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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晚报》:管庭芬日记中的科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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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5 11:43: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湖晚报》:管庭芬日记中的科举考试
http://nhwb.cnjxol.com/html/2014-05/18/content_720799.htm

  N徐志平
  说起科举考试,人们总是会联想起《范进中举》、《孔乙己》,认为这是一种摧残人才的教育、考试制度。其实,这是一种肤浅片面之见。清代海宁人管庭芬在其日记中对科举考试有详尽的记载,可以使我们具体了解这一考试的情况。
  管庭芬于嘉庆二十年(1815)19岁时首次参加县试,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24岁考中秀才入海宁州学,于道光元年(1821)25岁时首次去杭州参加省试,直至咸丰二年(1852)56岁时最后一次参加省试。他在日记中记下了17次省试的考题(他参加了其中14次),对科举考试情况也有具体记载,为我们了解科举考试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明清科举考试  
  我国的科举考试兴起于隋唐,是先人经过上千年的探索而产生的相对最为合理和科学的一种选拔人才的考试制度,由此一直延续至清末。至明清时,科举已成为比较成熟和完善的一种考试制度。所谓“科举”,即分科目进行考试选拔推举人才。科举考试一般分四级进行,层层选拔人才。
  第一级是童试。童试以前的启蒙教育是由家塾等不同教育形式进行的。童试则是国家进行的一种初步选拔人才考试。它又必须经过县试、府试、院试(由省学政主持)三级考试。参加考试的童生还有许多严格的规定(如必须本地籍贯、父母身世清白等),符合规定的,又须有人担保,方能有考试资格。录取人数根据县的人口规定。考中的方能入府、州、县学,称为“学生员”(生员),也称秀才。生员又根据考试成绩分三等:廪膳生员(廪生,由国家供应食宿)、增广生员(增生,即扩大增加的名额,不提供食宿)、附学生员(附生,再扩大增加的名额),统称“诸生”。入学后,参加每年的岁考和三年一次的科考,根据岁考成绩,三类生员进行升降(即廪生如成绩差,降为增生、附生,反之则可升级)。岁考及科考名列前茅的才有参加下一级乡试的资格。
  第二级是乡试(省试),在各省贡院进行。一般三年一次。乡试的主考官、副主考由皇帝亲自选定。主考官到达该省后,即组织阅卷及各种考务人员,进入贡院,由军队封闭贡院,与外界隔绝,称为“锁闱”。然后在里面出卷、制卷等准备。到考试那天,考生须经过搜身进入考场,因须考三场,每场三天,进去后不能出来,所以允许随带生活用品。贡院由许多小房组成,考生白天考试,晚上将桌板放下睡觉,条件是很艰苦的。考试时,考生用黑笔答题,称为“墨卷”。然后由誊卷人用红笔誊写,隐去姓名,称为“朱卷”,再分送阅卷官批阅,评定成绩等第后,再将朱卷与墨卷核对,确定姓名。乡试考中正榜的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考中副榜的称“副贡”。只有举人,经过“磨勘复试”(即审核、复试),才有资格参加第三级的“会试”。
  第三级的会试在京城进行,由礼部主持,又称“礼闱”,也三年进行一次,在省试次年的春天举行,故也称“春闱”(省试称“秋闱”)。获得参加考试的举人,由国家供应路费、马匹,沿途受到照顾,称为“公车”。考试的形式内容与省试差不多。考中的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贡士中经过磨勘复试挑选,优秀者才有资格参加殿试。
  第四级的殿试由皇帝主持,时间一天,主要是考对策。阅卷官将殿试中前十名的卷子呈皇帝,由皇帝确定一甲三人,赐进士及第,又点状元、榜眼、探花。剩下七人为二甲,赐进士出身。其余参加殿试的列入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统称“进士”,但级别不同,一甲的可进入翰林院,授予编撰、编修等职。其余的按名次分别授予庶吉士、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推官、知州、知县等职。
  明清的最高学府为国子监。国子监的学生根据来源不同又分为监生和贡生。监生又有由皇帝恩赐的“恩监”、因祖上有功的“荫监”、各地在生员中选拔推荐的“优监”、捐粟获得的“例监”等。贡生则由各县、各省每年推荐的“岁贡”、皇帝恩赐的“恩贡”、选拔出来的“拔贡”、诸生中优秀者被推荐的“优贡”、乡试中副榜推荐出来的“副贡”等。监生、贡生也有资格参加乡试,特殊情况下也有资格可以当官。
  通过这样层层选拔,优秀的人才被推举出来。除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选拔人才考试,如“博学宏词科”等。
  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科举考试也有弊端,但总体上说还是比较公平、公正的选拔人才制度,相比隋唐以前的宗族血缘继承、推荐举拔、九品中正制等,无疑更为科学和公正,所以能沿袭千余年,并影响产生了西方的文官制、公务员制等。
  科举考试的形式和内容
  省试分三场,每场三天。从管庭芬日记的记载看,第一场考《四书》,三道题,要求写成三篇文章。考题是从《四书》中取一句或一段话,要求按照文义引申发挥,在形式上要求“八股”(八个部分)。所以称为“八股文”,也叫“制艺”、“制义”、“时文”等。这样严格的限制,虽然束缚考生的思想发挥,但有利于阅卷的标准统一,也有利于发现人才。第二场考《五经》,五道题,分别出自《五经》,形式要求与第一场基本相同。
  能发挥考生才华的是第三场“策论”的考试。“策论”有五道大题(下有许多小题),考试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光靠死读书是难以胜任的。如道光五年(1825)浙江省试的五道题,第一道考《周易》,10道小题,要求回答历代对《周易》的理解和研究情况;第二道考《尚书》,10道小题,要求回答自汉代以来历代帝王重视学习经书、帝师授教的情况;第三道题考水利治理,要求回答历代治淮、治河的情况及重要地段的水利特点等;第四道考宋以来对《四书》的学习、发展,涉及儒学各种流派;第五道题考历代用人和官吏考核制度,要求回答自先秦、汉代、南北朝、唐代、宋代、明代的官员考核情况及比较其不同优劣。
  再如道光十七年(1837)的“策论”,第一题考《四书五经》中的文字学内容;第二题考地理,回答自《禹贡》记载以来历代山川、疆域变革情况;第三题考自周以来历代官职变化;第四题考河防、海防等水利治理;第五题考社会治安管理,其下的小题有:一是古代有“保甲法”,但对于大城市及交通发达的地方,有什么办法既能管理,又能“不致烦扰”;二是穷乡僻壤之地的分散者如何管理;三是对于湖上河中“来去飘忽”者,如何“穷其踪迹,制其出入”;三是如何管理海防、岛屿;四是针对古时的互相举报,分析其利弊;五是如何使“民衣食有余,自不为盗”、“何以教之必豫而防之必严”(即教育与预防结合);六是对清代采取的各种制度“详陈以观所蕴”。这样的题目,既有很大的知识容量,更需对实际情况有所了解。它能引导考生去广泛阅读和了解实情。因为,考试所选拔的人才是要去治理国家的。
  至于到清末,联系实际的题目更广泛、现实。如要求比较当时各国“陶铸国民之教育”、“造就人才之教育”、“振兴实业之教育”三种教育,对当时中国“三者孰为最急策”;又如,针对当时美国禁止华工的法律,要求“援引公法,驳正原约,以期保护侨民策”。
  科举考试的趣闻轶事  
  管庭芬在日记中还为我们记录下当时的各种考试情况。海宁在清代称“州”(大县,相当于今天的县级市),属于杭州府。管庭芬是入学的诸生(秀才),所以每年要参加州试,还要去杭州参加府试。他家道不富裕,所以平时教馆授徒。参加省试前,会集中一段时间准备复习。
  每次去杭州参加省试,他从家乡海宁出发,沿上塘运河去杭州。道光十四年(1834)他38岁时那一次考试,他在八月初八记道:“晨于贡院内幸晤桐乡张竹髯、毕面山二知己,略谈片刻。余午后入场,坐东文场推字廿四号。是夜出题甚早,三鼓后即传题纸来。”初九日记道:“构思竟日,至三鼓方脱稿。夜有月,口占一律……”初十记道:“侵晨誊改三艺至未刻出场。”十一日记道:“午后入闱,坐东文场恭字六十一号。……三鼓传经题来。”十二日:“作经艺三篇,誊真后又构二艺,三鼓矣。夜色皎然。天明完卷。”十三日:“辰刻交卷出场,散步青云街。”十四日:“午后入闱,坐东文场至字十五号。三鼓传策题来。”十五日:“中秋节。黎明即雨,竟日凝阴。余对策誊至薄暮方毕。交卷出场,月黑泥泞。”完整记载下一次考试的全过程。
  杭州贡院规模很大。陆以湉《冷庐杂识》中记浙江贡院号舍(考场)按《千字文》排列,有号舍12030间,每科考试多至12000余。这在《日记》中得到印证。道光二十三年(1843)的省试那天,“雨骤风狂,水涌厂漏”,考生多至“一万二千有零”,入场拥挤不堪,“至有伤雨而不能就试者”。管庭芬也“至迫暮方入,衣履皆湿透,不得更易,生平困苦,惟此为最。然后来者有中宵未克归号者,其窘更有甚于余矣”。所以这一天“至四更三点方得封门,五更三点方能对号,亦二百年来所未有也”。所以一直到了第二天辰刻“始传题”。
  《日记》中也有一些关于考试的趣闻轶事。进入考场的三天,天气也会多变。如道光二十九年(1337)的考试时,第一天午后进场天气晴好,“颇燠(热)”,到了半夜,“北风大作,陡寒”。在这样艰苦条件下,再加上精神高度紧张,这一科考试“有桐庐诸生孙君名宇潼者,扶病入闱,即殁于号舍”。对此,管庭芬感叹“始真功名有重于性命,亦大可悲矣”。又如道光十九年(1839)的第三场考试这天,“慈溪生员秦书芬为武弁所殴,闹至日暮方封门。”道光二十年(1840)这年考试,正值鸦片战争发生,浙江正是英军进攻之地,故在进试场上天“晨至大街,适遇过寿春兵,兵刀赫然,系调赴甬东防御英匪者”。咸丰元年(1851)的第二场考试时,管庭芬入考场,发现自己的号舍“已有诸暨俞君在焉。视其卷,与余坐号相同”,排了重号,于是报告考官,临时将他安排到预备的空号舍。道光十五年(1835)的一次府试时,他的箱子被偷,“所有资斧荡窃一空”。
  管庭芬在日记中也记载了考试后,有专门人员将试卷及评语告知本人。如道光二十四年(1844)十月初四记:“杭友寄落卷来,无评语。”科举考试虽然制度严密,但也不是无懈可击,作弊现象也有。《日记》多次记到有钱考生买通誊抄者,将卷子誊抄清晰,便于考官阅读。而管庭芬无钱买通,则被马虎对待。如道光十四年(1834)十月十四日记道:“是日门斗以落卷来归。评云‘于题义未能切实发挥’。而誊录首场字迹恶劣,且脱误十余字,二三场皆任意草书,不能句读。阅之痛心。吁!钱神当道,寒士不可言功名矣。”道光十九年(1839)十月廿七日记载,由于誊抄漏误,阅卷官评:“首艺明晰,次三有不可解者。诗妥。”对此,管庭芬愤而感叹:“吁!不可解之处,咎在此乎,咎在彼乎?誊录持权,寒士吃亏。”道光二十三年(1843)那次考试,也有这样的记载。对他的文章评议是“欠圆警”。
  客观而言,管庭芬擅长于诗歌书画和古籍校勘整理,对于科举考试中涉及的各种内容可能也并非全部精通,他的屡次不中,也并非完全是誊抄原因。对此,他也多次写诗抒发这种不遇之感。科举考试阅卷评定文章本身有模糊随意性,难免有所偏颇。如咸丰二年(1852)九月十二日记载:“是日揭晓,海昌中式者曰周士清,其才品无所取。至朱雪篁学博元佑文行俱优,以拔萃科而入副榜,士论皆惜之。”
  科举考试已成为历史,但它的成败得失在今天仍有借鉴和总结的意义。《管庭芬日记》中关于科举考试的内容,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科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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