法特征,
既没有和句法结构位置的固定性联系,也没有表示语法功能的形态性标记。”(2-3页)
这句话的问题也很多:“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念”也许基本上适合古汉语,但并不适
合古汉语中就有的“彷徨”这类为数甚多的“连绵词”和“浮图”这样的古汉语中就有的
音译借词,但绝不适合现代汉语,因为现代汉语中双音节词和多音节词在词的总数量中占
的比重大大超过单音节词(不是就词的出现频率而言,因为现代汉语中单音节词出现的频
率仍很高)。其实这些都是众人皆知的事实。在现代科学语言学引进我国以前,我国过去
和现在没有受过语言学训练的人往往“字”“词”不分,笼统地都称作“字”。经过近百
年的奋斗,我国现在的绝大多数语言学家都严格区分开这二者;走回头路,统统叫做
“字”,只会造成科学研究和教学的混乱 。科学的进步,其表现之一就是将过去混沌的概
念进行精密的分化。汉语中词素和词的界限在边缘地带不好区分,但在中心区域还是较易
区分的。其实,用模糊理论分析,世界上的绝大部分范畴都是如此:中心区域界限分明,
边缘地区模糊。为什么要因小失大,整个地否定汉语中存在词素和词这两个不同层次的单
位呢?笼统地都叫做“字”,就能区别明明是不同性质的两种单位吗?其实,英语和俄语
也同汉语类似,词和词组的界限在边缘地带也是不好区分的(这个边缘地带可能不如汉语
那么大,对此要进行统计)。例如戴维•克里斯特尔编的《现代语言学词典》第387页(商
务印书馆,2000年)指出:“如何确定词的界限(像washing machine‘洗衣机’这类单位
是两个词还是一个词,是应写作washing-machine[的]一个词吗?),又如何确定词的地
位(the‘定冠词’作为一个词是否与chair‘椅子’作为一个词的涵义相同?)。”他接
着指出:“通常,区分‘词’的三种主要涵义。”(详见该书)由此可见,带hyphen(俄
语称作дефис)的单位,究竟是词还是词组,有时就不易确定。这反映在这两个词很不易译
成汉语。如译成“连词符号”(如《大俄汉词典》,商务印书馆,1985年),易使人误解
用它连接成的单位是词组;如译成“连字符号”(如《俄汉大辞典》,商务印书馆,1960
年),“连字号”(如《英华大词典》,商务印书馆,1984年;《新英汉词典》,上海译
文出版社,2000年),以英语和俄语为母语的人就不同意,因为这两种语言中根本不存在
“字”这样的单位和概念。《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前面我们已指出,书名的这
种译法有误)对hyphen的译文除“连字号”外,还有“短横”,但它不像术语,而且易使
人误会为一根短的横线。该双解词典第1392页上解释hyphen时说:“Sometimes used to
form a compound word from two other words(有时用以连接两个词形成一个复合词):
hard-hearted(无情的),radio-telescope(无线电望远镜)”。显然,这段话有矛盾:
(1)组成复合词的单位应是词素,而不是词,上例中的hearted显然不是词;(2)
radio,telescope都是独立的词,由词组成的单位应是词组。由此可见,徐将“词”看作印
欧语眼光的一项内容,似乎真像他在上引《“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第6页上很不全面
地说的那样:“word在印欧系语言中是一种离散的、现成的结构单位,与语素、词组的界
限大体上是清楚的”,而汉语中有时词素、词、词组的界限不好分,于是他就否定汉语中
有词、词素这样一些单位,那是很不恰当的。属于印欧语系的语言有近70种,不深入调查
每种印欧语中的词的具体情况,不能轻易地做出概括性的结论。
说印欧语有特殊性和说汉语有特殊性同样是错误的,我们在上面转载了伍先生对徐先生的批
评,下面是紧接上文所说的(邵注)。
徐说:“印欧语的‘词’(有)……语法特征……和句法结构位置的固定性联系……有表示
语法功能的形态性标记”(第3页),这也不对。第一,上面说了,现代印欧语中有六种语
言的形态很少,其中,现代英语最为明显;第二,在现代英语中,孤立的一个词,在没有进
入词组,特别是句子以前,根本没有语法特征,也没有同句法结构位置的固定性联系。例如
round这个词既可以是形容词,表示“圆的”等14个义项;又可以是名词,表示“圆形物”
等9个义项;还可以是前置词,表示“在……周围”等5个义项;也可以是副词,表示“旋转
地”等8个义项;还可以是及物动词,表示“使成圆形”等7个义项;也可以是不及物动词,
表示“变圆”等4个义项(见上引《新英汉词典》)。脱离上下文,徐怎么确定它的语法特
征、同句法结构的固定性联系、语法功能和形态标记?英语中这种可以归属许多词类的词很
多,同汉语中可以归属多种词类的词很相像(每种语言中这种词占的比例有多大,这要进
行统计,但这同我们讨论的问题无关)。由此可见,徐以此作为“印欧语眼光”的一项内容
来同汉语对立,也是不对的。
同这有关的是徐反复说:“汉语是语义型语言,它的基本结构单位是‘字’;印欧系语言是
语法型语言,它的基本结构单位是‘词’”(第1页)。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译
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84-185页上仅仅是根据词的理据性的弱和强说:“超等词汇
型的语言是汉语,而原始印欧语和梵语却是超等语法型的语言。”(我根据法文原文订正了
原译文。)徐将这种区分稍作变动 ,将汉语和印欧语分别归为语义型语言和语法型语言。
徐在上引《徐通锵自选集》第264页上承认,他的这种区分“不完全是我们的新发明”,而
是导源于索绪尔的上述论断(遗憾的是徐根据的是我在本页注②中所指出的《普通语言学教
程》这段话的错误的译文)。徐将汉语视为语义型语言,印欧语则为语法型语言,并由此推
导出前者的基本单位是“字”,后者是“词”。徐的这种做法在我看来,是很不妥当的。第
一,上面讲了,根本不存在统一的印欧语语法模式。第二,语义同语法密不可分,任何语言
都包含语法和语义。徐将二者对立,不妥。第三,即使就理据性而言,据我所读文献得知,
索绪尔的上述结论根据的是西方汉学家写的关于古汉语的著述。那些汉学家由于对汉语词源
学知之甚少(那时这方面的专著也不多),因而作出上述错误的判断。就现代汉语而言,由
于复合词很多,其理据性并不亚于德语(当然,对此也要进行统计后才能得出十分准确的结
论)。何况索绪尔在上面所引话的前面特别交代:“这不是说,‘词汇’和‘任意性’,
‘语法’和‘相对论证性’各各同义,而是说它们在原则上有某些共同点。”因此,绝不应
像徐那样从索绪尔的上述言论推导出汉语同印欧系语言的对立。第四,以英语和俄语的结构
为例,就语音平面而言,其单位是音素(音位)、音节,就语音和语义结合的平面而言,其
单位是词素(或者叫语素)、词、词组、句子、超句子统一体。各种单位各司其职,各有各
的作用,凭什么把词看作基本结构单位?徐在他编的上引《基础语言学教程》中却说“词和
句子是印欧语的两个基本结构单位”。究竟孰是孰非?为什么非要分出什么“字本位”、
“词本位”、“词组本位”、“句本位”?徐反反复复地说,汉人意识中只有“字”的观
念,没有“词”的观念 。为此他举了三个例子:“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
章”(《文心雕龙》),“只有一个字:不服”(小品《拳王擂台赛》台词),“可以用一
个字来形容:惊心动魄”(中央电视台《正大综艺》主持人语)来证明他的结论:“这三句
话中的‘字’……是指音义结合的语言结构单位。” 这种论证法显然违背了科学研究语言
所应遵循的起码准则。这些准则是:
(1)要区别历时和共时。《文心雕龙》(约写于496-497)是古代著作,那时古人不知
“字”和“词”的区别,怎能用来证明汉人(从古到今?)意识中只有“字”的单位,没有
“词”的单位呢?用现代语言科学理论来表达,该段话后两句的大意应该是:“由词组成句
子,由句子组成段落”。为什么这么说不行,而偏要将这种现代人的科学语言说成是“印欧
语眼光”呢?刘勰的话中从“字”直接上升为“句”。如果事事按刘的话照办,“字”和
“句”之间就不应再有单位了。徐说汉语的“结构单位的序列不是‘语素-词-词组-句
子’,而是‘字-辞(固定性字组)-块-读(dou)-句’” 。“读”在古汉语中指朗诵
文章时比“句”短的停顿,这本不是一个科学术语,恢复这个模糊的术语有什么好处呢?
这种论证法显然违背了科学研究语言所应遵循的起码准则。这些准则是:
(1)要区别历时和共时。《文心雕龙》(约写于496-497)是古代著作,那时古人不知
“字”和“词”的区别,怎能用来证明汉人(从古到今?)意识中只有“字”的单位,没有
“词”的单位呢?用现代语言科学理论来表达,该段话后两句的大意应该是:“由词组成句
子,由句子组成段落”。为什么这么说不行,而偏要将这种现代人的科学语言说成是“印欧
语眼光”呢?刘勰的话中从“字”直接上升为“句”。如果事事按刘的话照办,“字”和
“句”之间就不应再有单位了。徐说汉语的“结构单位的序列不是‘语素-词-词组-句
子’,而是‘字-辞(固定性字组)-块-读(dou)-句’” 。“读”在古汉语中指朗诵
文章时比“句”短的停顿,这本不是一个科学术语,恢复这个模糊的术语有什么好处呢?
(2)徐力图建立的新理论是现代科学的“普通语言学”和“汉语语法学”,为此必须依据
典范的语言作为例证。上引苏联科学院俄语语法中的所有例句都引自现代俄语经典作家(如
上引普希金的诗句),而且全详注引文出处。这是他们编该词典的一条原则。咱们怎么可以
仅根据毫无语言学常识的门外汉(即所谓laymen[外行])的言语就作出结论呢?“不服”
明明是由两个词组成的一个词组或句子,“惊心动魄”明明是由两个古汉语的动宾短语并列
(共4个字)组成的成语,怎么会都成为“字”了呢?“惊心动魄”有两个变体:“动魄惊
心”、“怵魄动心”。按徐的理论,这三个成语岂不都成了一样的“字”了,这能行吗?上
引《赵元任全集》第292页上写道:美国“有一个电台的喜剧广播员说过一句话:I’ll
tell you what I’ll do in just two words—re-sign.”(我将仅用两个词告诉你我将做
什么:“辞职”。——中译文是我拟的——伍)如果按照徐的理论,根据上面这句话,英语
中也不应有“词素”单位。没有学过语音学和音位学的常人的观念中根本没有“音位”这个
概念,他们区别不开音素、音位和字母,难道我们能够因此否认“音素”、“音位”这些单
位的存在吗?又如,人们常说“英文”,经常实指“英语”,反映了过去人们不区分语言和
文字的缺点。难道我们语言学工作者能据此不区分文字和语言吗?
徐在上引《“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第5页上说:“‘字’通过结合而组成字组(特别
是其中的固定字组),其作用大体相当于一个‘字’”。徐在该文第6页上举了例子说明他
的所谓“字组”:“友好”、“看书”、“红通通(现在多写作“彤”-伍)”、“稀里哗
啦”等。这些明明是双音词、多音词或动宾结构(短语)(如“看书”),徐非要把它们不
加区分地统统说成是“字”或“字组”,有什么好处呢?
在此要着重声明,我们同徐商榷“字本位”等理论,绝无意介入在汉语教学中(无论是对汉
人还是外族人)究竟应先教字还是先教词,以何者为中心的问题。我们回避“本位”这个概
念,因为涵义不清。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本位”有两个义项:(1)货币制度的基础;
(2)自己所在的单位。徐提出的“字本位”当然不是用于以上二义。从徐的众多著述中我
没有找到他给“字本位”下的定义。
徐在上引《“字”和汉语的句法结构》第3页上说:“结构语言学家花了很大的精力,提出
了一系列如语素(morpheme)、语子(morph)、语素变体(allomorph)、非连续语素
(discontinuous morpheme)之类的概念,也没有把它(们)与音位的关系说清楚。”这
也不符合事实。上引Bussmann词典第313页说得很清楚:“morph, allomorph和morpheme之
间的区别同音系学中的phone(音子),allophone(音素变体[或译为“音位变体”])
和phoneme(音素[或译为“音位”])之间的区别类似。”徐仅提语法中的4个单位同音
位1个单位的关系,是不对的,说明他行文不严谨。
徐力求寻找汉语的特点,反对照搬外国语法理论,这个主观愿望是很好的。但是在我们看
来,他走过了头。须知既然都是人类的语言,各民族语言之间必然是共性大于个性。这跟
同一物种的动物之间的共性必然大于个性是一个道理。《波尔•罗瓦雅尔语法》(1660)指
出:“人类的言语是一种奇妙的创造,它能用25或30个音构成无限的词。”布龙菲尔德
(L.Bloomfield[1887-1949])在其《语言论》第18章中一开头就说:“(语言间的)有些
相似点也许是起源于普遍的因素。像音位、词素、词、句子、结构和替代模式等特征,都
出现于任何语言,也是人类语言生来固有的。”从《语言论》中可以看出,布龙菲尔德懂
很多种语言,他的话不是空穴来风,是根据属不同语系的许多种语言得出的,比徐否认汉
语中有词、词素等单位的说法更为可信。即便如此,乔姆斯基在其《语言与心理》
(1968)第一章中还认为布龙菲尔德和其他许多人把普遍唯理语法视为基于拉丁语模式建
立的语法是极不恰当的,因为乔姆斯基认为,波尔•罗瓦雅尔的“普遍唯理语法”反映的是
人类的语言共性,即乔氏所说的普遍语法。我们并不同意乔氏所说的人类有天生的普遍语
法的观点,但我们也不同意另一种极端:否认人类语言有很多共性。
徐在上引访谈录中说:“要吸收国外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没有自己汉语的研究作基础,
那是吸收不好的,只能跟着人家转。”这话也有很大的片面性。我国有不少语言学家是研
究外语或少数民族语言的(或以少数民族语言为其母语),他们如能以外语或少数民族语
言作基础(当然能同时以汉语作基础更好),未尝不能很好地吸收国外的语言学理论,做
出自己的贡献。叶斯泊森(1860-1943)是丹麦人,却在英语和普通语言学方面取得了非
凡的成就,就是一个极好的先例。我所接触过或知道的外国从事理论语言学的学者,几乎
都懂数种到十数种、几十种语言(当然深度各有不同),否则,说话就容易出错或不准
确。此外,笼统地批“跟着人家转”,也不妥。如果人家转得对,跟着转(现在的问题恐
怕是对外国理论知之太少,尽管比改革开放前多得多),然后在此基础上有所发挥和创
新,有什么不好呢?说话要力戒片面性,否则就很容易伤害一些人的积极性。说到这里,
有必要引用王力先生在《中国语文》(1962年10月)所刊文《中国语言学的继承和发展》
中说的一段话:“我们学习外国的东西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今后我们应该大量吸收外
国的先进的语言学理论和方法,来帮助中国语言学的发展。”我不妨举一个例子。维特根
斯坦提出的概念之间的“家族相似理论”是在1953年,“在发展(西方的)‘原型语义
学’方面起过巨大的作用”。但是我国语言学界直到40年后才引进;而此时,西方的Anna
Wierzbicka 等学者已于1990年就提出“要重新审视‘家族相似理论’……(看看它)是否
真正正确”了(上面两段引语见B.Aarts 等主编的Fu Grammar : A Reader《模糊语法
读本》所收A.Wierzbicka文,剑桥大学出版社,2004年)。这就是差距。
邵一夫:
虽然字本位也是一种理论,但是提倡这种理论对中国语言学与世界对话没有好处。第一,假
如在“词本位”的基础上建立的字本位,则就应该干脆叫词本位。但是汉语恰恰不是词本位
的语言。典型的词本位的语言应该是屈折语。在屈折语中,只要把词的形态规则讲清楚了,
语法也大致上讲得差不多了。第二,如果是在潘文国教授的意义上讲字本位,那也不符合一
般语言学理论的常识。如你说的,文盲问题,再就是,字产生于语言之后,这是一个常识,
至今很多语言没有文字。即使把潘文国教授的字理解为“语素”,那也不符合一般的语言学
常识,语素是理论上划分出来的单位,并非一个稳定的自然单位。例如很多人并不知道前缀
后缀中缀。说一个句子是由若干语素构成的,抹煞了结构的层次构造,大多数语言学家无法
接受。因此,提倡字本位没有什么好处。这是我介绍伍铁平先生观点的原因之一。
其次,字本位的提倡者也提倡“有中国特色的语言学”,在科学界,任何特色论都有害无
益。特色论者通常有着自己不可明说的目的。例如中国特色的**主义,实际上这些人甚至连
这个主义的建立者的原著都没有读过。这个主义的真正含义并不清楚。因此,提倡有特色,
其实是掩盖他们实际上并不懂得**主义,只不过举着**主义的旗帜贩卖自己的假货。
所以,我觉得中国语言学界有伍铁平先生,是中国语言学界的幸事。幸亏还有伍先生。我会
花时间继续介绍伍先生对这些观点的批评,包括对某些学风问题的批评。
(据东方语言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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