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教师都喜欢积极发言的学生、气氛活跃的班级。碰到沉闷的班级,教师不得不自问自答,自说自话,深觉尴尬无趣。同事间交流时,常对此颇有怨言。
近日听说的一件事,却使我对此有所反思。
朋友的孩子早慧,常有惊人妙语;善叙事,且常以图配文,乐在其中。最近朋友找老师交流,老师说孩子其他方面都不错,但有一个很大的缺点:上课不喜欢发言。他建议朋友做做孩子工作,并强调“发言是学生的义务”,孩子应该“阳光积极”些。此前听朋友说过,这位老师非常出色;不过得知他这样定位发言这一行为,我还是不敢苟同。
课堂发言,旨在培养学生积极思考的习惯和口头表达的能力。学生可在发言中锻炼自己,提高能力,这毋庸置疑。但有没有这种可能:学生对一个问题有自己的思考,并形成了完整的表述,却由于种种原因而保持沉默?口头表达的基础,是内在的思维和语言,口头表达只是将其外化而已。最终没有外化,并不必然对应内在的某种缺失。 学生可能觉得,这个问题没有价值;或者,他认为自己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很肤浅,不值一说;或者,他的想法之前发言的同学说过了;或者,他喜欢多听听别人的想法,对自己进行补充修正;或者,他家里出了点事,注意力没法集中;或者,他今天有点累,不想说话;又或者,他就是天性沉默……总之,他有种种原因不举手——他有沉默的原因,他更有沉默的权利。一位刚从澳大利亚交流回来的同事告诉我,澳大利亚孩子在课上的自由度,完全超出了她的想象。你绝对不能要求学生“闭嘴”,同样,你也不能强迫学生开口——发言是权利,沉默也是权利。成人有这样的权利,对理应受到加倍呵护的儿童来说,更有这样的权利。 每个学生都有其特殊的表达方式,有的是歌唱,有的是绘画,有的是精心培育一株植物,有的甚至是沉默:他在沉默中幻想,思考,所想所思凝为文字,其价值可能远高于课堂上未经沉淀的只言片语。两千多年前,侍坐的弟子们面对老师“各言其志”的要求,子路“率尔而对”,冉有、公西华被点名后方作答,曾皙则在旁鼓瑟不绝,孔子问及他时,才“舍瑟而作”,说出自己的“沂水春风”之志。不同的性情,不同的志向,在不同的发言方式中得到展现:曾皙的瑟声,正是他与众不同的心志的最好表达。 发言,如同鸟鸣花放,应当顺其自然。一旦被鼓动,甚至上升到“义务”,就会出问题。作家莫言在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演说辞中,讲述了一个故事: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学校组织参观的一个苦难展览中,莫言和同学们在老师的引领下放声大哭。为了能让老师看到他的表现,他舍不得擦去脸上的泪水,他还看到有几位同学悄悄地将唾沫抹到脸上冒充泪水。但有一位同学却没有哭,对此也不加掩饰。事后,莫言向老师报告了这位同学的行为,为此,学校给了这位同学一个警告处分。多年之后,莫言因自己的告密向老师忏悔,老师告诉他,那天来汇报此事的,共有十几位同学。那位被揭发的同学早已去世,莫言的忏悔并不能带来内心的解脱,他由此悟出一个道理:当众人都哭时,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当哭成为一种表演时,更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 当众人都发言时,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发言。当众人都阳光时,应该允许有的人不阳光 ——每个人都有乌云笼罩的时候,为什么要强求所有人都始终阳光积极呢?当所有人都努力地表演“积极向上”时,实情却是风雨如晦,万马齐喑,历史的教训还不够吗? 世界丰富多彩,人也如此。有人活泼外向,也有人沉静内敛;有人开朗积极,也有人忧郁凝重。如果学生都成了林黛玉,那我们的教育一定出了问题;但如果学生都成了史湘云,就一定是教育的成功吗?教育者如果硬要让雏菊长成玫瑰,即使抱着最大的善意,也违背了教育的规律。自然界的规律是保留多样性,而非趋同;教育亦然。让孩子们按照自己的本性成长,我们所要提供的,只是阳光、雨露与足够的空间。
原文刊载《未来教育家》2014年第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