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要有尊严,必须首先要学校有尊严,教育有尊严。 那么,教育的尊严在哪里?一句话,在于教育的独立性。教育必须摆脱政治上和经济上的附庸身份,“成为教育自己”。 人们津津乐道于民国时期那些校长和教授,敢于和当局叫板,一个个似乎“牛”得不得了。这固然在于他们身上强大的人格力量和学术底气,更由于那时“各派”都忙于抢夺地盘、搞外战内战,无暇顾及对教育的控制,教育赢得了相对独立、自由的发展空间。今天,欧美一些国家的教师颇有尊严,原因之一,也就在于其教育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教育摆脱不了行政化,学校日甚一日衙门化,最终必然导致教师尊严的缺失。我认识一位教师,因为课堂上言论有些“出格”,立即被校长“请”去警告。当教师的一言一行必须谨守各种规则,否则随时有被清理出校的危险,当校长的权力可以凭一席言语而将一个教师拒之门外,教师的尊严则可想而知了。 所以,教师要活得有尊严,仅靠教育有尊严是不够的,还需要建立一整套合理的制度,并且实施到位,以确保教师各方面权益不受损害。今天,我们也拥有《教师法》等等,里面的法律条文除了强化对教师的管理外,也能给予教师相应的利益保障。这显示了时代的进步。可惜,有些规定在现实中常常无法落到实处。多年前不少地方有拖欠教师工资问题,《教师法》不是早就有了教师“按时获取工资报酬”的明文规定?当前好些地方的教师工资和公务员工资尚存在一定差距,可《教师法》早就明白写着:“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教师法》的精神未获得强有力的执行,这也正是全社会对教育的轻视。其解决途径,就不是教育本身能够做到的了。 当下,各级各类的教育检查,年复一年地繁衍起来。许多学校应接不暇,最后不得不借助造假来敷衍。面对铺天盖地的检查,学校是没有资格说“不”的,即便你校长乌纱帽可以不要,学校总得生存吧。倘若违逆上级,校长被罢职事小,影响学校将来发展可是事大。别忘了,学校的命根子,不掌握在全体教师的手里。而更可怕的恶果是,为应付检查,学校屡屡逼老师造假,老师逼学生造假,或者干脆师生携手并肩大肆作假。如此行径,既毒害下一代的心灵,又影响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践踏了教师的职业尊严。 再回到我开头所述的校庆事件吧。当学生们看到一大帮莫名其妙的“领导”雄踞主席台,春风满面,指点江山,而他们的老师一个个只能屈居台下,只配和他们一道起立鼓掌欢呼,我不知道,此时学生们的心中,还能存留几分对教师的敬意、对校园的热爱、对教育的敬畏?我也不知道,第二天,当老师登上讲台,继续叽里呱啦地讲课,台下的学生会有什么样的想法?他们的眼睛还能像往日一样,敬意满满吗? 如果丧失了学生的起码尊重,教师的职业尊严感更岌岌可危矣。 诚然,作为教师个体,他完全可以经由个人的各种努力,获得一定的职业尊严,成为受尊敬的人。但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作为某种职业身份,在人们的眼里,他依然难以求得真正的尊严。另一方面,教育的尊严又不会凭空而降,它有赖于每位教师甚至一代代教师长期不懈的追求——提升和完善自我,坚守基本的教育伦理,坚守人类的良知,一点点争取教育的自主权,从而赢得教育的尊严,也就是教师自身的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