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颁布全国统一教师专业标准 澳大利亚政府在《澳大利亚2020》规划纲要中承诺,让每个儿童都能接受最优质的教育,并将提高教师质量作为基础教育改革的优先领域。为践行这一承诺,澳大利亚政府在不久前公布了新的《全国教师专业标准》。 教师质量的全国性基准 澳大利亚第一个全国性教师专业标准——《全国教师专业标准框架》颁布于2003年,但只提供“一般教师、专家型教师和学科专门教师”专业标准的框架。随着澳大利亚基础教育改革新战略《墨尔本宣言》的发布和《澳大利亚2020》规划纲要的出台,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对教师的职业要求也随之改变。为此,澳大利亚政府在2009年开始了新的教师标准的制定工作。 《全国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是:促成高质量的教学,为教师质量提供全国性基准,提升教师的职业期望和专业成就,促进统一的教师认证与注册体系建立等。新标准试图解决地区间教师质量衡量标准差异,排除教师流动障碍,促进全国教师朝着高质量、高素质的方向发展。各州将以新标准作为制定教师发展规划和教师展开教学设计的基准。 教师标准关注三大领域 新标准将教师的专业发展分为新任教师、熟练教师、娴熟教师和主导教师4个阶段。4个专业等级围绕3项专业要素——专业知识、专业实践和专业发展,共形成七大标准。该标准明确了对各等级教师的知识、技能和道德要求: 专业知识。教师必须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教育环境和学生个体需求的变化问答题做出回应;教师必须非常了解学生,包括学生的社会、文化、种族、宗教背景和特殊学习需求;教师必须理解并尊重在学校、家庭和社区之间建立密切关系的重要性;教师必须熟悉学生各发展阶段的身体、智力和情绪特征。教师还必须了解并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思想、原则和结构,并将这些与其他内容建立联系;教师必须掌握有效传授所教内容的教学方法,懂得如何应用信息技术来支持和促进学生的学习。 专业实践。 教师必须能够创造一种尊重学习的氛围;教师要为学生创设一个安全、富有吸引力和挑战性的学习环境;在整个教学周期的各阶段做到游刃有余——制定学习与评估规划、制定学习计划、教学、评估、提供学生学习反馈、向家长或监护人汇报学生学习情况等;要擅长使用多种教学策略和资源,以使学生的学习成果最大化;必须能够对学生学习成绩作出分析,并使用成绩来评估和改进教学实践;教师应该是拥有大量技巧的高效沟通者,能与学生、同行和家长建立密切关系。 专业发展。 教师必须能够不断反思、评估和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及实践能力;教师必须积极投身于个体和同行组织的各项专业学习中,以支持、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教师必须为学校、社区和教师职业作出贡献,为学生和同行的学习与幸福提供支持。 教师水平划分四个等级 新标准规定了教师需要达到的4种专业技能水平,教师可以此为基础,规划、评估自身的专业学习与实践。按照要求,所有教师都必须达到“新任教师”和“熟练教师”等级,而经过努力,他们还可以达到“娴熟教师”和“主导教师”水平。 新任教师。 新任教师拥有经过认可的资格证书,拥有规划和管理成功学习的知识、技能、价值观和特质,能够达到注册教师的所有要求。他们具有成为专业学习者的愿望,并以学习者的姿态来对待学生;他们拥有奉献精神、热情和人际沟通能力,在学校及社区中能够发挥专业作用,并能为学校整体运行作出贡献。 熟练教师。 熟练教师能够展示过硬的专业知识、成功的教学实践及有效的专业发展。他们能够达到基本专业标准。他们是专业团体的成员,能够与同行、学生及家长有效互动。 娴熟教师。 娴熟教师拥有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教学法和有关学生方面的知识,并能将这些知识应用于实践使学生的学习成果最大化。他们知道如何与同行、家长及社区团体合作,如何吸引他们参与并支持学生的学习及健康;他们能够对专业团体作出积极贡献。 主导教师 主导教师是掌握所教学科的知识内容、教学法,了解影响学生学习的各项因素,并应用这些知识来改进教学与学习质量的杰出教师。他们拥有影响他人改进教学实践的专业和个体特质,他们能够成功开展一些有助于教学与学习质量提高、学校和专业团体健康发展的创新计划;他们能够促进建立并保持富有成效的专业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