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电化教育中心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适应我国基础教育和教育信息化事业发展的需要,促进教育技术研究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我省电化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强化中心人员参与教育科研的意识,特制定甘肃省电化教育中心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一、课题的组织
设立甘肃省电化教育中心课题指导委员会,作为课题立项组织评审机构。办公室设在中心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室,办公室承担课题日常管理工作。
凡本单位有条件开展研究的正式职工,均可按本办法中的规定以个人或研究小组方式提出申请。
二、课题的申报和立项
1、申报
研究课题围绕中心主要工作,紧跟当前教育技术发展方向,依据自身的优势,自由申报。申报人必须填写《甘肃省电化教育中心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课题立项的原则:
鼓励性原则:鼓励中心全体人员参与课题研究,并通过课题研究提高工作能力。
可行性原则:课题研究须具有一定的课题研究能力,深入开展研究的精力,能制定出合理的、操作性强的研究方案。
实用性原则:强调课题研究对提高人员业务水平有切实的促进作用。
科学性原则: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正确,研究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分。制订的计划可行,研究方法科学,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各项基本条件。
3、立项评审
中心课题指导委员会对申报的课题进行审查,报中心主任会通过后立项实施。
三、课题研究过程的管理
1、课题组组织研究人员学习讨论课题方案,熟悉研究计划目标,明确自己的任务和操作要点,能够正确地按设计的要求进行操作。研究过程中要加强有关理论的学习。
2、检查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在研究过程中,课题负责人要检查执行情况,力争操作符合要求,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进行调节。课题组要按照计划撰写阶段研究成果和课题简报,并将有关材料交到教研室。
3、经常组织课题组成员交流研究进展情况,协调研究力量的配备。有条件的研究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可邀请有关专家讲学或组织研讨,开阔研究思路。
4、做好研究资料的管理工作。对收集到的研究材料和数据资料要求及时积累、整理、归档。
四、经费管理:
1、中心行政划出一定经费作为立项课题的研究经费。经费由课题组长负责使用,课题结束时,由课题负责人向课题指导小
组书面报告经费的使用情况。
2、课题经费必须精打细算,专款专用,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经费使用范围为:咨询费、资料费、必要的文具费、外出的调查考察费用等。
五、课题的结题及鉴定
凡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向中心教研室递交《课题研究结题报告》,由课题指导委员会负责结题工作。
课题结题主要采取专家组评议方式。专家人选由课题承担人提出建议名单,课题指导委员会最终确定。
课题组负责向专家组提供课题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附件及研究工作总结报告。结题一般采取会议评议方式,上述材料应在会议前一个月提交给专家组审读。
专家组应本着科学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并由专家组组长形成鉴定组集体意见,填写结题意见。
鉴定完成后,课题承担人应将完整的成果一套、研究工作总结报告一份及成果鉴定书一并送交教研室验收存档。
附件:甘肃省电化教育中心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