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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字校雠的源流与传承 孙培镜 首先要说明,我在这里所说的校雠,包括校勘和校对两者;有时也单指古籍整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校勘,或者单指新著(包括原创初版本和新的古籍整理本)复制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校对。这在具体语境中是不难区分的。
本文的主旨在探讨校对问题,却较多地论述了校勘问题。这究竟为何?概括地说,就是因为校勘与校对之间有很大的关联性和共同点,而且校勘在我国出版史中的成就之大和经验之丰,又远非校对所能及。这就决定了我国校对的“细胞”中有着校勘大量的“遗传基因”。 因此,在我国,一向是校对从校勘中继承了丰富的宝贵遗产。这正是本文较多地论及校勘的原因所在。
关于校勘与校对的关联性和共同点,从两千多年前刘向的校雠实践中就能够窥见端倪 。刘向在《别录》中告诉我们:他整理好每一种古籍后,总要提出,“定以杀青,书可缮写 ”。“杀青”的本义是烘干竹简,以便于书写,引申为定稿。“书可缮写”,就是可以依照 定稿缮写在帛素(丝织品)上,使之成书。在这两个过程中,都需要“比勘图文”,以纠正 讹误,也就是都需要校雠。后人通常称前者为校勘,后者为校对。由此可见两者的关联性和共同点。至于两者的不同点主要是:校勘所纠正的是祖本或底本中的讹误,包括原著作者有悖于客观事实、事理的讹误和以往的整理者、复制者有违于原著本意的讹误。清代校雠学者段玉裁称前者为“作者之是非”,称后者为“本子之是非”,后者实即原著本与复制本之间的“异同”(详见后)。而校对所纠正的,则侧重于当前的复制样本中有“异”于定稿的讹误。也可以说,校勘一般是校是非和校异同并重,而校对侧重于校异同。
汉文字校雠源远流长,承先启后,连绵不断。要追溯其源头,就必须与我国的文字史和文明史联系在一起进行考察。我国的文字史和文明史的发生和发展是平行的和同步的, 至今已有不下千年的历程。我国校事的源头、流向和传承,也大致与此相当。以下试分期 叙述如下:
一、萌芽期
我国自从有了文字以后,就由于需要逐步出现了文字的传递、传播和积累,从而出现了文字 的复制。早期的甲骨书、石头书、简牍书和帛书等,都是这种文字复制品。在这种复制过程 中,必然会发生这样那样的差误,这就需要通过“校”来改正。据此,我国校事的出现,距 今大约也有五千年了。这里,有文献记载的我国最早的校事,是距今约 2 800年的西周宣王时期正考父校先商王朝的《商颂》。此事记载在传为春秋时期鲁国太史 左丘明编写的《国语·鲁语》之中。原文是:“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 ,以 《那》为首。”这条记载告诉我们:居住在宋国的正考父请求在周王朝掌管礼乐的长官周太师校商代的十二篇《颂》诗,首篇的篇名为《那》(n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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