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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伟《定义“艺术消费品”:让市场走向有序》(上)
孙中伟律师事务所艺术法研究中心/北京孙中伟艺术法律师网
(本文发表于文化部《艺术市场》2013年3月号,作者孙中伟,本文为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艺术衍生品产业及市场研究”研究课题依托论文)
随着中国艺术市场的不断深化发展,市场的层级正在逐渐显露出来,围绕着不同价位、不同呈现方式的艺术品正在形成特定的消费群体。这说明市场正在走向理性、健康发展的方向。但由于人们对艺术市场的一些门类存在着认识偏差,使得市场上存在着一些乱象,这与其说是人为因素所导致的,不如说是由于研究的滞后所造成的。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作为市场观察者和研究者,对不同的市场版块进行明确的归类、定位、分析和研究,对其各自所面临的问题进行阐发,对不同市场版块之间的关系进行描述。
一、中国艺术市场现状:“艺术收藏/投资品”VS“艺术消费品”
中国艺术市场的发展速度十分惊人,十年左右的时间,从基本空白飞跃为举世瞩目的巨大市场,国际市场的一切单元——从传统的画廊、拍卖、博览会,到艺术品金融,再到艺术授权产业、艺术品仓储、艺术品电子商务——在中国遍地开花,其诉求对象也迅速地从少数社会精英扩展到包括普通民众在内的所有的潜在受众。但市场形态的多元化、普及化,并未必然地催化市场的成熟。人们对市场各环节及其关系、界限的认识还相当模糊,导致中国艺术市场上普遍存在着(包括经营者和受众的)“自我定位不清”和“法律意识淡漠”等顽疾。因此,对市场进行合理的划分和界定,成了目前最紧迫的任务。而对艺术市场进行定位有一个最基本的标准,即:受众参与市场的目的。按照这个标准,我们可以将市场受众划分为两大群体:一、收藏/投资者;二、消费者。相对应地,将他们所参与的市场划分为两大版块:一、艺术收藏/投资品市场;二、艺术消费品市场。
“艺术收藏/投资品”的概念是我们所熟悉的,即市场受众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资本的保值和增值功能,其所针对的对象是被假定为具有潜在的保值和增值功能的艺术品。经营该类艺术品的机构,主要包括拍卖业、画廊业、金融业,以及电子商务业中的一些从事高端艺术品经营的机构。【收藏和投资本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收藏是介于投资和消费之间、将二者之功能集于一身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参与该市场的资金的性质已难以清楚地归类,并且投资正在不断地侵蚀收藏所原有的领地,因此我们将二者合为一体。】
“艺术消费品”是笔者所提出来的一个新概念,它与前者相对应,即参与艺术市场者的目的是消费,其性质与普通消费者进入一般商品市场类似,其所针对的对象包括艺术衍生品、艺术复制品等艺术类下游产品,行画,以及不具有保值和增值功能的商品画,近年来还扩展到介入艺术授权业的动漫、广告、游戏等产品。经营该类艺术品的机构,应主要包括艺术授权产业、商品画业、行画业、电子商务业中的一些主要从事低端艺术品经营的机构等。
这两大版块的主要区别在于:
“艺术收藏/投资品”市场所关注的核心是资本的保值和增值,资金安全问题是这个市场的参与者们所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而目前市场的乱象,如鉴定难、维权难、投机心态重、公信力差等难题,也是围绕着这个问题而产生的。为了应付这些难题,各类经营机构绞尽脑汁,想出了无数方案,包括目前盛行的“回购托底”、“银行电子保单”等方式,其作用尚未可知,但其所衬托出的市场的无奈却是一目了然的。
“艺术消费品”市场相对单纯得多,这个市场的关注点是纯粹的消费,换句话说,进入该市场的“艺术品”,其性质更接近服装、日用品、电子产品等普通商品,人们所期待于这个市场的是审美和消费需求的实现,而不是资金的安全性。
对两大市场版块进行划分之后,经营机构和市场受众就有可能进行清晰的自我定位,恰当地规划自己的经营和消费模式,了解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以便在市场上找到自己独特的地位。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两个市场版块之间没有交叉,实际上,交叉的情况是存在的:如香港文交所于2011年开始引入艺术授权,用于开发其所上市的艺术品的衍生品,一方面赚取了衍生品所直接带来的现金回报,一方面提升了其所包装的艺术品的份额价值,实现了双赢。这类交叉是由市场营销的策略所决定的,它所带来的导向是良性的,这和混乱是两回事。混乱就意味着:不同层级的市场之间恶性竞争,一些企业以高端自诩却大量经营假货,商品画与原创艺术品之间的界限模糊,艺术衍生品和艺术复制品往“高端化”这条独木桥上挤,民众盲目地参与艺术金融市场……形成这类混乱的原因是定位不清,形成了哪里看似有利益就往哪里扎堆的局面,每一个市场参与者都是其受害者,而这完全可以通过对市场版块的明确划分和界定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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