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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是个什么样的作家2012[size=+0][size=+0]年11月02日 来源:解放日报
2012年10月11日晚,瑞典文学院揭晓,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由中国作家莫言获得。本报特约著名评论家雷达先生为此撰文,文章对莫言的创作及作品作出了较为整体的关照与把握——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根本原因是他创作中可贵的独创性,以及他作品中独特的农村经验与中国心情。他的获奖不是偶然的,也不是孤立的。他的获奖,既是对他个人突出成就的褒扬,同时意味着世界对中国当代文学的肯定。毫无疑问,这是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莫言的创作丰赡,仅长篇小说就有十一部之多,而被他称为“三匹马,长中短,拉着我,一齐走”的中短篇小说部分,同样新意迭出,变化多端,若再加上他的散文和戏剧,真是难以细数。于是在这里,我不打算陷入对一部部作品的介绍和评价,我想从整体感受出发,从审美意识幻变的角度出发,试着描述:莫言是一个什么样的作家。
一,红高粱系列小说与我国以往战争题材作品面目迥异,它虽也是一种历史真实,却是一种陌生而异样的、处处留着主体猛烈燃烧过的印痕,布满奇思狂想的历史真实。
据说得之于“一个梦境”的中篇《透明的红萝卜》,以黑孩的超现实的感觉和超强的意志力震惊了文坛,莫言遂一夜成名。然而,由中篇发展为长篇的《红高粱家族》毕竟是莫言最具代表性和象征意义的作品。这个象征性可能会伴随他的一生。谁都看得出来,红高粱系列小说与我国以往战争题材作品面目迥异,它虽也是一种历史真实,却是一种陌生而异样的、处处留着主体猛烈燃烧过的印痕,布满奇思狂想的历史真实。
就它的情节构架和人物实体而言,也未必多么奇特,其中仍有我们惯见的血流盈野,战火冲天,仇恨与爱欲交织的喘息,兽性与人性扭搏的嘶叫。然而,它奇异的魅惑力在于,我们被作者拉进了历史的腹心,置身于一个把视、听、触、嗅、味打通了的生气四溢的世界,理性的神经仿佛突然失灵了,我们大口呼吸着高粱地里弥漫的腥甜气息,产生了一种难以言说的神秘体验和融身于历史的“浑一”状态。于是,我们再也不能说只是观赏了一幅多么悲壮的历史画卷,而只能说置身于一种有呼吸有灵性的神秘氛围之中。所以,其深刻的根源乃在于作家主体把握历史的思维方式之奇特、之突兀:莫言以他富于独创性的灵动之手,翻开了我国当代战争文学簇新的一页——他把历史主观化、心灵化、意象化了。作品在传统的骨架上生长出强烈的反传统的叛逆精神;把探索历史的灵魂与探索中国农民的灵魂紧紧结合起来;于是红高粱成为千万生命的化身,千万生命又是红高粱的外显,它让人体验那天地之间生生不息的生命律动,并在对“杂种高粱”的批判里看得更加分明。
更为难得的是,作品体现出一种狂放不羁的书写的自由感。这与小说首创了“我爷爷”“我奶奶”及“我”相混搭的新颖的人称和叙述有很大关系,同时也与作者善于打通甚至“穿越”历史有关。于是,面对此作,我曾发出过感叹:历史有没有呼吸、有没有体温、有没有灵魂?历史是一堆渐渐冷却的死物,还是一群活生生的灵物?它是随着岁月的流逝而终结,还是依然流注和绵延在当代人的心头?它是抽象的教义或者枯燥语言堆积的结论,还是一代又一代人的心灵温热着、吸纳着、因而不断变幻着、更新着的形象?人和历史到底是什么关系?人是外来的观摩者、虔诚的膜拜者、神色鄙夷的第三者,抑或本身就是历史中的一个角色?历史和现实又是什么关系?是隔着时空的遥望,还是无法切割的联结?昨天与今天,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承继”,还是精神上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我发现,在这部作品里,到处都有作者叛逆笔墨的突显,到处都能看到作者与我们久经熏陶而习惯了的审美方式的抵牾。例如,我们是个讲究“容隐”和“尊卑”的古国,莫言却不顾“容隐”之德,放开笔墨写“爷爷”与“奶奶”的“野合”,又不顾忌尊卑观念,用放肆的眼光看“奶奶”;我们的历史教义和多年来的惯例所描述的农民武装的发展图式是:在党的教育下由自在走向自觉,但余占鳌这个匪气十足,放纵不羁的游击司令却偏偏不肯就范于这种图式,走着完全不同的道路;我们惯于从政治角度和阶级分析的方法来圈定农民的性格面貌,但莫言却把他们从“拔高”的位置“降级”到本色的状态,写出他们的无组织、无思想准备、混乱、冲动而又盲目,写出自发的民族意识和复仇情绪,写出“美丽与丑陋”的奇妙扭合。每个人物都不再受某种“观念”的挟制,全都在灵与肉、生与死、本能与道德的大撞击、大冲突中辗转挣扎、奋斗奔突;再如,我们的审美传统讲求中和与适度,切忌血淋淋的场面和惨绝人寰的兽行入诗入文,以免玷污文学殿堂,然而莫言却毫不留情地撕开“恶”的帷幕。看吧,惨不忍睹的活剥人皮,禽兽般的蹂躏妇女,狗嘴的咂吧声,尸体的撕裂声,全都墨痕斑斑,怵目惊心……正是传统外壳里裹藏的极端的反叛精神,使它成为一部“奇书”。他的这些要素,几乎贯穿此后他二十多年的写作,虽有更加汪洋恣肆的新作,更加光怪陆离的奇幻变形,但总体上离不开这块审美奠基石。
二,他要高举起“高密东北乡”这面大旗,把这片土地上的河流,村庄,痴男怨女,地痞流氓,英雄好汉,统统写出,创建一个“文学共和国”。他要做这个“共和国”的国王,主宰一切。
没有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思想解放,观念爆炸,就没有莫言;没有作为农民之子,有过近二十年乡土生活经历和当兵经历,也就没有莫言;但同样,没有莫言作为天才作家的异秉,更不会有莫言及其作品。莫言偶然看到李文俊翻译的 《喧哗与骚动》,看其两万字的序,兴奋得跳了起来,他说他要高举起“高密东北乡”这面大旗,把这片土地上的河流,村庄,痴男怨女,地痞流氓,英雄好汉,统统写出,创建一个“文学共和国”。他要做这个“共和国”的国王,主宰一切。于是,东方一片狭小的乡土——“高密东北乡”,成了“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成了集结着反抗、冒险、复仇、情欲的一片传奇味儿十足的土地。
不过,有必要弄清,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作为“原乡”,既是一种实存,更是一种臆造物,既是创作的驱动地,更是作家精神理想的发酵地。曾有过报道,不少人跑到高密县去寻找东北乡,寻找高粱地,大失所望而返。可见,它不是自然地理,而是一个文学地理学的概念。作家既视之为源泉,同时又不断赋予它新的含义。从这片原乡升腾而起的关键词应该是:民间,生命力,图腾,自然力,狂想,暴力,祖先,历史,血痕,等等。莫言的所有灵感似乎都来自于乡土,但他只是从乡土出发,而不是拘泥于乡土的精细写实和原貌复制。其笔下的乡土是野性的,梦幻的,恣肆的,血腥的,超验的,一句话,是形而下与形而上的结合,因而,它们其实是超越乡土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一直认为,莫言并不是一个通常意义上的“乡土作家”,也不是什么“文化寻根作家”。
现在人们很强调莫言对西方和拉美文学的学习、借鉴,有人称他为“中国的马尔克斯”,诺贝尔文学奖的授奖词也说,莫言很好地将魔幻现实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结合在一起,包括我上面引述的莫言对李文俊译本的反应,似乎都在说明,莫言受外来审美元素的影响很重,这甚至是他获奖的重要理由之一。事实上,莫言既善于吸收外来文学精华,更注重从中国传统的审美方式,中国民间的文化形态汲取营养。多年来学习魔幻,荒诞,变形,意识流之类的作者太多了,有的人还学到可以乱真,但能长成参天大树者,又有几人?到头来都跳不出形式外壳和自我重复。问题就在于能否化为自己的血肉,为我所用,在于有无内在的根因。
当然,在莫言身上,确也存在过先锋性与本土性、实验性与民族化的相互碰撞、激荡,交融,且时有侧重,但最终,莫言走的是以民族化,本土化,民间化,以继承与转化中国审美传统为根本的创作路线。 《丰乳肥臀》虽采取家族小说框架,但那时仍是《红高粱家族》精神的延续,透过上官鲁氏一生及其八女一子之浮沉,张开了复杂的现代战争和政治斗争的网络,讴歌了母性之宽厚博大,生命之生生不已。狂欢化贯彻了整个作品。这个时期,莫言偏重于学习拉美文学,或者说,他沉醉于天马行空,波诡云谲的想象、构思与笔墨。 《十三步》里的魔幻气息很重,《酒国》里的“红烧婴儿”让人想起拉美文学《总统先生》中侍者端上来的盘子里是人头,还有眼镜蛇攀缘楼梯之奇幻情景,而在《球形闪电》《爆炸》《金发婴儿》《欢乐》《红蝗》等作品中,总觉得感觉之爆炸,话语之膨胀,有时失去了分寸和节制。此时,莫言的创作出现了某种徘徊与停滞,多是红高粱话语方式的化身,既密集又有单一之感。
三,莫言是一个骨子里浸透了农民精神和道德理想的作家,他很难到农民之外去寻觅他所向往的理想精神,这可以说是他至今未必意识到的潜在危机,但也是他不断成功的坚实根由。
就在这前后,莫言意识到过于贴近先锋有失去自我的危险,他把马尔克斯比作“火炉”,他要保持距离,免得被“烤化”,他倡言要向民间文化探迹寻踪。我以为,他的突围是从《檀香刑》开始的。大概不会有人想到,小说主人公是大清刑部的“第一刽子手”,不会想到写义和团会从这样角度切入,不会想到它的语言是如此韵白间杂,琅琅上口,回到猫腔的戏剧化。整个构思,大约只有“鬼才”才想得出。它与正史相去甚远,但你不能不承认,它深触了“吃人的筵宴”,它独创性地指向了中国式的“让人忍受最大痛苦再死去”的刽子手文化。我在大力肯定中曾有过一点批评,我认为,《檀香刑》在某种意义上是写生与死的极端情境,它对死亡、酷刑、虐杀、屠戮的极致化呈露,无疑增加或丰富了人类审美经验的复杂性,比之拉奥孔惨烈多了。但是,写着写着,小说似乎陷入了对“杀人艺术”的赏玩之中,陶醉在自己布置的千刀万剐的酷刑天地中,在施虐与受虐的快感中无法自拔,情不自禁地为暴力的登峰造极而喝彩。刽子手的戾气和酷刑的血气,使读者觳觫。作为演示刽子手文化,作者成功了,作为人的文学,又不能不说寒气袭人。
在我看来,沿着这一路线,获得更大成功的当属《生死疲劳》。它在美学上达到的高度令人赞叹。小说面对的是建国以来五十年中国农村的政治运动、历史变迁和农民的命运起伏,跨度大,评价难,若用常规写法几乎无法处理。但莫言出奇制胜,他借用佛教的六道轮回之说,甚至“生死疲劳”的题目,都借自佛偈,小说让亡灵与生人,活人与畜牲,让地主、农民、干部,同处在一个生死场上。如果《檀香刑》不免显得过于离奇,那么《生死疲劳》就是一部中国农民回归土地的深刻反思之作,主题宏大、深邃,有深厚的社会历史内涵,表现形式奇特而智慧。西门闹变为驴,牛、猪,狗、猴等畜类的过程,并非猎奇,玄虚,玩形式花样,人性与动物性的转换十分自然,开辟了空前自由的视角,同时具有深刻的文化底蕴。不妨随便摘一小段:“我看到你的爹蓝脸和你的娘迎春在炕上颠鸾倒凤时,我,西门闹,眼见着自己的长工和自己的二姨太搞在一起,痛苦地用脑袋碰撞驴棚的栅门,痛苦地用牙齿啃咬草料笸箩的边缘;但笸箩里新炒的黑豆搅拌着铡碎的谷草进入我的口腔,使我不由自主地咀嚼和吞咽,在咀嚼中,在吞咽中,又使我体验到了一种纯驴的欢乐”,这不是辛酸之至,又让人啼笑皆非吗?小说的民族化审美观的努力不止是采用了章回体,通过六道轮回成就了中国式的荒诞与魔幻,语言上的返璞归真,平易畅达,朴实简洁,有古典小说风,更重要的是。它超越了传统,有现代的人文精神。在我看来,莫言并无通过此作要重新全面评价土改,合作社,人民公社等等政治运动的历史功过的意思,他要突出表达的是对人的生命的尊重,人的尊严的不可侵犯,特别是农民与土地之间不可解的血肉情缘。
有人认为,《蛙》不是莫言最优秀的作品。就看怎么看了。《蛙》表现了莫言关心政治,关注重大社会政治问题的一面,涉及到政策又超越政策,上升到生命的尊严和人类的大爱上,表现了生的权利与暂时不得不在生育上有所遏制之间的悲剧性冲突。姑姑从一个人人敬重的妇科医生,走向了人人诅咒的魔,也正是这一悲剧性冲突的反映。小说是以给国际友人的五封信来结构的。很久以来,莫言的小说里就有潜在的国际读者和全球话语元素,《蛙》也不例外。在语词的绚烂上,当年天马行空的莫言似乎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一派平实的白描,是一脉现实主义的内敛与深邃。
莫言外显的东西是想象力,魔幻性,超现实,新异感觉,这使得有人认为,莫言的创作中总是感性淹没了理性,外在的形式因素太浓重了,因而他不是一个具有深刻思想追求的作家。或者说,他的思想性比较薄弱。这种看法对吗?
显然,这种看法十分皮相,完全站不住脚,看一个作家深刻还是肤浅,首先要看他有无强烈的主体性。主体意识才是作品价值的立法者,莫言是一个骨子里浸透了农民精神和道德理想的作家,他很难到农民之外去寻觅他所向往的理想精神,这可以说是他至今未必意识到的潜在危机,但也是他不断成功的坚实根由。他的作品贯穿着尊重人,肯定人,赞扬大写的人的精神,贯串着强烈的叛逆性和颠覆性,他笔下的农民主人公,大多不是逆来顺受,忍辱负重的可怜人,而是反抗者,比如,具有超人意志力的黑孩,余占鳌式的“纯种红高粱”,以及戴凤莲,上官鲁氏,蓝脸,西门闹,姑姑等等。第二点,我认为,莫言是一位具有中国式的酒神精神的作家。这是我多年来的看法。这不仅因为,他的作品写酒之处实在太多了,更是因为,他的人物所体现的勇气与激情,是与冷静睿智、凝神观照的“日神精神”相对峙的“酣饮高歌狂舞”的“行动的象征”。第三,莫言具有超人的艺术感觉与恣肆的语言风格,令人耳目一新。单就感觉看,这不是怪诞、猎奇,应该看作是文学对人的理解和表现的一种拓展。马克思就说过:“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史的产物”,它不但是感性的,同时还有理性的积淀。第四点,莫言的被称为暴力美学的艺术精神。没有这一点就不成其为莫言,但问题复杂,究竟应该怎样理解,只能在另外的专文里去讨论。
四,莫言的获奖不是偶然的,也不是孤立的
莫言就是这样一位具有主体性,创新性,民间性,叛逆性的作家。不管有多少原因,在我看来,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根本原因还是他创作中的可贵的独创性,以及他作品中独特的中国经验与中国心情。他的获奖不是偶然的,如果没有近三十年中国改革开放的文化土壤、没有融入世界的交流互动的文学环境,还像以前那样禁锢和封闭,他不可能获奖;他的获奖也不是孤立的,如果没有一个优秀的勇于借鉴探索,刻苦勤奋的中国作家的群体,显示出了某种新高度和平均数,他也不可能获奖。他的获奖,既是对他个人突出成就的褒扬,同时意味着世界对中国当代文学的某种肯定。毫无疑问,这是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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