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教概览
http://www.hzedu.gov.cn/sites/ma ... d=12&classid=12
一、杭州教育概况
(一)教育事业规模
据2012年统计,我市现有市属高校共6所,分别是杭州师范大学(含钱江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市属高校共有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66552人(其中研究生1756名),教职工5815名。
全市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不含技校、成人中专,下同)共有785所,其中小学415所,初中(含9年一贯制)244所,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及12年一贯制学校)70所,中等职业学校41所,特殊教育学校14所,工读学校1所;全市中小学校共有学生88.91万人,其中小学47.26万人,初中21.57万人,普通高中11.57万人,中等职业学校8.22万人,特殊教育学校2718人,工读学校130人。全市中小学教职工6.64万人。
全市共有幼儿园914所,在园幼儿28.34万人,教职工29843人。
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59612名,其中小学专任教师27777名,初中专任教师17992名,普通高中专任教师9069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4326名,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402名,工读学校专任教师46名。幼儿园专任教师17811名。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共22所,其中普通高中12所,在校学生23289人,教职工2407人;中等职业学校8所,在校学生15247人,教职工1281人;聋人学校1所,在校学生284人,教职工101人;工读学校1所,在校学生130人,教职工58人。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8个,事业编制数190人,在职人员177人。
(二)教育事业发展
十五年基础教育率先普及。2004年我市率先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2012年全市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和等级幼儿园覆盖率分别达到98.6%、95.6%,学前教育、高中教育优质覆盖率分别达到 72.6 %、82%,初中毕业生升入各类高中比例达到99.59%。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招生比继续保持在1:1左右。
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1999年,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上年的14.7%提高到18.7%,高等教育从“精英化”阶段迈入了“大众化”阶段;2007年,我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经达到50.37%,标志着高等教育进入了普及化阶段。2012年,在杭普通高校38所,在校大学生45.92万(含研究生),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7 .76%。市属高校发展加快,办学水平不断提升。杭州师范大学争创一流综合性大学取得新进展,2009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进入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计划,2012年,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国家高职院校办学合格评估。大学生创业教育成效显著,市属高校2012届毕业生就业率平均达到97.8%。
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快速发展。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建立,社区教育水平显著提升。市社区大学、区(县、市)社区学院、街道(乡镇)社区学校(分院)、社区(村)市民(村民)学校四级社区教育网络不断完善。全市共有4个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5个国家级实验区,9个省级实验区。13个区、县(市)均建立了社区学院,所有乡镇(街道)均设立社区学校(分院)。成人“双证制”学历培训成效显著,至2012年“双证制”教育毕业学员达7万余人,市民人均受教育年限有效提升。
二、杭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受委托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制定和实施教育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及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市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学校稳定;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指导在杭部分民办高职院校和专修学院的党建工作。
(四)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负责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以下简称杭州市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下同)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办学审批工作;统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成人学校的布局调整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基本建设及校舍改造工作。
(五)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六)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七)统筹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改革招生制度和办法;参与制定市属高校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区高中段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成人自学考试。
(八)负责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等工作;制定师资管理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直属学校(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
(十)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做好汉语言的国际推广;管理直属学校(单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市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指导推广普通话,负责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协调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安全、保卫、稳定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
(十三)指导局主管的社团工作;指导直属学校(单位)信息化建设和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指导全市奖学助学、勤工俭学以及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直属学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 杭州市屏风街8号
邮政编码: 310003
公开(监督)电话: 87077801
Email地址: jyj@hz.gov.cn
网站地址: www.hzedu.gov.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