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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学生校园诗会/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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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4 05:51: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三届中学生校园诗会

孙绍振

诗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和世界各国相比,可能是最为突出的。没有哪一个国家会像春秋战国时代,经典诗歌被广泛运用,孔夫子强调“不学诗无以言”,不是太夸张的,先秦游说之士,外交使者就常借《诗经》中的语句强化自己的可靠性和亲和性。没有一个国家在很长一个时期里,会把写作诗歌作为选拔人才的标准。更没有一个国家,除了文人名士,上至皇帝(包括昏君)、文臣(包括奸臣)、武将(包括失败投降者)、革命志士(包括后来变成汉奸的)、大家闺秀、乃至军阀、名妓均能遵循严谨的格律写出中规中矩的诗词。也没有一个国家在小说中杂了这么多的诗词歌赋,甚至有一部在文学史上很有地位的小说干脆冠以“词话”之名。这实在是世界文学史上的一大奇观,堪称世界非物质文化一大遗产。在这个商品大潮冲击一切传统精神的时代,在西方,诗歌,尤其是古典的浪漫主义的抒情诗歌,不但在课本上,而且在课外阅读中,也是十分边缘的。就是在大学里,罗曼蒂克,已经同义于书呆,一场朗诵莎士比亚的诗歌,甚至是穿了古代的服装,听众也往往只有十来个。在后现代思潮君临解构真善美的西方,完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不是一个诗的时代,而是一个散文的时代。至于说让中学生用莎士比亚的五步抑扬格或者用意大利体写十四行诗,那间直可以说是痴人说梦。但是,托中国诗学传统的丰厚,这种天方夜谈,却在中国却是司空见惯。虽然诗歌写作被排斥于高考作文之外,这本《第三届中学生校园诗会诗稿》,可以说,中华诗国圣火不熄雄辩的证明。居然有这么多青少年会把古典诗词格律玩弄于股掌之中,《沁园春•即席歌赠友颂琴》写得可以说是中规中矩,运用古代汉语,驾驭古典词律,典故被不着痕迹地激活,表现传统文人的豪情,足以表现作者非同小可的语言才华。如果说,这一首和现代生活的联系,还不够鲜明的话,那么《听琴贺诞十六韵》就完全是现实生活的激发了。朋友弹琴庆祝十六岁生日,作者以诗贺之。能将古典文采和现代日常生活结合,不但更需要勇气,而且更需要才气。作者所采用的形式是古风,这表面上比写词更自由,但是,因为没有现成严密的规格可循,其实更难,要在自由的章法和固定的句法中,写出情感流畅的旋律,当有更洒脱的情致和控制语言的能力。如果允许吹求,则作者情感意脉自首至尾皆慷慨高昂,若能高低错节,宫商起伏,意脉跳跃,率性如李白之《宣州谢眺楼饯别校书叔云》而似续若断,则为可百尺竿头,更上一层。至于《颂少年一百韵》之可贵表现在对于五言古风的情绪的把握。少年稚嫩与古风浑朴颇能交融。五言古风,看似与七言同,然其高古,不尚激情,每以温情从容取胜。此君驾驭古人雅语至一百韵,已颇惊人,更令人刮目者,得五古之淡定,作者显然对五言与有别于七言与长短句有成竹在胸。当然,这一切毕竟是拟古之作,虚拟自我,古人情感与语言与当代之自我与心态当然有矛盾,可贵的是,皆能在严格的束缚中,表现出某种文化情操。令人想起闻一多所谓戴着镣铐跳舞,能跳到如此水准,堪称才俊。

[size=+0]毕竟古典格律束缚甚酷,故要看出更本真之性情,当阅读其现代新诗。从集体朗诵诗中我们可以看到更多现实生活的体验,如“军训时灼人的骄阳稚嫩的脸上满是倔强 ”写出从生理到心理的发育,“黑格尔的辩证法理性加冕/达伽马的航海线纵横四方 ”则是心智的成长。

    比起古典诗歌来说,新诗更贴近当代学子之心灵,一般说,此集中新诗比之古典诗作,自然得多,清新得多,活泼得多。以当代华美的语言抒写心事,爱情、友谊、均可插上自由的翅膀。“有条路注定要一个人走/有条路铺满曙光/这条路——叫青春。也有为无法找到曾经见过的青空而深深叹息/一直用自由代替任性活到现在。青春的感觉,丰富多彩,想象自由,不可羁勒,然而,放任自由,可能造成散漫,此诗集中之佳作之可贵,在于对新诗的基本范式有相当的的把握:想象的集中在单纯的意象焦点,以之为核心,其它意象皆从此衍生,故统一而丰富。斯可谓已登诗道之堂矣。此类主题最单纯者当以《如果你还在》为代表。想象集中在树,以之为核心意象,鸟、花、歌皆从此衍生,故单纯而丰富。斯可谓已登诗道之堂矣。更可贵者,诗集中境界最高者,似乎不满足于抒情,而在追求更深沉的人生体验,带着哲理而不失感性:“我是行了千年的旅人,路在脚下路通往归程”,“住在叫做‘自由’的笼中只要你在就好,在这个天空中我已不再需要翅膀不难看出,虽然青春年少年,但是,对生命和青春却是有思考的,甚至并不回避面临未来的艰难甚至恐惧,有时提炼出些老练的格言式的句子,超越青少年的有限的人生经验。正是这种对抒情审美的突破,才使诗作和当代世界和我国诗作“审智”的潮流。

[size=+0]    诗集的精神聚焦于审美和审智交融,其中之佳作,均超过一般新诗爱好者之水准,风格迥异,亦颇可观。《我以为》只写一刹那的顿悟,而《青春组诗》旨在对青春作超越时空的概括。《选择荒凉》在千年的祖国,最后却发现,“这片曾经荒凉的土地/已经不再荒凉!

从中,不但看到青春的诗,而且看到诗的青春。这里没有挣扎于题海的的无奈,没有八股套话,商品拜物教的喧嚣,随波逐流的沉沦都被超越,这是一方精神的净土,有的只是超越了庸俗的自由,而且,还有对于诗的形式和语言的推敲和苦心孤诣的追求。要说这些作者以诗为生命可能还是不准确的,应该说,是他们以生命为诗。就为文之水准而言,把这样的作品放到世界中学生中去观察,也许我们在散文的哲理性方面略逊一筹,但是,在诗歌的想象和情志方面,似乎不但比美国,而且比欧洲的中学生,显出领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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