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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纪霖:今天我们如何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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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6 14:05: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许纪霖:今天我们如何爱国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3年第10期


特约作者 | 戴志勇

国家是什么

  戴志勇:近来,中国海周围纠纷不断,尤其中日之间情势一度紧张,国民的爱国情绪高涨。你怎么看待爱国主义?

  许纪霖:按照洛克的观点,古典自由主义者认为国家是必要的恶,是实现个人权利的工具,没有内在价值,如何限制统治者的权力才是重要的事。古典自由主义者很少研究国家的意义,很少谈爱国主义,甚至认为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是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两个病灶。

  然而,我对爱国运动怀有同情性的理解。我们要思考的是,国民有爱国的义务吗?

  近一百年前的民国之初,在陈独秀和李大钊之间,曾经发生过一场争论。陈独秀憎恨袁世凯的倒行逆施,在《甲寅》杂志发表文章《爱国心与自觉心》,轰动一时。他认为,国家只是人民福利的工具,对于残害人民的国家,没有什么爱可言。李大钊随之写了《厌世心与自觉心》,他从陈独秀激愤的厌世之论中,看到了他对国家的挚爱之情。的确,一个常常批评国家的人,往往是爱得真切而生恨,而真正的不爱,乃是冷漠。陈独秀的问题是将政府与国家混淆起来,而在李大钊看来,国家不是袁世凯可以代表的,是属于所有国民的共同体,所谓的自觉之心,乃是一种“改进立国之精神”,为“求一可爱之国家而爱之”。

  因此, 要回答要不要爱国,首先要将什么是国家搞清楚。国家(nation-state)是一个近代的概念,中国历史传统里面有“家国天下”,但那个“国”不是近代的国家,指的是一家一姓之王朝,是私也,只有天下才是公。今天,我们常常将政府与国家混为一谈,乃是王朝就是“国”的传统观念的残余。中国人很难想象一个既非天下、又在政府之上的国家,那样一个抽象的共同体。如果一定要在古代概念之中寻找的话,“社稷”比较接近,但内涵远远不及近代的国家那般丰富,带有 原始的氏族共同体意味。

  如今世人经常在祖国与政府的层面上讨论爱国,要么爱祖国的大好河山、五千年历史,要么爱党爱政府,独独缺乏对一个民族国家共同体的想象。

  那么,民族国家共同体究竟是什么?简单地说,它具有双重性质,一个是民族的,指的是历史文化共同体,中华民族就是国家共同体的国族表现形式;另一个是政治的,指的是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政治共同体。国族和国家这两个共同体的建构在中国至今没有完成,因此才有什么是民族、什么是国家、要不要爱国等诸般争论。

  戴志勇:民族国家是近代的产物,它和欧洲的启蒙运动是什么关系?

  许纪霖:民族主义本身也是启蒙运动的产物,个人与近代民族国家是在启蒙运动当中同时被发现和建构的,正是启蒙运动将个人从中世纪的家庭、封建共同体中解放出来,改造为与国家同构的具有同一性的国民。现代的个人虽然是自主的、理性的、自由的主体,但他不可能脱离具体的历史共同体而孤独存在,现代社会越是将个人抛到无依无靠的原子化荒漠,人们就越是要寻找自己的家园,寻找可以认同的归属感。而国家,正是与这种强烈的认同感、归属感有关。

  德国近代的文化 民族主义鼻祖赫尔德说过一句话:“乡愁,是一种最高贵的痛苦。”何处是故乡?在国内,可能是指你出生成长的老家,而到了国外,就是生于斯长于斯的祖国了。祖国(country)这个概念要比国家广泛,它是一个个人无法选择的、自然的文化地理共同体,生于斯长于斯,是身体和心灵的故乡,与家族、个人的集体记忆有关。台湾的舞台剧《宝岛一村》中,打动观众的是一群客居台湾的大陆老兵半个世纪的思乡情怀。这个乡愁所怀恋的未必与政治有关,乃是非常具体的大山河川、衣食住行、风土人情,是海峡两岸乃至全球华人共同拥有的大中华情结,这是一个天然浑成、历史积淀而成的“文化中国”。

  现代的国家虽然也像祖国那样是一个文化历史共同体,但国家不是天然的,而是如同本尼迪克·安德森所说是想象的产物,或者像安东尼·斯密斯认为的那样是重新建构的。

  国家不仅有政权建构(state—making),而且有国族建构(nation-building)。一个炎黄子孙的寻根,也许只需要到“文化中国”那里,但一个中国国民的归属感,仅仅有祖国是不够的,还需要到民族国家共同体那里去寻找自己的价值皈依和政治认同。

中华民族是什么,中国是什么

  戴志勇:汉、藏、蒙、满、回等也叫民族,中华民族也叫民族。他们是什么关系?需要怎么构建我们的民族共同体?

  许纪霖:我有一个基本的看法,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国族,其建族的历史使命依然没有完成。为什么?在这里,我们要将中华民族与华夏-汉民族区别开来。作为炎黄子孙,我们在意识当中常常会不自觉地将二者简单等同。费孝通先生曾经将中华民族视为多元一体,一体指的是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而多元则是包括汉族在内的56个民族。 汉族虽然占国族人口的90%,但是否形成了国族认同,不是由主流民族说了算,而是要看少数民族认不认同。

  国族建构如何实现?可以概括为八个字:尊重多元,寻求一体。所谓尊重多元,指的是要尊重各少数民族与汉族不同的宗教与文化,赋予他们以平等的文化尊严。不要老是想着汉民族的中原文化如何伟大,如何去同化和融合异族。从历史经验来看,汉民族可以成功地同化没有高级文化背景的地方族群,但很难完全融合有着制度化宗教信仰的少数民族。藏传佛教、伊斯兰教与儒家一样,都是古老的轴心文明,经济再发展、世俗化再深入,由高级宗教所塑造的心灵秩序是很难改变的,甚至当物欲主义、消费主义占据主流之后,会刺激出宗教复兴的报复性反弹。

  文化多元,政治一体。炎黄子孙也好,儒家文化也好,都不能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的一体基础,所谓寻求一体,乃是一种建立在“宪法爱国主义”基础之上的国家政治认同。

  国家不仅是一个实现个人权利的工具,它是有内在价值的,是一个价值共同体。如果是一个单一民族的国家,比如日本,这比较好办,民族的文化价值可以与国家的政治价值合二为一。但对一个多民族的大国来说,能够实现同一性的只能是公共政治文化,而这同一性,又是建立在不同的宗教和文明对于政治价值的“重叠共 识”基础之上。一个中国人,不管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可以有双重的价值认同,一重是受到充分尊重的、没有被压抑的对自身宗教和族群的文化认同,另一重是对国家公共价值的政治认同。当然,这一国家的公共价值不应该是外在的、强制性的,而是各民族都愿意接受的、内在于全体公民的意志与生命之中的政治价值,它不关乎日常生活伦理,只涉及最基本、最核心的政治正当,并且被写进宪法,成为立国之本,公民之核心价值。这一核心价值可能比较薄,不足以立身,但足以立国建族,焕发起公民的爱国主义激情。这就是“宪法爱国主义”。

  戴志勇:国家建构就是要建立一个民主法治的体系?

  许纪霖:宪法爱国主义只是价值的灵魂,这个灵魂还要有一个制度的肉身,这就是现代法治体制。

  现代政治秩序有两个基本问题,一个是统治的合法性,另一个是政府如何治理。现代的法治体制一方面是为统治提供合法性,另外一方面也是一种有序的、理性化的治理模式。宪法的确能够有效地限制国家权力,但限权本身不是目的,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组织、落实和实施国家权力。有一些人以为这样做,权力不那么好使了,甚至国家能力会大大削弱。事实上,恰恰相反,宪法的确要规范和限制国家权力,但规范了的权力要比为所欲为的权力更有统治力和执行力。

  最近福山的新著《政治秩序的起源》中文版出版,引起学界的广泛注意。福山认为,现代政治秩序有三个要素:国家能力、法治和责任制政府。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具有国家能力的文明,有一套理性化的官僚系统和精英选拔机制。中国今天在经济上的崛起,国家能力发挥了非常核心的作用。中国政府的治理能力,从古到今,在世界上都是一流的。儒家提供了合法性,法家和黄老之学提供了治理术,这种一流的国家能力几乎没有中断,一直持续到了1949年之后。国家能力超强,既能大善,也能大恶,它可以创造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也会制造“大跃进”“文革”的历史错误。国家建构如今所遭遇的瓶颈,就是法治和责任制政府的欠缺。这都是现代法治体制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爱国:外争主权,内求善治

  戴志勇:当人们说爱国时,爱的到底是什么?

  许纪霖:所谓爱国,爱的应该是那个人民主权为核心的民族国家共同体。而现代民族国家,与传统的帝国相比,对外有明确的国家主权意识。帝国只有中心与边陲之分,没有法权意义上的领土、疆域和人民。中原王朝要的只是周边藩属对本朝的臣服和朝贡,不会在意一块地方究竟是谁的领土。有时候为了显示皇恩浩荡,永结友好,还有将本来是自己统治的疆域送人的例子。但这种帝国的战略思维,到彻底进入民族主义的今天行不通了。主权至上,寸土必争,连上世纪80年代邓小平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恐怕也是某些激进的民族主义者无法接受的。

  今天的国家主权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特别在“80后”年轻人那里。参加“保钓”游行的,不能说都是被动员的、被组织的。不少参加者,平时对社会不公、官员腐败深恶痛绝,但是涉及国家领土纠纷,会坚定地站出来捍卫国家的利益。

  从1999年抗议驻南斯拉夫使馆被炸、2006年反对小泉首相参拜靖国神社,2008年奥运会火炬传递事件到2012年的保钓游行,十几年来中国发生了四次全国性的民族主义大狂潮,相信以后还会有,而且可能更频繁。

  我们要理解和认同国人的这种爱国热情,它公开表达了公民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的意愿和权利,而不是仅仅听任政府的决定。这种政治的表达,如果引导得当,可以转换为建构理想政治、理想国家的正面动力。事实上,激进的与温和的、健康的与病态的各种思潮的话语权争夺,不仅会出现在网络里,也会显现在街头。改革派不要自弃阵地,以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有负面作用为理由,拒绝了之。

  戴志勇:这是对外。政府往往是国家的具体代表。对内来说,公民有批评政府的权利。

  许纪霖:中国古代没有国家,只有王朝,王朝代表国家。“家国天下”之中,国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无关,没有发展出现代的以人民为核心的国家共同体观念。这一观念沿用至今,成为民众与统治者的共识,不仅政府以国家自居,而且一般民众也将国家直接等同于统治者和政府。

  政府不等于国家,政府只是国家的主权代表者。但国家在主权政府之上,国家属于全体人民。当政府的决策有悖国家公共利益的时候,公民有“公民不服从”的自然权利,他们有权利站出来批评政府。

  国家的人格象征是什么呢?

  在君主立宪制国家,国家的象征是国王,首相才代表政府。国王不直接参与政府治理,他是国家的权威象征,超越于各党派、各利益集团之上,是公共利益的人格化。

  而在总统制国家,总统具有双重性,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这个时候,国家的人格象征更多地表现为国父级的开国元老,比如华盛顿之于美国,戴高乐之于法国。

  国家的象征还有一系列非人格化的符号系统:宪法、国歌、国旗、国徽、国庆等等,尤其是宪法,是国家认同的价值所在,是“宪法爱国主义”忠诚的核心所在。然而,中国自从辛亥革命打倒皇帝之后,国家不再有区别于政府的人格象征,而宪法、国旗、国歌等象征系统也很弱,国庆也从一个庄严的国家节日变成全民乐乐呵呵的世俗假期。于是,中国这个民族国家共同体就容易被政府代表了。

用世界公理为国家主权辩护

  戴志勇:外争主权是否可以穷尽一切手段?在全球化时代,民族国家依然是最重要的共同体,为保卫国家应牺牲一切价值吗?

  许纪霖: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不节制,会造成很大祸害。西方自从马基雅维利之后,国家有了其独立于宗教的自主性,有了自己的国家理由,但这种自主性的国家理由依然是需要节制的。简单地说,国家之上有人类,国家之下有个人。个人与人类,是比国家更重要的价值所在。

  因此,有两种不同的爱国主义,一种是国家至上的爱国主义,另一种是具有人类意识的爱国主义。

  国家至上的爱国主义,追求的是国家的权势政治,国家利益超越一切,甚至不惜侵犯个人的自然权利,与全人类的利益对抗,德国、日本当年的国家主义就是这样,将整个民族拖下了战争和自我毁灭的深渊。中国需要国家,但不需要国家主义。我这几年批评中国思想界的国家主义,所忧虑的正是中国崛起之后,随之而泛滥的国家至上、国家理由的绝对化。超越宗教、伦理的国家理由,内中并不蕴含人文的价值,只是追求国家利益最大化的工具理性,这样的工具理性很容易被少数政客所操弄和把玩,煽动起全民盲目的狂热。没有节制的爱国,往往会释放出魔鬼般的力量,最终毁了民族本身。

  那么,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爱国主义呢? 让我们回顾一下“五四”运动吧,看看“五四”运动的前辈们是如何爱国的。

   一般人都把“五四”运动视为一场纯粹的爱国运动,但我的研究发现,这不是一场寻常的爱国运动,而是有着世界主义背景的爱国运动。“五四”运动的总指挥傅 斯年在运动结束后不久写文章说:我不赞成将“五四”运动说成是简单的爱国运动,我绝对不主张国家主义,“五四”运动只是一场“唤起公众责任心”的公民运 动。

  “五四”时期因为受到新文化运动影响,晚清时期曾经一度甚嚣尘上的国家主义衰落,而个人主义和世界主义成为主调。傅斯年甚至这样认为:只有个人和人类是真实的,而在二者之间的任何中介物包括国家在内都是虚幻的偶像而已。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爆发的爱国运动,因此就具有了强烈的世界主义色彩。代表“五四”运动核心精神的《北京学生界宣言》讲得非常清楚,学生上街抗议巴黎和会决议的理由,不仅因为它侵犯了中国的国家权益,更重要的是违背了公认的世界公理,是非正义的。他们争取的不是一国之利益,乃是天下之公理。你看,“五四”时期知识分子的胸怀何其宽广,爱国的理由多么深厚,岂是今天那些视野狭隘的爱国者所能比拟的!

  戴志勇:1919年可能处于一个弱势地位?弱者一般讲公理,强者都讲强权。富而好礼的人似乎总是少数。

  许纪霖:弱者讲公理,强者讲强权,似乎是国际政治心照不宣的秘密。

  早在晚清,中国的知识分子就发现了西方帝国列强的两张面孔:对内讲文明,对外行野蛮。于是,杨度提出要用文明对抗文明,野蛮对抗野蛮。在巴黎和会之前,中国知识分子一度对美国的威尔逊总统抱有希望,以为他是讲公理的、同情天下弱小民族的天下第一好人。巴黎和会消息传来之后,让大家希望幻灭,陈独秀讲了一句话:“我们不可主张用强力蔑弃公理,却不可不主张用强力拥护公理。我们不主张用强力压人,却不可不主张用强力抵抗被人所压。”这个观点要比晚清的杨度要进一步。杨度在文明与野蛮、公理与强权之间是二元论的,但陈独秀认识到:虽然这个世界是强权的世界,但公理依然是我们追求的价值和目标,因为弱者拥有了公理,在世界上就占据了正义的制高点。但空谈公理没有用,要有强力的手段来维护公理,也就是说,用富强起来的国家实力来抵抗霸权、实现天下公理。

  “五四”的爱国者们既是认同世界公理的理想主义者,又是追求国家富强的现实主义者。而且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关系非常清楚:“用强力拥护公理”。这就是具有人类意识的爱国主义。

   胡适年轻的时候,最初也是一个坚信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爱国“愤青”,到美国留学之后,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惨烈之中,意识到“万国之上犹有人类在” (Above all Nations is Humanity)。有一次,世界学生会开会,辩论一个命题:My Country right or wrong- my country(吾国是耶非耶,终吾国也)。擅长辩驳的胡适发言指出:这个命题是错误的,因为它预设了双重道德标准,文明国家对待国人有明确的是非正义标准,但对待他国却无论对错,皆以吾国为是,他国为非。胡适呼吁“余以为吾人不管国内、国外只应奉行一个是非标准”。

  今天,如果我们单纯 用国家利益来自我辩护,很难得到国际社会的理解,假如我们能够像“五四”知识分子那样,用天下公理来捍卫国家主权,那将博得世界舆论的广泛同情,从而占据正义的道德制高点。比如,对钓鱼岛主权争执的辩护,将外交部发言人著名的反问句改为“哪有一个侵略的战败国霸占受害的战胜国领土的道理”,就有力量得多,因为战胜国、战败国只是强权的逻辑,而受害国和侵略国就有了正义和非正义之分。

  不要以为只有弱国才讲公理,强国只认强权。自从两次世界大战之后,这个世界有很大的进步,各国在何为正义的问题上拥有了基本的价值共识。美国作为世界头号强国固然霸道,其外交政策为国家利益所左右,但也不得不顾及美国自己所信奉和宣传的那套普世价值,这套价值观对国家利益形成了内在的制约,在王道与霸道之间有微妙的张力,否则很难理解为什么美国会支持推翻亲美政权的阿拉伯世界的“茉莉花革命”。

  争取最大的国家利益,重要的不仅要有实力,有一套民族国家的主权语言,而且要学会用全球共同的文明话语作为自我辩护的理由。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文明大国,中国在有实力的基础上,更需要以王道昭示天下。

宪法爱国主义

  戴志勇:中国文明现在刚处于一阳来复的状态,似乎还缺少参与世界文明对话的强大能力?

  许纪霖:我在18年前就写文章指出,中国的民族主义是一个巨大而空洞的符号,这一畸形现象至今依然故我。所谓空洞,乃是个中没有内容,只是以敌人的存在为自己存在的前提。

   卡尔·施米特说,政治就是分清敌我,这句话被一些国家主义者奉为经典。有人说,中国如今处于C型包围之中,似乎四周都是敌人,虎视眈眈,而美帝国主义更是亡我之心不死。一个正在崛起的大国,最忌讳的是四面出击,八方树敌。事实上,国家的敌人有时候是为了政治的需要,被想象和制造出来的。你只要读读布热津斯基和基辛格的书,就可以了解美国的亚洲战略在地缘政治思路支配之下是如何布局的,全然不希望发生摩擦和战争。

  一个国家要获得国民的认同感,不能通过不断地制造外部的敌人,而是要有充足的自我。这个自我,乃是有同一性的国族(nation),共享由共同的生活经验所形成的历史文化记忆和价值观,同时又容许不同的民族和族群有文化上的自主性;其次有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制度(state),这个制度既符合世界的主流文明,又具有中国的特色,对外国家有主权,对内人民有权利。只有到这个时候,中国的国族建构和国家建构才算完成,民族主义才会从被掏空的自我转变为充实的自我。

  在我看来,今天我们要超越两种关于国家的极端看法,一种是古典自由主义将国家仅仅视为没有内在价值的工具,另一种是国家主义将国家神魅化、绝对化。国家既不是工具,也非新的神灵,它是属于全体国民的、具有内在价值的命运共同体。

  不管你喜欢她还是憎恨她,她总是在那里,而且内化为每个人命运的一部分。因此,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为自己理想中的民族国家共同体而努力,参与国族建构和制度建构,让我们的国家真正成为值得每一个公民去爱、引为自豪的身心家园,这正是晚清以来几代中国人所追求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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