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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K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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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0 07:22: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介绍
                                       
    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以下简称“民族汉考”)是专门测试母语非汉语少数民族汉语学习者汉语水平的国家级标准化考试。“民族汉考”是一个可靠、有效、因而也是权威的汉语水平评价工具。考试的成绩可以比较客观、准确地反映应试者的实际汉语水平。通过考试获得的相应等级证书是应考者实际汉语水平的证明。考查考生实际运用汉语交际能力是“民族汉考”的目的,这一目的符合少数民族掌握汉语工具进行生活、学习、工作和社会交往的需要;符合第二语言教学与学习的规律;符合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要求。  
                                         
   “民族汉考”考试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一、二、三、四共四个级别。考试项目包括听力理解、阅读理解、书面表达、口语表达四个部分,通过测试不同的语言技能,全面考查考生运用汉语进行交际的能力。
   “民族汉考”由国家教育部民族教育司组织实施,由北京语言大学汉语水平考试中心人员为主的专家开发研制。
    一、考试对象
     母语非汉语的中国各少数民族汉语学习者。
    二、考试目的和用途
     “民族汉考”作为一种汉语水平的标准化考试,其目的是测量考生在现实社会中实际运用汉语进行交际的能力。考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作为评价应考者在不同汉语学习阶段中是否达到学习目标的依据;
     2.        作为有关部门在招生、招工等决策过程中评价应考者汉语水平的依据;
     3.        作为各类学校允许免修汉语课程的参考依据;
     4.        作为各类学校使用汉语授课的教师任职资格的重要参考依据;
     5.        作为检验和评价各类学校汉语教学效果的重要参考依据;
     6. 作为汉语学习者在学习进程中学习效果的自我评价工具。
    三、“民族汉考”的等级标准
     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分为四个等级,四个级别等级上互相衔接。汉语水平从低级到高级,分为四级。每一级试题内容、结构模式都不相同。经考试达到相应等级标准者,可被授予相应的等级证书。从一级到四级,从较低水平到较高水平,考生汉语水平的发展不仅应体现为语言知识的不断积累增长,而且更应表现出语言交际能力的不断提高。这种变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接受汉语正规教育学时的增加;
     2.        掌握汉语字、词、语法点数量的增加;
     3.        口头表达从能适应日常生活基本需要,发展为可以熟练地进行社会交往和工作交流;
     4.        从能认读和书写简单的汉字,发展为可以写作汉语常用文体的文章;
     5.        可以完成的语言交际任务由简单到复杂;
     6.        可以理解和表达的话题内容从具体到抽象;
     7.        从仅仅具备对汉语的听、读、理解等接收能力,逐步发展为在接收之外还具备运用汉语进行表达和创造的能力。这种能力可以接近母语为汉语的人。
    ㈠一级考试
      适用于接受过400—800学时现代汉语正规教育的初学者。达标者可以掌握全部甲级和少部分乙级词,可以适应初级民族中学中用汉语授课课程的学习。可以认知一些很具体的信息,包括人物、地点、事件、时间和事物特征,以及数量、类型、动作、过程等等。能用汉语就基本的日常生活和有限的学习活动进行听说上的简单交际。可以正确地书写日常生活和课堂上使用较多的汉字,能用一些最基本的词语写出一些简单句子。会使用简单叙述类句子中的标点符号。可以基本正确地理解简单的陈述句、祈使句和疑问句。
    ㈡二级考试
      适用于接受过800—1200学时现代汉语正规教育的学习者。达标者可以掌握全部甲级、乙级汉语词和部分丙级词,可以适应高级民族中学中用汉语授课课程的学习。能用汉语就日常生活、学习和一定范围内社会活动进行交际。通过视听和认读获得事物一些比较具体的信息之后,可以完成一些较复杂的语言交际任务。能对具体行为和活动的目标、途径、条件、各种可能性做出简短口头阐述和简明的书面概括,并做出一些简单的推理。能根据所提供的信息材料判断一些前提、条件。基本掌握汉语单句和复句句式,较为熟练地使用简单的陈述句、祈使句和疑问句。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可以正确使用较多的常用汉字得体地写出较多的句子和短小的叙述、说明类语段。可以写出校园学习活动类的通知、条据和日常生活中条据类应用文。
    ㈢三级考试
      适用于接受过1200—1600学时现代汉语正规教育的学习者。达标者可以掌握全部甲级、乙级、丙级汉语词和部分丁级词,可以适应汉语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学习。能用汉语就一般性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进行正常交际,在视听、阅读接受信息上无障碍。可以认知所学专业内容和社会事务中一些比较抽象的信息,可以按照要求用汉语做出一些简明的、口头和字面的推理和解释,可以用口头分析事情的原因,叙述事物主要发展过程和变化,概括事物的基本特征和要点,对学习中的问题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现象做出简要评论。可以较快地正确书写常用汉语句子,在一般的叙述、说明、分析性的语段写作上,基本没有语言文字、一般句式和常见汉文化方面的障碍。可以做笔记、记录、写信,并能按要求完成归纳、概括、缩写等书面表达任务。可以撰写一般性学习活动的经验总结和常见叙述文、应用文。
    ㈣四级考试
      适用于接受过1600—2000学时现代汉语正规教育的学习者。达标者可以掌握甲级、乙级、丙级、丁级汉语词,可以顺利地完成汉语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各门课程的学业。汉语口语流利,能自如地进行各种社会交际活动,可以进行社会时事方面小话题的演讲,并能基本满足专业性工作在交际方面的需要。在视听和阅读上,可以认知所学专业知识和国内、国际社会时事方面一些抽象的信息,包括原因、结果、理由、证据、解释、比较、对比、类比、等价、主题等。可以运用汉语撰写专业文章,并能按照汉语常用文体格式写出社会活动、时事政治类文章。达标者不仅可以完全用汉语思维认读、理解、判断、选择、概括,而且可以运用汉语从事创造性活动。在语调、语气和语感理解方面,基本上与母语为汉语者没有较大的差距。
    四、考试的依据
     考试的主要依据:
     1.《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大纲》
     2.《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标准》(编写中)
     3.《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编写中)
     考试的参考依据:
     4.《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教学大纲》
     5.《中国少数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
     在以上文件没有正式颁布以前,可以参考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试中心编写的《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和中国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汉语水平考试部编写的《汉语水平等级标准与语法等级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
    五、考试方式
     “民族汉考”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四个不同等级分别从听力理解、阅读理解、书面表达和口语表达等方面通过主观试题和客观试题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查考生在社会生活中运用汉语进行交际的能力。 “民族汉考”试题结构模式中没有专门设立语法考试的项目,而是将其寓于对听、说、读、写等语言技能的考查之中,在语用之中实现对语法的考查。
   各个级别的听力、阅读考试均采用客观性试题。在一、二级考试中,包含汉字书写,在三、四级考试中,包含书面表达。书面表达考试中包含客观性、半主观性和主观性试题。口语表达采用主观性试题。
   在笔试之外,设置独立的主观性口语考试。通过笔试达到某一级别的获证标准者,具有资格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口语考试。口语考试采用“责、权统一”的“考评员负责制”,由考评员根据考试标准和具体的考评实施细则,对报考者的实际口语表达水平以“一对一”面试方式进行考查。口试可以在一次面试中完成,也可以根据需要通过多次面试完成。口语考试级别同笔试考试的级别相对应,分为一、二、三、四共四个级别。每级口语考试中评定“合格”或“不合格”。考试成绩不计分数,仅评定考生所达到的口语级别。口语考试成绩单独报告。
    各个级别的笔试项目是:
    一级考试:听力理解、阅读理解和书面表达(汉字书写)
    二级考试:听力理解、阅读理解和书面表达(日常应用文写作)
    三级考试:听力理解、阅读理解和书面表达(一篇作文)
    四级考试:听力理解、阅读理解和书面表达(一至两篇作文)
    六、成绩通知单和《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证书》
     1.《中国少数民族汉语等级证书》分为笔试等级证书和口试等级证书两种。任何考生按考试要求参加笔试和口试,均可以得到相应级别的笔试和口试成绩通知单。笔试成绩达到规定的证书授予标准,可以获得相应级别的笔试等级证书。口试成绩达到合格要求者,可以获得相应级别的口试等级证书。不同级别的证书是应试者实际汉语水平的证明。
     2.笔试成绩包括总成绩和听力理解、阅读理解、书面表达三项单项成绩。
     3.笔试总成绩和单项成绩均以标准分方式报告。各个级别的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各个单项成绩的满分为100分。
     4.参加某一级别的笔试成绩合格后,可以申请参加同一等级的口语考试。口试成绩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等级的口试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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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0 07:24:18 | 只看该作者
2015年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民族汉考/MHK)考试方式

  根据2015年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民族汉考/MHK)考试介绍2015年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民族汉口/MHK)考试方式为:

  民族汉考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四个不同等级分别从听力理解、阅读理解、书面表达和口语表达等方面通过主观试题和客观试题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查考生在社会生活中运用汉语进行交际的能力。民族汉考试题结构模式中没有专门设立语法考试的项目,而是将其寓于对听、说、读、写等语言技能的考查之中,在语用之中实现对语法的考查。

  各个级别的听力、阅读考试均采用客观性试题。在一、二级考试中,包含汉字书写,在三、四级考试中,包含书面表达。书面表达考试中包含客观性、半主观性和主观性试题。口语表达采用主观性试题。

  在笔试之外,设置独立的主观性口语考试。通过笔试达到某一级别的获证标准者,具有资格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口语考试。口语考试采用责、权统一考评员负责制,由考评员根据考试标准和具体的考评实施细则,对报考者的实际口语表达水平以一对一面试方式进行考查。口试可以在一次面试中完成,也可以根据需要通过多次面试完成。口语考试级别同笔试考试的级别相对应,分为一、二、三、四共四个级别。每级口语考试中评定合格不合格。考试成绩不计分数,仅评定考生所达到的口语级别。口语考试成绩单独报告。

  各个级别的笔试项目是:

  一级考试:听力理解、阅读理解和书面表达(汉字书写)

  二级考试:听力理解、阅读理解和书面表达(日常应用文写作)

  三级考试:听力理解、阅读理解和书面表达(一篇作文)

  四级考试:听力理解、阅读理解和书面表达(一至两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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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0 07:25:18 | 只看该作者
2015年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民族汉考/MHK)现场审核安排

  一、现场确认除提供网报序列号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张。

  2、半年内同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二、报考要求

  1、各考点不得通过扫描方式获得考生电子照片信息,要认真核对考生信息、照片库并予以确认,并按要求上报上一级考试管理机构。各地、州、市考试管理机构和自治区高等院校考点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考试相关信息、材料(纸制报名表,电子报名库、照片库和考场安排)及“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报自治区考试管理机构。

  2、考生原则上不得跨区、跨校报名考试。教师必须在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参加考试;在校生必须在本校或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参加考试。

  3、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现场确认时,各报名点要向考生公布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及领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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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0 07:26:14 | 只看该作者

民族汉考口试测试系统下载  




为了让考生能够熟悉民族汉考(MHK)口试操作系统,5月6日-10日在新疆汉语水平等级考试网站(http://www.xjmhk.cn/mhk)中开通民族汉考口语测试系统。考生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软件,输入相关信息,进行口语测试。测试用的“考生准考证号”仅限于测试系统中使用。
民族汉考口语考试中,考生须填写准考证上面的有关信息。
测试系统使用说明:
一、安装方法:
1.考生在可以上网的计算机上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http://www.xjmhk.cn/mhk”访问“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服务支持网站,如下图:
2.点击“MHK考试个人练习系统安装包 下载”新闻标题,浏览新闻,如下图:
  
3.点击 “MHK口语考试_个人练习系统安装包.rar”,下载安装包。
4.在计算机上安装《MHK个人练习系统》软件。

二、练习步骤:
1. 运行系统桌面 程序,启动《MHK个人练习系统》,如下图:

2. 点击【进入】按钮,打开输入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信息界面,如下图:

3. 在“准考证号”中输入万能准考证号“0000001291”并填写身份证号,如下图:

4.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信息输入完毕后,点击【确定】按钮,弹出身份信息确认提示框,如下图:

再次确认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正确后,点击【是】按钮开始练习。

三、注意事项:
考生练习使用计算机具体要求如下:
1.计算机需能够正常连接互联网。
2.计算机操作系统要求WindowXP。
3.计算机显示器分辨率应在1024×768以上(包含1024×768)。
4.计算机需要安装有带麦克风功能的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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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0 07:27:01 | 只看该作者
2015年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民族汉考/MHK)参考资料

  根据2015年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民族汉考/MHK)考试介绍2015年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民族汉考/MHK)参考资料为:

  考试的主要依据:

  1.《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大纲》

  2.《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标准》(编写中)

  3.《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编写中)

  考试的参考依据:

  4.《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教学大纲》

  5.《中国少数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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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0 08:38:15 | 只看该作者

关于2015年度下半年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郭关朋    时间:2015-08-25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有关大中专院校:
为做好2015年下半年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拼音简写“MHK”,简称“民族汉考”)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民族汉考(MHK)的管理
(一)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领导下,负责自治区民族汉考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并向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二)新疆财经大学汉语水平考试管理与服务中心协助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疆考试报名、考试实施及具体考务工作。
(三)全疆民族汉考考点分为普通考点(各地、州、市教育局设置并管理的考点)和直属考点(自治区直属高等院校考点)两类。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务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设在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点由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自治区直属高等院校考点负责本校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务管理工作。考生原则不得跨区、跨校报名考试;在校生须在本校或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参加考试。
二、2015年下半年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开考民族汉考三级、四级考试。
(一)考试对象
母语非汉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中等职业学校少数民族在校学生和社会考生。
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治区2015年民族汉考(MHK)报名将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7日至11日(工作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自治区民族汉考专用报名网站(www.xjmhk.cn),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点按要求监控本地网上报名情况,按时下载、汇总报名数据。
2.现场报名及确认。考生现场报名及确认的时间为9月7日至9月11日(工作日)。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照相并缴费。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到考点完成报名和信息确认。
报名点工作人员登录民族汉考网上报名系统地址为http://www.xjmhk.cn:8080/wb/。报名点负责审核考生有效证件,采集考生信息,打印“考生信息确认单”,汇总本地报名库和照片库等考试信息,审核并予以确认。9月20日前,报名点上报考试数据及相关材料(电子报名库、照片库和考场安排、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等)至新疆财经大学汉语水平考试管理与服务中心。
现场确认期间,考点要进行“诚信考试”为主题的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向考生宣传民族汉考考试流程、《考生守则》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
(三)考试时间
民族汉考分为口试和笔试两大部分。
口试时间:2015年11月7日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8日
(四)听力及口试要求
1.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的听力理解考试一律使用CD光盘,请各考点做好听力考试的相应准备工作。
2.口试采用计算机人机对话的形式进行,请各考点按照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考点软硬件配置要求搭建口试考试环境。
(五)考试收费
1.考生须缴纳报名费和考试费。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区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MHK)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的复函》(新发改收费〔2013〕2235号),收费标准为:民族汉考三级、四级考试报名费5元/人·次,考试费60元/人·次。
2.考试费中,自治区双语办留42元/人·次;各地考办留23元/人·次,主要包括:考试报名费5元/人、笔试考务费10元/人、口试考务费8元/人。
3.按照规定,应上缴自治区的42元/人·次考试费由各考点代收并统一上缴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收款人全称:新疆财政厅国库处
帐号:651100851012015000754
开户行:交行新疆区分行二道桥支行
汇款用途:双语办MHK报名考试费(※※人数)
4.各考试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不得搭车乱收费,并及时与自治区结清相关考试费用。
三、其他事宜
(一)根据自治区2015年上半年民族汉考工作安排,各地、州、市教育局及直属考点应拟定本地区考试报名工作的实施方案。报名前,各单位要通过各类方式告知考生本地区、本单位民族汉考报名方式方法,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二)其他相关事宜请登录自治区民族汉考专用中心网站(www.xjmhk.cn)查询。
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王甄
电话:0991-7606289(传真)
电子信箱:xjsybmhk@126.com
举报电话:0991-7606112
新疆财经大学汉考中心联系人   王晓琴
联系电话: 0991—7842145      7842250
电子邮箱:wxq@xjufe.edu.cn

                            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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