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台灣動物書寫中的動保意識》
黃宗潔
*本文原載於《思想》第8期《後解嚴的臺灣文學》。
一、前言所謂動物書寫,顧名思義是指「以動物為題材之書寫」。但嚴格來說,目前在台灣並沒有將動物書寫單獨歸為一個文類,而是分別以「動物散文」、「動物小說」、「動物行為學」等加以區隔,或者直接視為自然書寫或科普讀物中的小分支。不過就現有的作品量而言,台灣的動物書寫在文學創作的領域實已累積了相當豐沛的成果,值得重視。觀察文本中人與動物、整體自然環境互動的關係,對於目前日益嚴重的生態問題,也能找到某些值得參考的答案。筆者將自1980年代以來台灣動物寫作的文本中舉其要者加以探討,分析其中人與動物、人與自然的互動關係,並檢視其中的動保意識。
此外,本文所探討的動物書寫文本,除以動物為主要題材之外,亦須反映真實世界中人與動物的互動。因此雖然從文學的角度來看,若干以動物為主角的寓言故事、兒童文學或虛構小說,亦可視為「動物小說」之屬,但由於此類文本多半擬人性強,刻畫之動物亦以影射人性為主,故不列入討論;至於圖鑑、飼養指南等工具書,亦不在討論之列。 本文將分為幾個部分展開論述:先就台灣動物書寫的幾種不同類型加以概述,其次分析文本中所呈現的動物權利之相關議題,最後則探究台灣動物書寫之局限與展望。
二、眾聲喧嘩:當代動物書寫的幾種風貌當代台灣的動物書寫文本,依其主題與內涵約可分為數種類型:其中以抒發自己與同伴動物相處的經驗、及對動物之情誼為主的作品居多,如丘秀芷《我的動物朋友》、子敏《小方舟》等;由此延伸為對動物處境之關懷者,則包括如琦君《我愛動物》、北小安的〈蛙〉等。此外,亦有不少作家對動物的感情由喜愛、保護、進而將眼光擴展至整體生態環境的關懷,而以下列幾種形式表現出來:報導文學與生態紀實、動物特性與動物行為學的介紹、宣導保育理念為主的評論雜文、結合生態關懷與抒情性的散文創作等等。以下將先論述各類作品之特色與文中動保意識之有無,再試圖探究背後的原因。 (一)動物與我:經驗分享及抒情如前所述,在目前台灣的動物書寫中,以「分享和抒情」為主的作品居多。作者往往以第一人稱的觀點,抒發私我的動物經驗,內容多半著墨於飼養動物的趣事或回憶,並藉此分享對動物的喜愛之情。換句話說,作者的創作動機較為單純,關注之焦點亦非以動物保護或保育為主。子敏在《小方舟》一書的序言中,就清楚地勾勒出這類作品的主要特色:
我不知不覺的進入一個動物的世界,對於動物的純真、樂生、勤奮不息、無怒無尤的生命美質,有了不少的體會。因此,動物也成為我的散文題材,吸引我去寫了不少的「動物散文」。……這些散文,並不是以散文的形式大量提供科學知識的那種「科學散文」。這些散文,記錄的是我跟動物親近而產生的情感,記錄的是我對動物的觀察而得到的領悟。這些作品裡沒有大量的知識,只有大量的思索、大量的人情、大量艱辛經營的「語言形容」。(子敏,1998,頁4)
由於這些作品多半出自個人與動物相處的生活體驗,亦洋溢著作者對動物的喜愛之情,自有其溫馨動人之處。但序言中所提及的「作品裡記錄的是個人的領悟,沒有大量的知識」等,卻也可能成為此類動物書寫的不足之處——尤其當作者個人的飼養經驗,是建立在錯誤的態度與認知上時。
以《小方舟》一書為例,子敏「家庭動物園」的全盛時期包括一隻狗、一對小鸚鵡、三隻「七姊妹」、兩隻金魚(頁73),其他的飼養紀錄還包括貓咪、烏龜、蠶等等,其人其文對動物的關愛都無庸置疑。但是「忙碌」成為對動物照顧不周的理由:「生活中充滿了大大小小接連成串的『來不及』:來不及上班,來不及上學,……來不及餵狗,來不及餵魚,來不及餵鳥。」(頁161)於是,金魚被遺忘在走廊而死去;鳥兒或者在忘了關籠門的情況下一去不返,或者要餓得大吵大鬧才能被發現「鳥食不知道在哪一天早已吃完」。(頁166)狗兒「斯諾」則在「這六年來,我們實在忙得沒有時間弄好一隻狗。結果是,狗在我們家受罪,我們家也相對地受狗罪」(頁47)的情況下,被送給鄰居飼養。由此我們可以發現,「愛」或許是照顧動物的必要條件,卻非充分條件,自己的環境是否適合飼養動物、是否能陪伴牠們一生,都是必須事先加以衡量的,否則一時的興之所至,可能就是改變動物命運的開端。 不過,因忙碌而將動物轉送他人固然稱不上有始有終,至少還為動物找了個安身之處。相形之下,丘秀芷在《我的動物朋友》書中提到一段遺棄貓咪的往事,真可謂飼養動物的「錯誤示範」了。家人們平素對這隻不會抓老鼠、身上有跳蚤、喜歡跳到床上呼嚕呼嚕吵人的「典型敗家子」(丘秀芷,1987,頁11)本來就沒有好感,一次「在拖鞋上大便」的「惡行」更讓大家找到丟棄牠的理由,決定用車把貓咪載到遠處丟掉。儘管最後家人們也慚愧地反省自己是否「『始亂終棄』,起先胡亂養,最後又不要了牠。」(頁13)但畢竟無法改變貓咪被遺棄的事實。而一個「愛動物」的家庭,何以仍然出現棄養貓咪的行為,更值得進一步思考。在送養初生小狗時,會仔細考慮「要送走,也要挑選適合的人家」(頁86)的丘,之所以會任由姪子將貓咪帶走丟棄,主要的原因在於她也並不喜歡那隻「一無是處」的貓咪吧。也就是說,飼主對動物的愛是有條件的,牠們必須「有用」——例如貓咪以「實用功能」來說要會抓老鼠,以「觀賞價值」而言要乾淨可愛,這種將生命物化的態度,其實正是動物權利的觀念至今難以普及的關鍵之一,筆者將於後文中論述此種物化觀的盲點所在。 (二)不忍之情:動物處境的關懷前述以個人經驗為主的動物書寫作品,誠然也蘊含了作者對動物的關懷、喜愛之情,在中外文學中亦都不乏佳作,但若從動物保護的觀點來看,「個人經驗之分享」卻可能成為某種局限:飼主與動物之間深情無限,卻往往也僅止於此,未能將眼光擴展到自家「寵物」以外的生命關懷。琦君的《我愛動物》一書,則能更進一步,除了寫自己對動物的情誼,字裡行間更不時流露出「為鼠常留飯,憐蛾不點燈」的那種溫柔敦厚、仁愛萬物之精神。她看到蜘蛛時的處理方式,就是最佳的例證:
我的方式是用一張報紙,擺在牠邊上,等牠爬到紙上,立刻鬆鬆地包住,送到屋外草地上放生,絕不將牠捏死。我的想法是牠並無侵害人類之意,再微小的生命,也有牠求生存的權利,和牠自己的天地。所以儘管渾身發麻,卻並無殺害牠之心。這樣的把牠放在草叢中,我感到心安理得。(琦君,1988,頁73)
換句話說,不只貓狗等同伴動物,連一般人避之唯恐不及的蛇蟲鼠蟻,也是她書寫與關懷的對象。
正因琦君對微小如蟲蟻的生命亦能懷抱寬容之心,尊重牠們生存的權利,因此,她的作品在述說自身對動物的情感之外,更觸及了某些動物生存的處境。例如坊間一些殘酷的料理方式,她就難以茍同,看到眾人吞食活剝蛤子的畫面,她不忍卒睹地避開後,不禁感嘆: 這種殘忍的吃法,就和江浙人吃活蒸螃蟹、活燜嗆蝦、泥鰍鑽豆腐等,一模一樣。我永遠不能忘記,杯盤狼藉的餐桌上,那一隻隻瞪著眼睛的蝦頭、蝦腳還一直在顫抖,而牠們的身體已經早早進入食客的肚子了。最殘忍的,真正莫過於人類了。動物的攫取其他活物,是為了饑餓,也為了養育牠們的幼兒。但牠們不會戲弄生命,至少不懂得用醬醋麻油活醃了來吃。可見智慧愈高,殘殺的伎倆愈高明,觸犯罪惡的傾向愈強烈。這是佛家所謂的業障吧!(頁205-206)
然而,琦君對此種殘酷的飲食方式雖不以為然,卻非以改變其它人對待動物的態度為目的,而是以宗教的「業障」觀點來解釋。另外,她在「改變人與動物互動關係」的這件事情上,主要訴求的對象與其說是芸芸眾生,不如說是某種「反求諸己」的自我要求:由於童年時家中年年養豬、殺豬,看著買回來的小豬「無聊寂寞地活著,一天天長大,一天天等待死亡」(頁189),她心中總是充滿憐憫與愧疚,但年幼的她無法改變逢年過節家中要殺豬的習俗,只能為豬念念往生咒來安慰自己。而年幼時一方面對被人煮食的動物心存不忍,但又難以克服口腹之欲的矛盾,也在年長後漸漸改變:「年事日長,倒是對葷腥愈來愈厭。」(頁30)「為了紀念童年時與豬的一段友情,我要漸漸地戒除吃豬肉(牛羊肉早已不吃)。我說『漸漸地』是因為患有胃潰瘍,醫囑必須多吃肉類。但我相信,一定可以用其他蛋白質的素食代替,漸漸戒除吃豬肉的。」(頁192)因此,琦君的作品在關懷的層面上雖可說深入且廣泛,但與其它具有「動物權利」或「動物保護」意識的作品,在性質上仍有其根本之差異。 至於北小安的短篇小說〈蛙〉,則是國內少數觸及動物實驗議題的作品,由於作品以小說的方式呈現,作者個人的主觀色彩並不濃厚,而是以點到為止的方式來處理這個頗為敏感的議題。小說描寫敘述者陪著把牛蛙標本弄壞了的朋友N去買另一隻牛蛙,看到牛蛙在袋中掙扎的畫面,他想起了日本俳句中悠哉的青蛙,更進一步引發「一隻青蛙和一個人在本質上究竟又有什麼不同?」(北小安,2004,頁101)的哲思。袋內掙扎的牛蛙只是單純地想活下去,人們對於動物實驗的爭議不休,對於已成為另一具冰冷的牛蛙標本的牠或許也已不再具有任何意義,但小說裡呈現出的眾聲喧嘩,卻提供了一個思考實驗動物問題的空間: 我們可以指責N說,如果當初小心點,就沒有必要再犧牲一隻牛蛙。然而,N可能也會理直氣壯地說,如果學校不用交什麼骨骼標本的作業,他才捨不得把青蛙殺死。而學校又可能會說,如果沒有實驗動物的課程,科學精神怎麼傳承?此時動物保護團體又會跳出來說,現在已有許多替代方案,沒有必要的動物實驗應該全面廢除。然後,又有人會說,人類對於科學的追求其實都只是奢望預測萬世萬物的一切規律,這一切都是虛空。(頁101)
小說最後結束在牛蛙標本完成,即將被放入實驗室中等待打分數,那晚,窗外響起了一片蛙鳴。生與死的對比、命運的分歧雖在小說中得到凸顯,但事實上作者對於動物實驗的爭議並沒有企圖找出答案,相反地,「作者選擇用輕描淡寫的筆調來碰觸……實驗動物的爭議,然而淡淡的無奈,其實益發凸顯了這類課題的嚴肅與難解。」(黃宗慧,2004,頁9) 在某種程度上,北小安的〈蛙〉已經碰觸了所謂的「動保議題」,但作者仍企圖以「中立」的方式說故事,讓作品有更多的詮釋空間。至於下面所要介紹的動物書寫作品,呈現出的景觀又有所不同。這些作者多半直接投身於保育運動,因此作品往往扮演了「代言」的角色,在理念的傳遞上也更為為積極明確。 (三)地球一家:保育理念的傳達在台灣動物書寫的作品中,較具動物保護或自然保育理念的作品,作者多半亦具有一定的相關知識或是保育背景,例如以鯨豚保育為主的廖鴻基、立志為老鷹(現已正名為黑鳶)做傳20年的沈振中、書寫蝴蝶的吳明益、研究黑熊的黃美秀、有台灣法布爾之稱的李淳陽,其他如徐仁修、劉克襄 [1] 等,也是深具動物關懷意識的作家。由於篇幅所限,筆者無法針對每位作家的文本一一細部分析,以下僅以此類動物書寫常見的幾種特色加以概述。由幾位作家書寫風格與著重焦點的差異,或許亦可幫助我們了解目前台灣在動物保育方面的進展與困境所在。 1.報導文學與生態紀實 此類創作如廖鴻基的《鯨生鯨世》與沈振中《老鷹的故事》三部曲 [2] 皆屬之。報導文學在1970-1980年間曾盛極一時,雖然後來因文類本身的特性而逐漸沒落,但在推動保育工作時,報導文學仍然不失為一種披露真相、引發關切的寫作媒介,因為只有讓眾人認識並理解目前整個生態環境的重大危機之後,他們才有可能產生「問題意識」,從而願意將關懷付諸行動。除此之外,報導文學的「知識性」並不只是為了讀者,它也提醒了報導者:在激情的呼籲吶喊之前,你必須先要有一定的知識,論點才可能真正具有說服力。但無知之所以會繼續存在,常常是因為大家並不真的想面對那些自己不想知道的事情,如果報導文學只是一味揭露殘酷真相,恐怕也很難讓讀者願意去閱讀。廖鴻基的《鯨生鯨世》一書,採用融合主觀與客觀的手法,在介紹鯨類生態之餘,更多的篇幅著重在自己與鯨豚相遇時的悸動和心情,因此在出版後廣受歡迎,成為「改良式報導文學」的成功之作。 不過,《鯨生鯨世》雖然沒有沉重的保育議題之呼籲,但廖鴻基藉著本書所傳遞的乃是一種更重要而基本的精神,就是親近自然的渴望,以及學習以謙卑的心看待鯨豚、海洋乃至自然萬物的神奇與豐美。就如同他在觀察花紋海豚時的感嘆: 有很多書籍資料談到海豚的智商、談到牠們的智慧,我總是覺得人類始終站在一定的高度俯看牠們。和花紋海豚多次接觸後,我想說的是,人類在俯看牠們的同時可能也顯示了人類有限的智慧。(廖鴻基,1997,頁39)
不論書寫鯨豚或海洋、散文或小說,廖鴻基總是不忘透過他的筆端提醒讀者:面對廣漠深邃的海洋,渺小的人類所能理解的範疇何其有限。如能體會到這一點,人們或許才有可能真正捨棄所謂「人是萬物之靈」等本位主義的思考方式,也才能建立關懷自然、尊重生命的價值觀 [3] 。
另一方面,沈振中「為黑鳶立傳二十年」的毅力和企圖心,不論以生態工作者或自然書寫者的角度而言,在目前的台灣社會中,都是相當少見與難能可貴的。這個20年的計畫,轉眼已超過十年。自1992年以來,沈振中以無比的耐心和毅力,全年甚至全天候的投入黑鳶觀察與紀錄的工作,甚至不惜為此辭去教職,以紀錄黑鳶生態做為自己生活的全部。正因為沈振中的努力,才讓大家知道過去以為十分普遍的黑鳶,在台灣的族群總數只剩大約兩百隻,10年來的數字雖偶有增減,但總數量一直在兩百隻左右,分佈的地區也仍然集中在南部、北部。(沈振中2004:頁21)雖然如劉克襄所言,這些紀錄文字在許多人看來,可能如同經文般反覆、枯燥、且冗長,但這不僅是「瞭解他(沈振中)最好的方法」(劉克襄,1997,頁10),更是一種生命的見證。也就是說,讀者是否會覺得文字枯燥或瑣碎,並非沈振中最在意的事情,沈振中的黑鳶紀實,無非是希望透過他的文字,讓更多人去思考下面這些問題: 「我們是以何種心態來看待世界上仍有數百萬隻,但在台灣僅剩兩百隻的物種?」……「如果設立保護區是不可能達成的,那我們還能為牠們做什麼?」「如果我們什麼都不能做,這群二百隻的老鷹對我們的意義是什麼?」……最後也是最難的,「我們是否願意、是否有能力真實的了解老鷹生命內容的全部,就如同我們任何一個人努力的認識身旁的親人、伴侶般?」(沈振中,2004,頁21-22)
紀錄黑鳶,是沈振中的使命也是生活。正如同他在《尋找失落的老鷹》一書的序言所提到的: 「黑鳶二十年」並不單純祇是一個物種的調查、紀錄、報告而已,如果我無法清楚的描述「牠們是一種什麼樣的生物」,所有的統計數字、圖表將會顯得祇是把牠們「量化」而已,而這「二十年」所象徵的無非是以養育一代子女的心情、時間、精神,來看待、了解與我們一起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一種同伴生物,黑鳶並非我的研究對象,牠們是我的生活伙伴,尋找與紀錄牠們並非我的工作,而是我的生活。(頁23)
如果有一天,黑鳶終究在台灣的天空中消失,至少曾有沈振中鉅細靡遺地為牠們的生命見證,見證牠們也曾經是地球的子民。
不過,上述的幾種創作形式,雖然對於動物相關知識與自然之美的傳遞都具有一定的貢獻與意義,但是生態環境的破壞與野生動物的滅絕,正以難以想像的速度在持續。游登良就感嘆,他所驚鴻一瞥的那些動物,有些或許即將或已經成為歷史:「台灣狐蝠確定已消失在台灣的夜空,台灣黑熊在北台灣的棲地幾乎淪陷,在丹大的水鹿墳場每年有數百上千的山羌水鹿被屠殺,……每當我發現一處生態奇景時,牠們往往很快從我眼前消逝。」(游登良,2004,頁8)那麼用這樣間接、溫和、柔性的生態訴求,真的來得及阻止無法回頭的生態破壞嗎?基於這樣的憂心,在動物書寫中會出現以保育理念的訴求為主的散文形式,自不令人意外。以廖鴻基為例,儘管《鯨生鯨世》時期的寫作仍偏向主觀情感的抒發,但隨著投身保育工作的時間越長,他的使命感隨之提高,陳述海洋問題與生態危機的作品也就相形增加,從《漂流監獄》到《來自深海》,與保育相關的文章比重益增。此外,他也將關懷的焦點由鯨豚延伸到對整個海洋生態的關切,近年來他持續關懷海洋保育的相關議題,並寫了不少評論文字,如〈吃吻仔魚,吃掉海洋生機〉一文,舉出大量消費吻仔魚對海洋生態環境造成的隱憂(廖鴻基2001.1.19);〈被動〉一文提及花蓮的「曼波魚季」從過去以推廣食用為主的活動,改為熱鬧的「與曼波同游」,但這隻「關在網裡與縣長共游,被縣長觸摸、擁抱的可愛曼波魚,最後還是被拖上岸宰殺。」(廖鴻基,2005.7.31)這是進步還是偽善?這類文章除了明確揭露出他的保育觀點之外,其實更隱含著他認為海洋生態保育工作刻不容緩的急切心情。 2.動物特性與動物行為學的介紹 著重於動物特性或行為學介紹的作品,多半結合了自然觀察、動物知識與保育理念,比重或有不同,但呈現出對自然萬物的熱愛與關懷則為共同特色。例如徐仁修《動物記事》、李淳陽《李淳陽昆蟲記》、黃美秀《黑熊手記》、游登良《撞見野生動物》等皆屬此類。這一類型的作品最重要的意義,莫過於其中有關動物知識的傳遞,不僅有助於讀者真正了解動物行為的奧秘,更提供了重新思索人與自然關係的開闊視野。尤其過去人對動物的傷害,很多時候都是源於錯誤的認知或偏見所造成的厭惡與恐懼。因人類的嫌惡而滅絕的動物,至少包括內布拉斯加大灰狼、加利福尼亞灰熊、塔斯馬尼亞狼、園島蟒、墨西哥大灰熊、紐芬蘭白狼……。 [4] 即使未到滅絕的悲慘命運,仍有不少動物是人類主觀好惡或錯誤偏見下的犧牲品,游登良《撞見野生動物》書中,就有一個值得深思的例子: 青蛇無毒,也不具攻擊性,但為了免於被捕食的危險,牠以有毒的青竹絲為擬態對象,兩者外形幾乎一模一樣。然而「蛇」算不如人算,他常被人類誤以為是有毒的青竹絲,慘遭亂棒打死。我想起今年初夏,那條頭被打扁,慘死在山溝裡的青蛇。……青蛇常是人類棒下青竹絲的替死鬼,就連在國家公園內接受保護的青蛇也不能倖免。我不免感嘆,國家公園的宣導仍未能將蛇類的保育深植人心,也未能將蛇並不是見人就咬的觀念改過來,但話說回來,這條青蛇能長到這麼粗、這麼長,可能也是拜國家公園保育之賜吧!約拳頭粗,長度達兩公尺,這是我見過最大的青蛇,可惜是條死蛇。(游登良,2004,頁109-111)
有些人或許會說,一般民眾不具備分辨青蛇和青竹絲的專業能力不足為奇,但問題的癥結並不在於此。無毒的青蛇枉死固然無辜,卻也不表示有毒的青竹絲就是「該死」。正如游登良所言,蛇並不是見人就咬,在大多數的情況下,除非你驚擾到牠,蛇甚少主動攻擊,因此「只要小心不侵犯到牠們,或是在經過草叢時用棍子『打草驚蛇』,牠們就會趁早逃之夭夭。」(頁106)面對野生動物時的錯誤認知,還包括以為遭到黑熊攻擊時,裝死是最好的辦法,或是「找一根木棍和黑熊肚子對肚子相頂,慢慢後退至樹幹,再將木棍頂於樹幹,黑熊就會無知地繼續朝樹幹頂去」(頁138),但事實上黑熊是哺乳類食肉目中的聰明動物,絕不是有勇無謀的粗蠢野獸。像這類的例子,都說明了一般人對於野生動物的習性與智慧的了解是何其有限,而這些作品正是提供人們以新的眼光看待野生動物的重要媒介。 當然,一般人要在野外「撞見」黑熊的機率並不高,但對於在我們週遭環境中隨處可見的小生物,又有多少人願意用心去看待?舉例來說,端紅蝶的毛蟲在受驚時,會挺身昂首偽裝成三角形頭的赤尾青竹絲,也就是說,不把頭擠成三角形也像一條青蛇的牠,顯然知道青竹絲比青蛇更具嚇退敵人的效果(徐仁修,2001,頁6)。然而這種知識能否讓更多人體會到每一種生物令人驚異的本能或智慧,因此尊重這小生命求生的努力,欣賞生命的價值,而不要只會以「害蟲∕益蟲」這種狹隘的觀點來看待牠們?就目前來看答案並不樂觀,但徐仁修《動物記事》和李淳陽《李淳陽昆蟲記》這類以自然觀察、攝影、生態介紹為主的作品,正是想為這樣的未來提供一點可能性: 我在婆羅洲的熱帶雨林看見一隻像朵盛開的燦爛蘭花的螳螂,在中南美洲的熱帶雨林觀察到一隻像樹木葉片的螳螂,而在台灣發現一隻長得像大黃蜂的擬蜂螳螂,都是如此不可思議……。我從自然觀察中明白:整個大自然是偉大奧妙的設計,而設計者就是神,祂不需名字,也不勞宗教來定義祂,祂是大自然中的一切,而一切都在展示祂的神奇……我在大自然中窺見宇宙與生命的奧妙,學到了謙卑、珍惜與感恩,但願讀者諸君,在讀了我這些書後,也開始學習自然觀察與體驗,從大自然中取得智慧與喜悅。(頁7)
「謙卑、珍惜與感恩」,或許正是所有憂心生態環境的書寫者,期期想傳達給讀者的訊息吧!
3.拓展動物散文的可能性 另一方面,也有書寫者默默耕耘與開發呈現人與自然關係的其他書寫形式,吳明益的蝴蝶書寫即為箇中代表。以《蝶道》為例,這本書既非蝴蝶的生態紀實,亦非傳統的文學創作,而是「環繞著以蝶為議題的圓心,從植物到其他昆蟲,從神話到開發史,從文學到自然科學,從繪畫到心理學。」(吳明益2003:頁276-277)隨著吳明益的足跡與思緒遊走,讀者不只是看到自然書寫或文學創作的另一種可能性,他們等於也陪著吳明益一起思索了有關自然、生命、哲學、藝術、美學與倫理學等議題。 但是,與其說吳明益想透過文字與圖片「重現」與紀錄蝴蝶的美,不如說他所強調的是知識與文字其實都難以重現蝴蝶之美: 我的文字是絕不可能重現看見流星蛺蝶的震動的。他們太輕盈、太迅捷、太抽象、也太像「光」了。他們不只是鱗翅目蝶亞目蛺蝶科下的一種,不只是具有六足,吸管狀口器,攝食山豬肉的一組蛋白質——我又要囉唆一遍,這是我這幾年來與蝴蝶交往唯一所知的。我私下非常不科學地以為,他們必然有屬於「流星蛺蝶的世界觀」,包括美的標準,以及激動、緊張或和緩的情緒。他們看出去的世界必然與我不同,也與大紫蛺蝶、長鬃山羊不同,他們有屬於他們所懼怖的、喜好的、迷醉的。(頁48)
正因為不可能重現,人才能體會到科學的有限、知識的有限、書寫的有限,體會到生命的獨特、奧妙與美善,學習到自然世界的廣闊,是不應該也不可能由人一手掌控的。而不論是保育理念的直陳,或是哲學思維的激發,都同樣豐富了台灣動物書寫的內涵,具有一定的意義與價值。
(四)灰色地帶:在真假保育之間以上針對台灣動物書寫中保育意識之有無,將作品略分為三種不同的層次,其一以個人經驗之分享與情感抒發為主;其次則觸及動物處境之關懷,但作者之意並不在於宣示或推廣某些理念;其三則以保育理念或生態意識之傳遞為主。上述分類只是依作品性質加以區隔,而非用以判別作品價值之高低或優劣。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在各類動物書寫的作品中,尚有一種介於「真保育」與「假保育」的灰色地帶之間,那就是以展示動物為題材的作品 [5] 。 所謂展示動物,是指在公私的動物展覽場或動物園、水族館等場地中展示的動物。目前在討論動物展示的歷史源流、問題、爭議與未來等議題方面,最具代表性的著作當屬薇琪.柯蘿珂的《新動物園》一書。至於目前台灣以動物園為題材的作品,則罕見此類兼具專業知識與人文關懷的著作。由於創作者本身多半兼具動物園園長、獸醫或飼養員的身分,在看待動物園時不免已有預設立場,難以客觀面對動物園的種種問題。其中尤以木柵動物園園長陳寶忠《動物園的故事》一書最為明顯,故本文僅以此書為例加以論述。 陳寶忠園長為台大森林研究所野生動物保育的「科班出身」,又在動物園工作了27年。他對動物園熟悉的程度,以及相關的專業知識自然都無庸置疑。但如果細究《動物園的故事》一書,將會發現作者或者在字裡行間不經意地顯露出以「園方」而非「動物」為優先的價值觀,或者意有所指的暗示動保人士是一群只會和動物園唱反調的無知分子。這樣的文字,實在很難讓人覺得作者是真心思考與面對圈養動物的問題。 舉例來說,提到當初搬遷大象到木柵園區時,由於對環境的陌生與搬遷的緊張,其中一隻大象情急之下衝入了壕溝內,作者對此的評論是「幸好並沒有摔倒跌斷腳,否則就成了國際新聞了。」(頁21)換句話說,動物園的「負面新聞」比起動物是否受傷摔斷腿似乎更值得在意;無尾熊的仔熊死亡時,他的第一反應亦是「這隻仔無尾熊真會選時間走啊,看來次日的動物園園長遴選我是沒什麼指望了。」(頁48)文中對動物的若干「擬人化描述」,似乎也不是「教育」民眾認識動物的正確示範。例如說國王企鵝是「自己在炒新聞」(頁55);而大型肉食動物在餓了幾天之後會因飢餓而進入鐵籠的行為模式,則被評論為「有勇無謀的動物」(頁130)。或許作者認為這只是小小的幽默,但動物園時常宣稱具有教育民眾愛護動物、尊重生命的功能。這種並不恰當的擬人化描述,只會誤導民眾對動物的認知,或是情緒性的好惡罷了。 另一方面,媒體的報導、動保人士的批評對動物園造成的莫大壓力,亦是作者不斷強調的重點之一。動物園飼養動物的成敗必須承受外界的監督,園方會感到壓力龐大是可以想見的,所以文中不時出現如企鵝蛋「如果孵化失敗,可能會被罵到臭頭」(頁57)等充滿焦慮的文字。但外界人士對園內動物福祉與生命的關懷,作者卻是以充滿偏見的角度來看待的。基本上外界的一切批評,對他來說似乎都是「無知人士的唱反調言論」。序言中就已提到:「如何滿足牠們在圈養環境下的所有需求,已夠讓人頭大,更何況還有一些保護動物人士會經常質疑動物園中動物的福祉,甚至動物園是否還要繼續存在,這些挑戰與箇中辛苦很少為外界所了解。」(頁10) 他對動保人士的不滿,在以下這段文字更是表露無餘: 有一些提倡動物福利的人士,就經常以動物園中動物的死亡來抨擊動物園不應該養野生動物。……他們可能不知道,以目前的實際狀況,這些動物在野外不會是自由自在無憂無慮的,大都是流離失所,……當我們在泰國野生動物基金會陪同下,到達曼谷南邊兩百多公里的桑洛猶區鳳梨園山區基金會的保育工作站時,十餘位黝黑乾瘦的村民對我們的直接告白是:「拜託你們將這些大象移到動物園去,就可解決我們的問題。」這個聲音讓我想到極少數動物保護人士所聲稱的「動物園不要養大象,讓大象回到野外」,似乎很諷刺很遙遠。(頁138-139)
這段文字的矛盾之處在於,作者先預設了提倡動物福利者都是一些不知道動物面臨棲地被破壞或是數量瀕危等危機的無知分子,並將動物權的議題與發生人象衝突的村民單純的願望——移到動物園去——混為一談。事實上,人與動物爭地之後發生的種種衝突、危機,並不只大象一種。老虎、獵豹甚至獼猴,都在這樣的處境下面臨保育與人類權益的衝突。但近年來也一直有許多保育人士致力於解決這樣的困境,務求達到人與動物雙贏的局面——例如CCF(獵豹保育基金)推動當地民眾飼養犬隻驅趕獵豹,取代過往的撲殺,就有一定的成效。而不論是泰國與斯里蘭卡等地的人象衝突,或是人與其他動物的衝突,都不是將所有的大象或動物移到動物園去就可以解決的,事實上這或許反倒是更諷刺與不可行的解決方案。反過來說,如果愛護動物人士真的都是無知百姓,動物園不是更應該負起教育而非嘲諷的責任嗎?動物園打著教育大家「愛護動物」的旗幟,卻對這些對動物懷抱關愛之心的人士表現得如此不以為然,難道不是自相矛盾?
除此之外,他還以愛丁堡動物園因場地不足不養大象的例子,做為保護動物人士不明究理的佐證。他質疑道:「該園不養大象的決策過程真是如此嗎?沒有人去追究。如果真的是如此的想法,那該園其他所飼養的動物,大部分也有同樣的問題,是不是也都不要飼養牠們、展示牠們了?」(頁140)這種無限上綱的推論方式,先是抹煞了每一種動物本身迥異的獨特習性,並將動物園的存廢問題,與動物園是否願意承認自己在軟硬體設備或技術的不足,選擇適合的動物來飼養,這兩個不同層次的議題混為一談。言下之意仍舊是動保人士不明白動物園的「忍辱負重」。但如果動物園的存廢或轉型的確是個可以重新思考的問題,動物園為何不能正面迎擊,去接受質疑與挑戰?如果我們現在會覺得展示「畸形人」或外族人的園區是難以想像的殘酷與不人道(直到1906年,紐約動物學會還展示過一個非洲侏儒,見薇琪.柯蘿珂,1998,頁187),又怎知百年後的人們,不會覺得動物園是個過時的宇宙?尤其當人們已可由豐富的書籍與紀錄片獲得動物知識,而動物的保育如此刻不容緩的今天,又焉知動物園的轉型,不會朝向更寬闊的「野外棲地動物園」而非傳統式的圈養動物園? 釋昭慧曾經提到: 原始棲地的破壞,也不是動物園的罪過,而是人類的共同過失,那麼,在不圓滿中力求相對圓滿,在兩難處境中勉強擇一,這應是新動物園面對種種「動物權」的倫理質疑,所能提供的答案吧!(釋昭慧,1998,頁26)
在不圓滿中力求相對圓滿,這或許是愛丁堡動物園的選擇——如果在經濟利益等各種考量下,動物園仍舊要存在與營利,那麼至少確定一定會失敗的動物,就不要再犧牲牠們的生命了吧!如果一個動物園不願意正視園方在設備與技術上仍有許多可以再改進之處,那麼表現出的不僅是園方的傲慢,更顯得種種保育口號的虛偽。就如同當初吵得沸沸揚揚的貓熊來台一事,我們只看見各地動物園在還沒有設備與專業知能的情況下,就搶成一團的醜態。這樣的動物園,這樣的動物園書寫,要讓民眾了解動物園議題的嚴肅、複雜與矛盾,恐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6]
三、動物書寫與社會:幾個與動物權利相關的議題本文所提及的動物書寫作品,誠然不足以涵蓋當前台灣動物書寫之全貌,但由上述之討論,已可提供我們進一步思考與動物權利相關的若干議題,筆者在此試從若干作品中所觸及的「物化的價值觀」與「倫理道德的論證與詭辯」兩個方向切入,希望能窺見複雜的動物權問題之一角。 (一)物化的價值觀如前所述,若干以貓狗等同伴動物為書寫主題的文學作品中,作者往往以貓狗是否「忠心」、「有用」做為評價動物的標準。但事實上,將動物視為物品,乃是由來已久的主流價值觀。史蒂芬.懷斯在其著作《憤怒的獸籠》一書中,對於非人動物法定物格的歷史源流,就有相當詳細的論述。他指出在「以人類為宇宙中心的目的論」觀念的影響下,世界是為人類而設計的。(懷斯,2000,頁33)所有的非人動物既然都是為了人而存在,人類利用動物自然是理所當然的。這樣的想法影響了人類數千年而不變: 由於非人動物被認為是不具理性的,使得牠們過去被希臘正義和斯多葛派正義排拒在外,接著又被基督教正義排拒在外。至今仍是如此。布蘭堡教授曾寫下:「由贊諾芬、亞里斯多德到斯多葛派學院,認為世界是設計來任由人類剝削的荒謬主張已擴散到西方常識的每個角落。」這個主張也許是荒謬的、也許如今看來是愚蠢的,但是它已深深地陷入哲學、科學、政治學和法律當中,因此極端抗拒任何變革。(頁42-43)
長期以來,非人動物被視為不具意識、情感,只是供人利用的「物品」。這樣的想法如此根深蒂固,「生命」被當成「商品」的結果,是一切只需以人類的利益為最高指導原則,動物的生存環境與死亡過程是否對牠們造成痛苦與傷害,都不需加以考慮——「因為在假設宇宙創造者設計了某些低等生物的社會之中,生物的權利是不可能被公認的。」(頁84)儘管陸續有思想家提出動物權利的主張 [7] ,但大多數人的想法仍如同懷斯所言,「極端抗拒任何變革」。只要動物與人的利益發生些許衝突,「人類優先」與「將動物當成商品」的態度就會再度浮現。此處所指的衝突不只是前述動物與人「爭地」等直接衝突,也包括人類要利用動物時,以種種藉口來加以合理化的行為。由毛皮業者活剝動物的皮來取得皮草的新聞公佈後,服飾業者和一些名媛、藝人寧願無視殘酷的事實,也要堅持奢華有理,就可見一斑。正如彼得.辛格所言:「『人類優先』的觀念,往往並不是真在無法兼顧的難局裡所做的無奈抉擇,而只是作為藉口,好讓我們對人類的痛苦和動物的痛苦都可以袖手旁觀無所作為。」(辛格,1996,頁379)。 有人或許會認為,為順應當前以高消費的「奢華」訴求來飼養寵物的風氣,坊間一些以「寶貝你的寵物」為出發點的書籍,似乎已為「動物權利高張」、「動物比人還好命」等想法背書。但部分寵物的養尊處優,不僅並非同伴動物處境的全貌,名種犬貓的飼育背後所隱含的種種問題,如遺傳疾病等,更反諷地凸顯出人類若只把動物當成炫耀身分或財富的「寵物」,對動物可能造成傷害。換句話說,名種犬貓的飼養,只不過從另一個方向再次印證此種「物化」的價值觀罷了! (二)道德倫理的爭議與詭辯另一方面,琦君文中所提及的殘酷料理問題,則可帶領我們思考若干倫理道德的爭議,而這也正是動物權利問題中最核心、卻也最難解的關鍵之一。琦君以佛教「業障」的觀點來看待殘酷料理,書中〈放生〉一文也提到童年時每逢長輩生辰,都到寺院「放生」來彌補平日因口腹之欲殺生的「罪過」,但這些長輩們仍無法戒除葷腥。由此可見,經濟動物的議題之所以很難受到普遍的關注,關鍵正在於牠們引發了人的矛盾心理。如果將這些動物當成「生命」看待,將難以避免自己「殺生」的罪惡感。雖然要解決這種罪惡感最容易的方法似乎就是素食,但在以葷食為主的社會中,大多數人其實很難做到。因此,有些人可能以「放生做功德」來自我安慰,但更多人是因此產生了防衛的心態,不是拒絕知道這些動物究竟面臨什麼樣的悲慘命運,就是對素食者產生敵意或抗拒。但這兩種方式,前者只是讓更多生靈無辜枉死 [8] ,後者則產生了若干的言語攻擊與詭辯。誠如辛格所言:「無知會繼續存在,只是因為大家不想去發現真相。你去告訴一個人他的晚餐是如何生產出來的,通常得到的反應是『別跟我說,你會害我吃不下飯。』」(辛格,1996,頁374)而敵意的表達方式則多半藉由「植物也是生命,難道吃素不是殺生嗎?」這類反問法來做為素食者「偽善」的論證。對於這些質疑,辛格則以邏輯和事實兩方面加以駁斥: 這種異議,可能來自對於植物的真心關懷;不過通常,舉出這種質疑的人並沒有認真預備好,若是一旦植物證明了會感受到痛苦,就將植物也列入考量的範圍;相反,他們只是想證明,若是人類真的按照我鼓吹的原則行事,那麼植物和動物一樣都不可以吃,結果人類只好餓死。……我提出了三個不同的理由,證明動物也會感受到疼痛:分別是行為、動物神經系統的性質、以及疼痛在演化上的用途。可是在這三方面,我們均沒有理由相信植物會感受到疼痛。……即便是植物感受疼痛的程度與動物一樣,這個結論依然成立,因為從肉品生產的低效率來說,吃肉的人所毀滅的植物至少是素食者的十倍!……那些提出這種質疑卻又不願意走到其邏輯結論的人,實際上只是要找個理由繼續吃肉而已。(頁402-403)
但是,除了絕對的素食與葷食之外,難道沒有第三種思考經濟動物問題的方式嗎?或許也不盡然。至少我們可以試著思考,如果短期之內肉食仍然是大多數人的優先選擇,推廣所謂的「友善農業」、杜絕工業化農場的殘酷飼養方式、以及拒絕消費殘酷料理,難道不是一種可以逐步改善動物福利的選擇 [9] ?然而遺憾的是,目前大部分的經濟動物,仍然承受著《動物解放》一書中提到的悲慘命運,主要的原因仍舊是上述將動物商品化的心態使然。因為將動物視為商品,所以畜牧業者只願意用最廉價的成本來飼養牠們;因為將生命視為食物,所以消費者迷信「新鮮」的結果是不惜將動物生吞活剝,而無視牠們死前的掙扎與顫抖。之前經由動保團體所揭露的毛皮業者將動物活活剝皮的殘酷行為,也是同樣的道理。 經濟動物的議題之所以最容易引發爭議或反彈的情緒,在於它直接碰觸到每個人的日常生活,引發大多數肉食者對於「食肉」等於「殺生」的隱隱不安。但隨著素食者對素食主義的深入闡釋,今天的素食主義已不再只是特殊宗教信仰人士的主張,而是關心健康、道德、生態、動物等議題的人都可擁有的選擇。傅可思的《深層素食主義》一書,就提供了一種「知易行易」的「量化素食主義」的實踐方式。也就是說:「素食主義要求『效果』而不要求『德性』;它的重點在於減少肉食所造成的具體傷害,而不是塑造出全心吃素的道德聖人。…我們應該減少吃肉,至於減少到甚麼程度,你可以根據自己的處境、能力、感覺與良知去調整。」(錢永祥,2005,頁26-27)當這種具有彈性的素食方式能被更多人接受時,或許因防衛而產生的詭辯亦可減少,讓大家平心靜氣地去思考動物權利的問題。
四、以有涯追無涯:當前台灣動物書寫的局限與展望以上略論了台灣目前動物書寫的幾種主要類型與特色。如果進一步試著思考何以台灣的動物書寫呈現出此種風貌,就會發現動物書寫的深度與廣度,與作者本身的動物保育意識、當地生態教育之發展,均可謂息息相關。因此筆者以為,由「經驗的匱乏」與「問題意識的不足」這兩個方向,或可一定程度地道出台灣動物書寫的困境與亟待突破之處。 (一)經驗的匱乏由於動物書寫並不是一種可以單憑想像架構出來的文類,因此作者本身是否具有相關的知識與經驗,就成為動物書寫的必要條件之一。舉例來說,台灣「海洋文學」之作家,長久以來幾乎始終以夏曼.藍波安與廖鴻基兩人為代表,顯然就是因為海洋經驗的匱乏,導致海洋文學難以成為大多數作家所選擇的創作題材。誠如彭瑞金所指出:「在沒有海洋觀點的生活和教育之前,我們很難擁有海洋文學。」(彭瑞金1996:頁242)同樣的道理,缺乏海洋經驗與海洋知識,使得我們更難擁有以海洋為題材的生態書寫。黛安.艾克曼實際出海尋鯨,甚至在海中與鯨相遇,方能在《鯨背月色》中寫出兼具知性與感性的動物情態 [10] ;廖鴻基何嘗不是要等到隨著釣魷船長征遠洋,才驚覺過去所知的海洋是如此有限?在廣漠的海洋中遇見一群海豚,他甚至誤以為是鰹魚群(廖鴻基,2003,頁106),這是因為視野變寬,海豚相形之下便縮小了,而自己過去所認定的海洋種種,又何嘗不是渺如滄海一粟?
經驗與知識的累積,是成為一個自然寫作、動物寫作者不可或缺的要素,黛安.艾克曼曾引用華盛頓火車站外所刻的一段話,為自然寫作下註腳:
「想要把印度群島的財富帶回家的人,必須隨身帶著印度群島的財富;旅行也是如此。想要把知識帶回家的人,必須隨身帶著知識。」這個格言對自然作者來說,特別真確。我從不在意放棄自己的習慣、喜好、口味、計畫。我喜愛成為新山水風景的一部分,完完全全地投入當時當地,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修改或是添加新見解,接受大自然的啟示。但你也得要了解你在觀察的是什麼。所以我讀任何我可以找得到的東西——科學、民俗傳說、小說,及一切。(頁9,粗黑體為筆者所加)
綜觀國內外的動物書寫,就可了解經驗與知識對創作來說為何重要:法布爾若不是對研究與觀察昆蟲投注一生的心血,流傳後世的經典《昆蟲記》如何會誕生?又如珍古德《我的影子在岡貝》、喬伊.亞當遜《艾莎的一生》 [11] 、馬克.歐文斯夫婦《我的動物天堂——卡拉哈里沙漠的故事》、夏勒《最後的貓熊》等書,則無一不是作者實際投身動物保育工作後,為動物或豐富、或動人、或悲慘的命運,所留下的見證。前述國內動物寫作的若干代表作,如李淳陽《李淳陽昆蟲記》、黃美秀《黑熊手記》、游登良《撞見野生動物》,也都是作者們投身實際的觀察研究工作之後方能得出的成果。
(二)問題意識的不足由本文所討論的若干作品中已可發現,作者是否具有飼養動物的相關「經驗」,仍不構成作品符合保育觀點的充分條件。筆者以為,關鍵正在於作者本身「問題意識的不足」。缺乏動物福利或生態危機等意識的作者,作品中自然不可能具備這樣的理念。甚至有時作者個人的飼養經驗反映出的只是錯誤的價值觀;至於展示動物之相關書寫,由於目前幾乎均為動物園或水族館人員所創作,作者的立場已決定了書寫的角度,這些作品雖然可能包含一定程度的動物知識,但卻無法觸及(或甚至可以說是規避)動物展示甚至動物表演的相關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下,這些作品的局限性自然可想而知。 問題意識何以重要?因為它可說是一切行動的基礎。報導文學類的作品之所以產生,就是希望藉由揭露社會、環境等問題,讓大眾能從「認識」、「關心」進而產生「行動」。因此明確而強烈的問題意識,或許不足以成為評價作品文學藝術價值的標準,卻可能因為作者的使命感而產生另一種動人的力量。以《青蛙大浩劫》一書為例,作者威廉.邵德深入追蹤一九九五年明尼蘇達發現大量畸形蛙的事件,不僅實際探訪發現畸形蛙的現場,同時參與各項研討會、訪問學者專家,試圖從各家之言拼湊出畸形蛙所傳達出的生態警訊。在該書的前言中,作者語重心長地表示: 這本書所牽涉到的層面實際上複雜得難以想像,而它所呈現的事實讓我們謙卑。夜空的寂靜正逐漸地散播到各地去。
青蛙正告訴我們一些事,但我們會傾聽嗎?(邵德,2004,頁8)
透過邵德對畸形蛙事件的批露,讀者因此得以掩卷反思下列問題:當青蛙「正因寄生蟲而死,因殺蟲劑而死,因增加的紫外線輻射量而死,因全球增溫而死」(頁345)的時候,我們在做什麼?我們之前又做了什麼,讓青蛙和地球環境遭到這樣的厄運?青蛙不會是第一個,更不是唯一因地球環境的破壞遭到波及的物種,我們還來得及在一切都太遲之前,做一些補救措施嗎?當讀者由書中的警訊,開始進一步意識到整體生態環境的岌岌可危時,心態與行為的改變才會成為可能。但目前台灣的動物書寫中,此類深入報導生態環境危機,又兼具知識性、可讀性的作品仍然較為少見,實待更多有心的作者,帶領讀者去傾聽自然萬物的聲音,進而試著開始為生態環境的存續付出一些努力。
更進一步來說,「問題意識的不足」其實可以分別從作者與讀者兩個角度來思考,若不是有具備問題意識的作者,當然不可能產生此種兼具知性與感性的動物書寫作品;但反過來說,那些缺乏問題意識的讀者,或許根本不會去閱讀此類書籍。以朱天心敘寫自己與貓族邂逅、相處之點滴的作品《獵人們》為例,該書寫出生活空間不幸與人類重疊的街貓一族,在都市叢林中生存之艱辛;以及那些願意以關懷平等之心善待並照料貓族的「貓天使」們,如何不僅風雨無阻的進行餵食、結紮、放養等工作,還要承受其他不以為然的人們,以言語諷刺或行動「反擊」的傷害與挫折。朱天心以她身為作家的敏銳和文采,將街貓的處境刻畫得絲絲入扣,是近年來難得一見的以流浪動物為關懷對象的文學佳作。她意識到貓族的困境,因此在書前題贈強調:「本書寫給不喜歡貓和不瞭解貓的人」。然而困難之處正在於,那些最需要被喚醒的——不喜歡貓和不瞭解貓的人——,恐怕也最不會去閱讀這些作品。因此,當某些作者以書寫喚起大眾的危機意識與良知善念之後,還需透過教育、社會運動、公共政策、執法單位等多元管道的共同配合,例如持續發展有關動物倫理、動物保護法、生態環境教育、生命教育等各方面的論述,才可能讓社會逐步建立關於尊重生命、維護整體生態環境的共識。
五、結語近年來,全球暖化的現象,讓人類不得不正視生態環境破壞所帶來的巨大危機。而透過當前台灣的動物書寫,我們已可看到一些人,從喜愛、關心動物生存的處境,進而透過文字為動物福利與生態環境的存續而努力。但是,值得思考的議題尚有許多:動物的利益為何需要平等考量?為何需要道德關懷?為何需要自由與生存權利?一些在刻板印象中令人討厭的、數量龐大的物種,有什麼必要顧及牠們的生死?當殺生是一種習俗或儀式的時候,是習俗至上還是生命優先?當人與動物發生利益衝突的時候,是人類優先還是動物優先?這些問題可以是質疑,卻也可以是重新思考人與動物、人與自然關係的契機。如此一來,或許才會有更多人意識到人與自然環境乃是不可分割的整體、意識到生命的奧妙與可貴、意識到動物的情感與智慧、意識到人類與自然的力量相比是如何渺小……。 本文簡要探討了各類型動物書寫之文本特色與其中動保意識之有無,並探討了與動物權利相關的幾個議題,如物化的價值觀、及倫理道德的爭議;最後則由「經驗的匱乏」與「問題意識的不足」兩個觀點切入,藉此觀察當前台灣動物書寫仍待補白之處。事實上,文學固然是一個觀察動保現況的指標,但亦只是其中一種思考的方向。有關動物福利、生態教育的相關議題,還可以由哲學、科學、倫理學、法學、宗教學等各種層面進行深度思考。而動物書寫的領域,我們也見到持續有更多不同類型的重要作品出版,如朱耀沂《人蟲大戰》與《成語動物學》、劉克襄《野狗之丘》、高雄市自然觀察學會的《動物隱身術》等等。筆者甚盼此文能夠拋磚引玉,針對人與動物、環境之間的關係,激盪出如何達到雙贏局面的解決之道。 參考文獻一、參考書目(依出版年代排序)(一)中文著作 丘秀芷,《我的動物朋友》,台北:駿馬文化有限公司,1987第二版。 琦君,《我愛動物》,台北:洪範書店,1988。 沈振中,《老鷹的故事》台中:晨星出版社,1993 沈振中,《鷹兒要回家》台中:晨星出版社,1997 廖鴻基,《討海人》,台中:晨星出版社,1997。 廖鴻基,《鯨生鯨世》,台中:晨星出版社,1997。 子敏,《小方舟》,台北:麥田出版,城邦文化發行,1998。 徐仁修,《動物記事》,台北:遠流出版有限公司,2001。 黃美秀,《黑熊手記》,台北:商周出版,城邦文化發行,2002。 吳明益,《蝶道》,台北:二魚文化有限公司,2003。 廖鴻基,《漂島》,台北:印刻出版公司,2003。 沈振中,《尋找失落的老鷹》台中:晨星出版社,2004。 陳寶忠,《動物園的故事》,台北:時報文化出版公司,2004。 游登良,《撞見野生動物》,台北:野人文化出版、遠足文化有限公司發行,2004。 朱耀沂,《人蟲大戰》,台北:商周出版、城邦文化有限公司發行,2005。 李淳陽,《李淳陽昆蟲記》,台北:遠流出版有限公司,2005。 朱天心,《獵人們》。台北:印刻出版公司,2005。 陳明柔編,《台灣的自然書寫》。台中:晨星出版社,2006。 朱耀沂,《成語動物學》,台北:商周出版、城邦文化有限公司發行,2007。 劉克襄,《野狗之丘》。台北:遠流出版有限公司,2007。 張東君,《青蛙巫婆的動物魔法廚房》。台北:遠流出版有限公司,2007。 高雄市自然觀察學會,《動物隱身術》。台北:商周出版,2007。 (二)翻譯書籍 喬伊.亞當遜(Joy Adamson)著,季光容譯,《艾莎的一生》,台北:純文學出版社,1981。 夏勒(George B. Schaller),《最後的貓熊》,台北:天下文化出版公司,1994。 珍古德(Jane Goodall),《我的影子在岡貝》,台北:格林出版公司,1996。 彼得.辛格(Peter Singer)著,孟祥森、錢永祥譯,《動物解放》,台北:關懷生命協會,1996。 黛安.艾克曼(Diane Ackerman)著,莊安祺譯,《鯨背月色》,台北:季節風出版公司,1997。 波依曼(Loius P. Pojman)編著,張忠宏等譯,《為動物說話:動物權利的爭議》,台北:桂冠圖書公司,1997。 NHK企劃小組編、王淑容譯,《失落的動物》,台中:晨星出版社,1998。 薇琪.柯蘿珂(Vicki Croke)著,林秀梅譯,《新動物園》,台北:胡桃木文化有限公司,1998。 馬克.歐文斯、荻莉亞.歐文斯(Mark & Delia Owens)著,宋偉航譯,《我的動物天堂——卡拉哈里沙漠的故事》,台北:皇冠出版社,1999。 天寶.葛蘭汀著,應小端譯,《星星的孩子》,台北:天下文化有 限公司,1999。 史蒂芬.懷斯(Steven M. Wise J. D.)著,李以彬譯,《憤怒的獸籠》,台北:高寶國際有限公司,2000。 法布爾(Jean-Henri Fabre)著,方頌華譯,《昆蟲記》,台北:遠 流出版公司,2002。 威廉.邵德(William Souder)著,黃薇菁譯,《青蛙大浩劫》, 台北:經典傳訊有限公司,2004。 傅可思(Michael Allen Fox)著,王瑞香譯,《深層素食主義》, 台北:關懷生命協會,2005。 二、期刊論文(依出版年代排序)彭瑞金,〈翻版的「老人與海」期待海洋文學〉,收錄於廖鴻基《討海人》,台中:晨星出版社,1997,頁239-246。 凌拂,〈陸地與水涯的邊際〉,收錄於黛安.艾克曼(Diane Ackerman)著,莊安祺譯《鯨背月色》,台北:季節風出版公司,1997,頁8-12。 劉克襄,〈黑鳶大夢——鷹人沈振中的不可能任務〉,收錄於沈振中《鷹兒要回家》,台中:晨星出版社,1997,頁5-12。 釋昭慧,〈力求相對圓滿〉,收錄於薇琪.柯蘿珂(Vicki Croke)著,林秀梅譯《新動物園》,台北:胡桃木文化有限公司,1998,頁24-26。 黃宗潔,《台灣鯨豚寫作研究》,台北:台師大國文系碩士論文, 2001。(本文以徐宗潔之名發表) 廖鴻基,〈吃吻仔魚,吃掉海洋生機〉,《中國時報.15版》, 2001.1.19。 朱增宏,〈把雨傘留給蚯蚓?——從動物倫理對佛教及「愛與慈悲」的挑戰,談「佛法」的實踐〉,《中外文學》第32卷第2期,2003年7月,頁103-130。 北小安〈蛙〉,收錄於黃宗慧編《臺灣動物小說選》,台北:二魚文化有限公司,2004,頁99-104。 黃宗慧,〈臺灣動物小說選序論〉,收錄於黃宗慧編《臺灣動物小說選》,台北:二魚文化有限公司,2004,頁7-15。 動物社會研究會《放下殘酷的慈悲,拒絕商業化放生:台灣宗教團體放生現象調查報告》,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2004.9.17。 ———,《台灣北中南鳥店販賣「放生物」訪談報告》,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2004.11.2。 錢永祥,〈不吃死亡:《深層素食主義》中譯本導讀〉,《台灣動物之聲38期》,2005年3月出版,頁24-27。 黃宗潔,〈自然之愛——論劉克襄作品中的動物關懷〉,《靜宜大學台文系自然書寫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2005.6.12。 廖鴻基,〈被動〉,《自由時報.自由副刊》,2005.7.31。 [1] 有關劉克襄作品中的動物關懷,筆者另有專文論述,故本文不再重複贅述。請參閱拙作〈自然之愛——論劉克襄作品中的動物關懷〉,收錄於陳明柔編《台灣的自然書寫》,頁37-62。
[2] 所謂「老鷹的故事」三部曲,是指沈振中《老鷹的故事》(1993)、《鷹兒要回家》(1997)、《尋找失落的老鷹》(2004)三本紀錄老鷹生態的作品,均由台中晨星出版社出版。
[3] 以上有關報導文學與廖鴻基作品之分析,係摘錄自拙作《台灣鯨豚寫作研究》(台北:台師大國文系碩士論文,2001),頁108-113、122。(以徐宗潔之名發表)
[4] 有關因人類的厭惡而滅絕的動物,可參見NHK企劃小組編、王淑容譯《失落的動物》,頁190-219。
[5] 區隔「真保育」與「假保育」之觀點,來自《台灣社會研究季刊》論文審查人之意見,謹在此致謝。釋昭慧曾經提到:「(動物園)似乎處於『利用動物』與『保護動物』間的灰色地帶,至少它努力創造一個人與動物兩利或雙贏的空間——雖然成績還不盡理想」(釋昭慧,1998,頁26)。該審查人則認為:「如果要說『動物園』是處於某種『灰色地帶』,其灰色的成分是來自於『真保育』與『假保育』之間,而不是在於『利用』與『保護』之間。也就是說,無論從動物福利或動物權利的角度來看,動物園都談不上是在『保護』動物。」
[6] 較為可喜的是,2007年張東君的《青蛙巫婆的動物魔法廚房》一書中,同樣有部分篇章是寫動物園的故事,但相形之下就較能以正確坦然的態度面對動物園的若干問題,例如提到小企鵝黑麻糬不會游泳一事,她就指出問題所在:「企鵝在野外的時候,下水的主要理由,就只有到海裡覓食或是躲避天敵而已。但是這兩種情況在動物園裡都不太可能發生。……當然,後來黑麻糬還是有學游泳的,……雖然牠在學會游泳以後,還是不會主動下水……。」(張東君,2007,頁34)
[7] 有關動物權利的主張,主要有兩個論點,繼邊沁提出「感受痛苦的能力,視為一個生物是否有權利受到平等考量的關鍵特徵。」(辛格,1996,頁46)之後,辛格是效益主義主張動物權利的代表人物,他們主張「動物有感受痛苦的能力,所有的生物都有其利益,而利益的受挫將會導致牠們的苦難。」(波伊曼,1997,頁20)另一類則是義務論式權利立場,雷根(Tom Regan)是此派的代表人物,他主張「動物具有相同權利,因為人類與動物具有一樣重要的心理特質——慾望、記憶、智力等等,因此人類與動物具有相同的內在價值,人與動物有相同的權利。」(波伊曼,1997,頁20)有關動物權觀念的發展、爭議等相關論述,可詳閱波依曼編著《為動物說話:動物權利的爭議》(1997);辛格著《動物解放》(1996);史蒂芬.懷斯著《憤怒的獸籠》(2000);朱增宏〈把雨傘留給蚯蚓?〉,《中外文學》第32卷第2期,2003年7月,頁103-130等。
[8] 琦君於〈放生〉文中亦提到一次目睹佛教放生儀式的經驗,十幾個鳥籠中擠滿了麻雀,等到法師念完經,將麻雀「放生」時,這些麻雀多半已奄奄一息,甚至氣絕多時。(琦君1988:頁24)有關於放生對動物造成的傷害,可參見動物社會研究會《放下殘酷的慈悲,拒絕商業化放生:台灣宗教團體放生現象調查報告》(2004)、《台灣北中南鳥店販賣「放生物」訪談報告》(2004)。
[9] 雖然友善農業或人道屠宰的方式,如錢永祥所言,只稱得上是動物保護運動進程中的「中途之家」,他提到「動物保護運動從關心流浪動物起步,進而提倡人道屠宰等『中途之家』,逐漸發展到提出素食的主張,從人道訴求逐漸進展到挑戰物種主義的文化與生活方式,不僅有其理論發展的必然;論題的挑戰性逐步提高,也代表這個運動本身更形深入與成熟。」(見錢永祥〈不吃死亡:《深層素食主義》中譯本導讀〉,頁27。)但它仍可說是在動保運動真正成為大多數人能認同與接受的觀念之前,逐步漸進的一個過程與方式。有關「友善農業」是以人道的設備和飼養方式來改善農場動物的福利,可參見天寶.葛蘭汀著,應小端譯《星星的孩子》,頁159-174;工業化農場的殘酷飼養方式,則在辛格,1996,頁183-281,有詳盡的探討。
[10] 參見凌拂〈陸地與水涯的邊際〉,收錄於黛安.艾克曼著,莊安祺譯《鯨背月色》,頁11。
[11] 本書實為Born Free, Living Free, Forever Free三書的合譯節錄本,見喬伊.亞當遜著,季光容譯《艾莎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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