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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橹:诗论的困扰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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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1 15:11: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叶橹:诗论的困扰与选择
  
  新潮的诗人和诗论家们在自己的旗帜上大书特书的口号和宣言是:“诗即目的”,“诗就是诗”,“让诗回归自身”,“诗到语言为止”;如此等等。这些口号和宣言给诗坛带来的震撼不容置疑,但其影响之正面和负面的效应却是相当复杂的现象。在使诗摆脱既往的僵化模式上,它们无疑起着冲击破坏的作用。如今的诗坛所呈现的既驳杂又生机勃勃的景象,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说是由这些口号和宣言张扬鼓动而造成的。诚然,历史地考察一番,这些口号和宣言都并非什么新的发明,但是因此而指责这是“拾人牙慧”则未免过于简单化地对待这种现象了。以古今中外的诗坛所涉及之内容的博大精深,后继者要想提出一种全新的观点和理论模式,几乎是犹如攀登珠峰一样的困难。在历史发展的某一阶段,人们不得不常常借用一些早已有之的口号和宣言来赋予特定的内涵,在旧的理论外壳中充实新的理论思考,这未必是一种历史的倒退。如果不是这样来观察从“朦胧诗”出现以后中国诗坛的种种变化,就会得出与事实发展的实质完全相反的结论。其实,岂止是上述口号和宣言,比之更激进的口号和宣言也并不少见,譬如那种“反”字当头的“反理性”、“反抒情”、“反崇高”甚至“反诗”的主张,不也同样屡屡见之于一些理论文字吗?一个健全的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能够允许和容纳各种不同的理论见解的自由表达。你可以不同意别人的观点,但却无权禁止别人发表自己的见解的自由。所以,尽管我并不完全同意某些诗歌观点,但是我认为宣传那些诗歌主张完全是别人的自由权利。令人遗憾的是,我们的整个理论氛围似乎距离这种境界还甚远。“你死我活”、“谁胜谁负”、“唯我独尊”等潜意识似乎仍然在支配着为数不少的人。
  
  严肃的理论探讨应当说是充分说理而不是意气用事的。宣扬“反”字当头的理论,也并非一无是处。重要的是要考察一下它是在什么情况下的“反”和“反”的那些东西。对于我们整个诗论界来说,似乎都是存在一个理论层次的问题。“反理性”这一概念是不是就像某些人所理解的那样,就是要完全无所顾忌地赤裸裸地表现出“原欲喷射”?“反抒情”是否就是要在诗歌中阐释仅仅停留在这样的诘责中,恐怕永远也难以逃离这一“二人转”式的理论怪圈的。
  
  近些年来,我们常常听到一种对诗歌界的指责,即认为中国的诗坛不但无诗论,连诗是否已经存在都值得怀疑。对于这种并不具有什么理论意义的指责,自然不必过于认真地看待。正如为了证明苹果之不是苹果,你必须先拿出一个真正的苹果来一样,为了证明中国诗坛之无诗,同样也要拿出一种诗的“样板”来才能具有说服力。不过,我倒是愿意相信,这样的时代“样板”是永远拿不出来的。
  
  举出这样一些事实,只是为了说明,我们的诗论在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简单的形式逻辑论证或反证上,意气用事的成份颇为浓重;这无疑是不利于诗论的建设和发展的。
  
  诗歌界还流行一种“诗内”和“诗外”之说。一部分人指责另一部分人是“在诗外打转”,只有自己才是进入了“诗内”;而被认为“在诗外打转”的人又表示并未看到自称在“诗内”的人说清楚了“诗内”究竟是些什么内涵。其实,“诗内”“诗外”之说是否准确是颇为值得怀疑的。与其用这种具有刺激性的语言不如客观地研究一下人们所采用的不同视角的批评方法。说到底,诗歌现象之复杂与多变,不是任何人可以凭一己主观愿望而能够给予规范和界定的。旁的例子不必举,就以人们津津乐道的诺贝尔奖的获得者来看:诗刊社编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诗选》所收的诗作以及获奖者的“受奖演说”,以诗的艺术内涵和风格之迥异及诗歌观念差距之巨大而显示的包容性和覆盖面,恐怕要令任何一个试图以单一的视角和方法来研究诗歌现象的人束手无策。人们也许可以偏爱每一个或几个诗人的诗,也可以不喜欢另一些人的诗,赞成或反对他们的诗歌观念,但是恐怕无权宣布某些人是在“诗内”而另一些是在“诗外”。精于研究语言符号和形式结构的人,可以选择他认为有代表性的诗作加以分析批评,写出具有说服力的文章和专著;但他却大可不必指责另一些人对诗歌作历史和社会评析的人是“在诗外打转”。如果能够互相沟通,互相尊重,也许这种不同视角的研究方法是完全可以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的。众所周知的艾略特的《荒原》之最初被斥为“梦呓”而后终于被认可,如果不是借助于历史和社会的分析评价,其“荒原”的总体象征意义恐怕是难以揭示的。同样,“朦胧诗”之由受误解而到风行一时,没有对它们同特定的历史背景相联系的社会学评价,也不会那么迅速地得到肯定。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事实就是这么严酷地存在着;在当今的社会神经系统网络里,作为社会细胞的人,他的整个生命存在都渗透着或强或弱的历史的和政治的因子,要彻底地摆脱这一切而实现所谓的“纯诗”探索和实验,其成功的可能性是几近于零的。
  
  有人认为,既然自然科学家可以按照各自学科的内部规律从事研究而少受政治因素的干扰,何以诗歌创作与理论偏偏回避不了这一切呢?用时下流行的话说,因为人是一种生命形式,人的存在是一种生命状态的呈现。文学是从整体上表现人的生命意识与生命状态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它之不可能摆脱社会政治的影响。就诗而言,我们自然不必去在每一首小诗中都搜寻那么的“微言大义”,但作为一个时代的整体的诗的格局,却不可能不显示出这种影响。只要冷静客观地分析一下“朦胧诗”以后的诗歌现象,便不难看到,在一片“凡俗化”“口语化”的口号声中,在那些纷纭驳杂的大量“生活流”“潜意识”的诗作中,人们还是可以体验并感受其“意味”之底蕴的。也许这种“意味”正是存在于“诗内”与“诗外”的因素的交错影响之中。分析所谓“第三代”或“朦胧后”现象,看来仅仅借助于单一的批评模式同样难以完全揭示其意义和价值。人们常常慨叹于中国诗论与诗评之缺乏独立品格,没有形成具有特色的理论流派和批语群体,这无疑是符合实际的。但是要形成这种独立品格和理论批评的流派,必须首先要创造出能够形成这一切的客观环境。照我看来,要创造这种客观环境,首要的条件就是要形成一种自由平等的理论氛围,让人们各行其是地从事某一专门领域的研究,不要互相攻讦。自由平等的理论探讨切磋是必要的,尖酸刻薄的嘲讽与轻蔑却丝毫无助于理论上的建设和发展,历史上多少次理论上的反复交锋和重叠迄今并没有能够制造出“定于一尊”的局面。我们还看到若干非常优秀的诗人诗评家,在他们的一生的各个时期不断地改变着自己的创作追求和诗歌观念。这个事实并不一定是这些诗人诗评家的耻辱,也许它只是证明了一个社会的人之难以摆脱历史的局限和环境的制约。一代宗师的郭沫若尚且难免后人之诟病,更何况在智力和知识结构上远不如他的人呢?“改变”并不一定意味着从谬误走向正确,字面意义上“创新”也不总是标志着进步和成功,有时它甚至恰恰是相反的意义。重要的是,人们将永远不中止这种对诗的艺术的虔诚追求与探索。因此,我们既不要妄想能够达到“终极真理”,更不必给自己制造虚幻的假象而迷失在某一理论的迷宫之中,理论的框架和层次应当是一座立交结构和多层建筑,它需要众多的设计师和建筑家来共同努力,而且这是一项需要不断修改设计,不断改变建筑的几乎可以说是永无竣工之日的宫殿。
  
  这就是缪斯所赐予人类的困扰与无法逃避的选择。说它是一种“希绪弗斯”情结和精神,我以为再恰当不过了。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c391d500101bqv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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