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址:汉字书写应遵循的规律(转载)——刘海屏作者:徐岩语文工作室
汉字书写应遵循的规律 方块汉字真美丽, 书写规律在变笔。 捺在左内缩成点, 左边底横要变提, 月字当底撇变竖, 左竖弯钩变竖提, 西四当头不拐弯, 雨字当头短而齐, 小可几羽在上钩收起。 要想举一能反三, 请把规律记心理。 一、基本笔画变化规律 1、横的变化。 (1)除“口、日、田”等框形字外,做左旁的字末笔是横的变成提,如“土、王、牛、立、马、女、车、子、止、鸟、佥、血”等,“革”除外。 (2)凡有笔画上下穿过的,中间的横出头,如“秉、事、君、肃、隶”等; (3)凡没有笔画上下穿过的,中间的横不出头,如“归、当、寻、灵、帚、雪、慧”等。 2、竖的变化。 (1)“羊、半、手”作左旁时,竖变成撇,如“差、着、判、叛、看、拜”等。 (2)“月”做左旁或右旁时,起笔为直撇,如“肥、胖、明、期”等;做底时,起笔为竖,如“青、育、胃、臀”等。 3、捺的变化。 (1)凡在左边做旁或在框中右下的捺,均为点,如“木(村)、禾(和)、火(灯)、又(观)、大(因)、矢(医)、人(囚)”等。 (2)上部位包孕下部位时,下边的捺改成点,如“癸、食、奏”等;下部位承托上部位时,上边的捺改为点,如“灸、类、楚、聚”等;中部托上包下时,上下捺均改为点,如“黍、膝、餐”等。 (3)凡走之儿的字,靠近底捺的捺,一律变为长点,如“达、送、退”等。 4、钩的变化。 (1)“小、可、几、羽”等字做头,无钩,如“劣、尘、哥、朵、没、翠、翼”等。 (2)“西、四”做头,竖弯变成竖,如“要、贾、罗、置”等。 左旁中末笔是竖弯钩的,变为竖提,如“改、鸠、顿、辉、赞”等。 二、间架结构规律 1、左边偏旁或部件短,偏上不偏下,如“唱、吩、明、峰”等;右边偏旁或部件短,偏下不偏上,如“打、知、妇、细”等。 2、上盖稍长,罩住下方;底横要长,托住上方;上下相同,上小下大才像样。如“会、富、穿,至、孟、监(“垂”除外),吕、炎、串”等。 3、左耳小,右耳大,单耳向下拉。如“队、陈,都、邦,印、即”等。 4、横长则撇短,如“布、右、有”等;横短则撇长,如“左、龙、灰”等;横长竖短则撇捺收,横短竖长则撇捺放,如“杂、杀,术、朱、本”等。 5、有中竖的字,笔画要正直,如“甲、平、午”等;有中横的字,中横要长,如“喜、安、意、类”等。 6、左右有竖的,左竖收右竖伸,如“日、固、临、界”;上下有横,上横短下横长,如“二、天、正、亚(“末”除外)”。 7、三包框的字,下缺、右缺向里收,如“同、用,臣、医”等;上缺、左缺向外出,如“凶、幽、司、匐”等。 8、上中下结构的字要写肥一点,如“翼、冀、霎、蕊”等;左中右结构的字要写得瘦一点,如“嫩、渺、徽”等;全包围的字要写得略小点,如“国、回、囫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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