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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可不知的九项未成年人权利
文章作者:佟丽华 来源:中国教育报 2014-10-30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发展战略,对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带来了重大机遇。
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框架中,家庭处于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地位。每位父母都应当明白、了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基础知识,尤其要明白孩子在家庭当中都有哪些主要权利。
生命权 孩子首先享有生命权,生命权是所有权利的基础。非常遗憾的是,在现实中,发生了一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杀婴、弃婴致死以及严重虐待致死的案件,比如在我们统计的最近6年媒体报道的697件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案件中,就有260名儿童惨遭暴力致死,这些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生命权,依法应该受到严厉惩处。
健康权 健康权是孩子的一项重要权利,父母有责任创造条件使孩子尽可能健康成长,包括孩子生病要及时医治,给孩子提供足够营养的食物,让孩子生活在安全的住房内,不得体罚、侮辱孩子,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受教育权 受教育对未成年人尤其重要,通过教育他们可以获得独立谋生的知识和技能,可以健康融入社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让适龄(6—7周岁)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不得辍学。
身体自由权 身体自由权是指身体不受非法限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活动的权利。有的父母用限制自由的方式管教子女,甚至用铁链锁住,这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自由权。但是,父母有教育、管理孩子的权利,如果父母限制孩子到铁路、变电站、河流湖泊以及游戏厅、歌舞厅、网吧等危险的、不适合孩子进入的地方,这些都是保护教育孩子的正常行为,要受到尊重。
参与权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做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父母应当把孩子作为独立的人,给孩子表达意愿和选择的权利,不能忽视孩子的需求,以自身的好恶、违背孩子的意愿决定孩子的事项。
隐私权 未成年人也和成年人一样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
生活获得照顾权 父母应从生活的方方面面来照顾、管理、保护未成年人,提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等。父母外出打工时,要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照顾、抚养孩子。
继承权 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在法定继承中依法对未成年人的继承份额予以特殊照顾;遗嘱继承中,必须保留未成年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否则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仍然依法享有对父母双方的遗产继承权。
财产受到管理、保护权 父母不能随意处理孩子的财产。父母处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前提必须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出于其健康成长或受教育等必要,如子女上学、治病需要大笔费用。除为孩子利益外,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卖、赠与、分割、设定抵押等处分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作者:佟丽华 系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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