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 教学实习管理手册
院 校
姓 名
实 习 时 间
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编 二○○八年八月
前 言
教学实习是两年制“双语”教师培训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汉语授课能力的重要环节。加强对教学实习工作的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切实保证实习效果,对提高我区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使“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落到实处,使教学实习工作规范、有序地运行,受教育厅委托,由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编制了《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管理手册》(针对实习带队教师和管理人员)、《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学员手册》(针对实习学员)。《手册》选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08] 29号文件)和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的《关于印发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相关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制度措施,指导并规范教学实习工作;同时还提供了新疆师范大学、新疆教育学院关于“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的部分资料,供各培训院校根据各自情况选择使用。
《手册》编辑工作吸纳了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凝聚了自治区各培训院校专家们的心血,希望能对参加 “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的带队教师、管理人员和实习学员有所帮助,预祝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圆满成功。
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二○○八年七月
目 录
关于转发加强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意见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政办发[2008]29号文件……(3)
关于印发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相关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教师[2008]10号………………………………(9)
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10)
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成绩考核办法 ………(18)
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学员守则 ……………(21)
【教学实习参考资料】
教学实习阶段的主要环节及其注意事项
——摘自新疆教育学院《“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管理办法研究》课题组报告……………………………………………………………………(23)
教学实习的内容和要求
——摘自新疆师范大学《“双语”教师培训实习大纲》…………………(27)
【各种表格】
教学实习指导工作计划表…………………………………………………(29)
教学实习听课纪录…………………………………………………………(30)
教学实习带队教师工作记载表……………………………………………(31)
教学实习工作总结…………………………………………………………(32)
备注:【教学实习参考资料】提供了新疆师范大学、新疆教育学院有关实习工作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各培训院校可根据学员实际,选择其中之一使用。
关于转发加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
培训教学实习工作意见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8〕2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质量,自治区教育厅制定了《关于加强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双语”教师培训质量的有效途径。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逐步建立起“政府牵头、教育部门组织、各方面配合、学校落实”的工作格局,尽快成立由主管教育工作领导担任组长的“双语”教师教学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实习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自治区教育厅要履行好“双语”教师教学实习的组织管理责任,及时制定、调整教学实习整体方案,督促检查教学实习工作的落实;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教育厅做好“双语”教师教学实习工作;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双语”教师教学实习工作环境。
二○○八年三月五日
关于加强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
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解决参训“双语”教师教学实习难问题,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背景和目标任务,高度重视参训“双语”教师教学实习工作
(一)启动“两年制”双语教师培训工作背景。近年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双语”教学工作,在总结二十年“双语”教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意见》,明确了“双语”教学“从小抓起、从教师抓起”的指导思想。从2003年9月开始,自治区相继启动实施了《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在职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自治区原定2004—2011年8年间完成全区40岁以下4.5万名“双语”教师“一年制”的培训任务。2005年秋季第一期“双语”教师培训结束之后,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培训时间短、培训效果不尽理想、教学实习亟待加强等突出问题,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会议作出了对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进行调整的决定,即“缩小规模,放慢速度,延长时间,调整重心”,决定在2006至2011年6年期间,自治区完成全区35岁以下13500名“双语”骨干教师“两年制”的培训任务。在自治区相关政策衔接到位之后,2007年春季,“两年制”“双语”教师培训工作正式启动。
(二)搞好“双语”教师教学实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教学实习是“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的实践环节,对于巩固和提升培训效果、增强参训教师“双语”教学适应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区参训“双语”教师教学实习工作由于受“一年制”培训时间限制,加之缺乏必要的实习专项经费,培训院校难以联系合适的教学实习单位,致使一些培训院校削弱了教学实习,有的甚至把教学实习简化为到实习学校跟班听课,还有的培训院校对教学实习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到位,使参训“双语”教师教学实习时间短、效果差、流于形式,严重影响了“双语”教师培训质量。
解决好参训“双语”教师教学实习难问题,是自治区启动“两年制”“双语”教师培训的初衷之一。通过组织近一个学期的教学实践,一方面能够检验培训院校的教学效果,帮助培训院校有针对性地调整教学计划,增强培训实效;另一方面可以检测参训“双语”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锻炼他们对“双语”教学工作的适应能力,为将来从事“双语”教学工作奠定基础。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强化参训“双语”教师的教学实习工作刻不容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院校及实习学校都有责任、有义务共同促进此项工作,力争使高质量的教学实习工作成为提升“双语”教师培训质量的重要措施。
(三)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今后一个时期,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本着“培训一个、管用一个”的原则,以构建“政治合格、素质过硬、业务精湛、数量充足”的“双语”教师队伍为总体目标,坚持“以提高汉语水平为基础、以强化专业知识为关键、以培养汉语授课能力为目标”的培训宗旨,力争使参训教师全面提升“双语”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回到当地后在“双语”教学岗位上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二、坚持“培训要集中,实习要统筹”的原则,妥善安排好“双语”教师教学实习工作
(一)参训“双语”教师教学实习基地的确定与组织管理。参加自治区“两年制”双语教师培训的学员,必须在第四学期参加教学实习,教学实习时间3个月(实习完毕后返回培训院校参加各项结业考核)。教学实习基地确定为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巴州库尔勒市、伊犁州奎屯市、塔城地区沙湾县和乌苏市、昌吉州昌吉市、玛纳斯县、奇台县、阜康市共6个地(州、市)10个县(市),以及新疆大学附属中学、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和八一中学4所教育厅直属学校。教学实习学校由实习基地人民政府督促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参训“双语”教师教学实习基地原则上安排到自治区汉语言环境较好的大中城市进行,教学实习学校以汉语言中小学校为主,少量可安排在民、汉合设中小学校,但不得安排在少数民族母语言中小学校。教学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由承担任务的自治区培训院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实习学校共同负责,以实习学校的管理为主。为了便于管理,实习基地一经确定,必须全额接纳培训院校按规定派出的实习学员(按计划,自2008年9月开始每个学期均有相同数量即1125名“双语”教师教学实习),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影响教学实习安排(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基地名单及计划分配表见附件)。
(二)参训“双语”教师培训期间教学实习的经费安排。参训“双语”教师培训期间教学实习经费由培训院校从自治区财政划拨的培训专项经费中支付,支付标准:异地实习人员每人实习费用1300元(其中含实习费、住宿费、资料费)、同地实习人员每人实习费用1000元(不解决住宿),此费用直接拨付当地教育部门,确保专款专用,足额用于实习学校安排“双语”教师实习;另外培训院校需给每位实习教师发放伙食补助费300元、交通补助费100元,实习教师实习期间的伙食费、交通费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各培训院校要按照标准拨付实习经费,实习基地教育部门和实习学校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管好、用好专项经费,保证实习工作正常进行。
(三)参训“双语”教师培训期间教学实习的基本要求。各培训院校要指定专门的实习带队教师,从严实习纪律,有计划地组织学员在实习学校跟班听课,并将“听课、评课、说课、讲课”引进教学实践活动之中,切实提高参训“双语”教师的汉语水平和专业水平,从而达到强化汉语授课能力的目标。各实习学校要积极加强对“双语”教师教学实习工作的管理,要指定一名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相关实习工作,并充分调动所在学校教学资源优势,动员全校师生员工为“双语”教师教学实习创造条件。实习教师实际上课时间不少于20课时。
(四)参训“双语”教师完成培训任务后教学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参加自治区级、国家级“双语”教师培训返回原籍的教师,是推进“双语”教学的宝贵人力资源和中坚力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厅《关于做好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后教学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统一调配,统筹安排,将受训后的“双语”教师妥善安置到“双语”教学岗位或汉语言学校实习,使区域内“双语”教师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要建立有效的“双语”教师培训监督机制和信息反馈渠道,及时掌握“双语”教师的培训和使用情况,切实做到把受训“双语”教师的安置情况纳入各地教育部门政绩考核之中。
三、切实加强管理,确保两年制“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取得实效
(一)层层建立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双语”教师教学实习工作牵涉面广,因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统筹落实培训实习任务,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有关培训实习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检查督促实习基地、实习学校、培训院校落实任务,确保培训实习工作顺利开展。培训院校、实习学校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双语”教师实习管理机构,并抽调思想素质好、经验丰富、教学和管理业务水平高的实习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具体管理和指导参训“双语”教师的教学实习,为“双语”教师取得优良的教学实践成绩奠定基础。
(二)全面落实自治区参训“双语”教师教学实习工作的管理责任。承担任务的自治区培训院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参训“双语”教师教学实习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并根据“双语”教师的特点和不同专业学科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实习方案,还要建立完善的实习信息反馈、实习检查、实习考核和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实习全过程、各环节的动态管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培训实习质量。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实习基地、培训院校、实习学校的管理责任,明确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的责任,逐步建立起对自治区“双语”教师教学实习工作的检查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教学实习工作步入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三)建立完善对参训“双语”教师、实习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的评价考核机制。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统一的参训“双语”教师教学实习考核标准,各培训院校和实习学校要共同搞好对参加教学实习的“双语”教师的评价考核工作,共同研究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全面真实地反映参训“双语”教师的教学实习效果,并将实习考核成绩作为参训“双语”教师培训结业的必备条件之一,纳入自治区“双语”教师培训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教学实习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教学实习考核具体工作由实习学校组织实施,并确定考核结果。培训院校和实习学校要把实习管理工作的情况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方面进行部署,要认真组织对实习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履行职责情况的综合考核,要将教学实习工作管理情况作为学校和个人评优选先的必备条件,以评促建,推动教学实习深入开展。
关于印发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相关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新教师[2008]1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有关培训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规范实习工作,切实保证实习效果,提高我区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质量,教育厅组织研究、制定了《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成绩考核办法》、《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学员守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2.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成绩考核办法
3.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学员守则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教师教育 “双语” 实习 通知
抄送:本厅有关领导及处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08年7月21日印发
校对:阿吉木 附件1:
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 教学实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学实习是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保证实习质量,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2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学实习是指自治区“两年制”双语教师培训学员在第四学期参加的为期3个月的教学实践活动。实习是参加“双语”教师培训学员结业以及提升学历的必备条件之一,纳入自治区“双语”教师培训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第三条 通过教学实习,全面锻炼和提高“双语”教师培训学员的汉语授课能力,巩固和提升培训效果。同时,增强学员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热爱“双语”教学,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的思想。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院校、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实习学校共同负责,教学实习期间以实习学校的管理为主。
第五条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是所属实习基地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对实习基地的实习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所属实习基地的实习工作,牵头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实习学校、培训院校组成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二)宏观管理、组织和安排实习基地的实习工作,做好实习学校与培训院校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检查各实习学校的实习工作情况,定期听取实习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实习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四)负责对实习基地内各实习学校的实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评估总结和表彰。
(五)对实习基地范围内各实习学校的实习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六)开展实习工作研究,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加强实习基地建设。
第六条 培训院校
各“双语”教师培训院校是实习学员选派单位,要积极协助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实习学校做好实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双语”学员实习前的动员、教学技能训练、派遣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负责选配好实习带队教师,选好实习小组组长。
(三)配合实习学校做好实习学员的思想教育、安全和纪律、考勤管理。
(四)配合实习学校做好实习学员教学实习成绩评定和考核工作。
(五)积极主动地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实习学校联系、沟通,协调落实实习工作各项事宜。
第七条 实习学校
实习学校是实习学员实习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教学实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实习工作计划,选定实习内容,安排实习日程。
(二)安排实习班级,遴选并按学科配备实习指导教师。
(三)介绍实习学校基本情况和办学经验,组织优秀教师向学员介绍教学经验,给学员举办观摩课和公开教学,提供实习学员在实习中所必需的教材和各类教学参考资料。
(四)负责学员实习期间的教学实习、成绩评定和考核工作。
(五)负责异地实习学员实习期间的食、宿等后勤服务工作。
(六)做好实习学员的思想教育、安全和纪律、考勤管理。
(七)实习结束后,对实习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第三章 指导教师与带队教师 第八条 实习指导教师
(一)实习指导教师要由思想政治素质高、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各实习学校应对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聘教师职务的重要依据。
(二)指导教师在实习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实习学员的教学实习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具体落实实习计划,确定实习教学内容,分配实习教学任务。
2、组织学员听课,指导学员编写教案、批改作业和课后辅导。
3、指导实习学员试讲、说课、课堂教学,组织课后评议,并做详细记录,作为评定学员教学实习成绩的依据。
4、在带队教师的协助下做好实习学员的思想教育、安全和纪律、考勤等学员管理工作。
5、主持评定实习学员教学实习成绩,为实习学员填写鉴定意见。
6、实习结束后,对实习工作作书面总结。
第九条 实习带队教师 (一)各“双语”培训院校要以县(市)或区为单位至少选派一名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教学经验和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实习带队教师。各“双语”培训院校应对实习带队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存入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职务评聘和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实习带队教师在实习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实习学员日常行为管理方面负主要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实习前要深入实习学校了解和熟悉情况,代表培训院校同实习学校落实教学实习的各项工作,向实习学校介绍实习学员的情况,做好实习前的准备。 2、加强与实习学校、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反映实习学员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主动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实习学校联系、协调工作,争取各方面对教学实习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3、积极做好实习学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实习学员的学习、生活、安全和实习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指导检查,严格学员管理,谨防各种事故发生,确保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4、随时掌握学员的思想动态和教学实习情况,对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5、协助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做好实习学员的教学实习工作。 6、指导学员实习小组开展工作,加强实习学员自我管理。 7、会同指导教师、实习学校指导小组做好实习学员的成绩评定和考核工作。 8、负责学员返校后的教学实习工作总结汇报和经验交流。
第十条 实习学员小组组长 实习学员小组组长由培训院校在实习学员中指定,实习学员小组组长在完成教学实习任务的前提下,在实习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协助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学员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说课、试讲、课堂教学、评议等教学实习各环节工作。 2、协助实习带队教师做好学员思想教育、安全和纪律、考勤等学员管理工作。 3、组织本组学员积极参与实习学校的各项活动,开展教学实习研讨,加强自我管理。 4、做好教学实习日志,记录全组人员在实习期间的主要事件。实习结束前,认真总结小组学员实习情况。 5、协助指导教师、带队教师做好学员实习成绩考核和鉴定工作的小组互评工作。 第四章 教学实习 第十一条 教学实习是实习的中心环节,教学实习的好坏关系到实习工作的成败和“双语”教师培训质量。
第十二条 教学实习内容,包括听课、备课、说课、讲课、评课、作业批改与辅导、参加实习学校的教研活动等。
第十三条 教学实习时间。教学实习时间3个月共12周,分为进校见习、全面实习和实习总结三个阶段。具体由实习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教学实习任务。实习学员实习期间听课不少于50课时,说课不少于5课时,完成实习教学教案20个,课堂教学不少于20课时。
第十五条 教学各环节要求:
(一)实习学员要主动听课,认真观摩课堂教学,以便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二)备课是教学工作的关键环节。实习学员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钻研教材,认真备课,并进行集体讨论。
(三)实习学员上课前要认真准备教案,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方可上课。讲第一节课之前,必须进行试讲,试讲不合格的,不能上课。
(四)在教学实习过程中,同组实习学员要相互听课,课后由听课的实习学员和指导教师集体进行评议。
(五)在课堂教学实习结束前,根据学员表现,选拔优秀学员进行课堂教学展示。
第五章 学员管理 第十六条 学员在实习期间,实习目的要明确、态度要端正,要谦虚谨慎、举止文明、为人师表,按照人民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已的言行树立和维护“双语”教师良好的形象。
第十七条 实习期间,实习学员接受实习学校和培训院校的双重管理,尊重和服从实习学校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的指导、安排。
第十八条 培训院校、实习学校应加强对实习学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要本着学员自愿的原则,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第十九条 实习期间,实习学员须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教学实习管理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严重违反实习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实习考核作不合格处理。
第二十条 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更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学校。凡严重违反教学实习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实习考核作不合格处理。
第六章 实习成绩考核 第二十一条 实习成绩考核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学员须在规定实习时间内参加实习,并按实习内容和要求,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方可参加实习成绩考核。
第二十二条 学员教学实习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教学实习成绩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员应控制在实习学员总人数的30%以内。
第二十三条 实习成绩考核是对实习学员教学实习工作的评价,应根据教学实习任务与内容并结合实习学员在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采用定量与定性、教学任务考核与课堂教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核内容包括教学综合素质考核和日常综合表现考核两部分,其中教学综合素质考核占60%、日常综合表现考核占40%。教学实习综合素质考核由教学准备、课堂教学、课后活动和实习任务量四个部分组成;日常综合表现考核包括思想政治、实习态度、组织纪律等。
第二十四条 教学实习考核程序
(一)实习结束时,实习学员应对自己的实习工作进行认真细致、实事求是的总结和评价,形成个人实习总结报告后,由实习小组进行评议。
(二)由实习指导教师主持,协同实习带队教师,根据学员教学成绩考核和综合表现考核情况,初步评出实习学员实习考核结果,写出考核评语。
(三)实习学校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标准对实习考核结果和考核评语进行审定,签注意见。
(四)实习成绩考核结果和考核评语填入《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学员教学实习鉴定表》,存入学员档案。
第二十五条 实习考核结果作为实习学员结业和学历提升的必备条件之一。教学实习不合格的学员,培训期满时不发结业证书。在回单位任教一年内,根据所在单位工作证明,确能胜任“双语”教学工作时,方可补发结业证书。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六条 教学实习经费由培训院校从自治区财政划拨的培训专项经费中支付,支付标准:异地实习人员每人实习费1300元(含实习费、住宿费、资料费)、同地实习人员每人实习费用1000元(不解决住宿),由培训院校于实习前一次性足额将培训经费划拨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实习学校。
第二十七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实习学校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专款专用,将实习经费足额用于“双语”教师实习工作,超支不补。
第二十八条 实习学校应做好经费预算,并按财务规定合理支出。每期实习结束后,应及时将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第八章 督导工作 第二十九条 “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是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和自治区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院校和实习学校负有共同的责任,必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逐步建立起实习工作的检查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实习督导工作,使实习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
第三十条 每期实习结束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召开实习汇报总结会,在所属实习基地内评出一定比例的优秀实习学员、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带队教师和先进单位,进行表彰。自治区教育厅在适当的时候进行评选、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一条 每期实习结束后,对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的,自治区教育厅在全疆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培训院校、实习学校要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反馈实习动态,加大实习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实习工作环境,促进实习工作深入开展。
第三十三条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培训院校、实习学校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每期实习结束后,要及时将有关实习资料存档保存。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2:
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 学员教学实习成绩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全过程、各环节的动态管理,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学员的实习效果,对学员实习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考核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学员须在规定实习时间内参加教学实习,并按实习内容和要求,完成规定的教学实习任务,方可参加实习考核。
二、实习考核是对教学实习工作的评价,应根据教学实习任务与内容并结合学员在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85分以上)、合格(60-84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级。教学实习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员应控制在实习学员总数的30%以内。
三、学员的教学实习成绩包括教学综合素质和日常综合表现二个方面。在实际考核时,以教学综合素质为考核的重点(60%)。但对于下列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教学实习成绩为不合格:
(一)不服从指导教师、带队教师或实习学校管理,经多次教育无效,造成教学事故及其它不良后果的。
(二)酗酒滋事、夜不归宿、破坏公物、打架斗殴等严重违反“双语”教师培训管理规定的。
(三)旷课累计3天、请事假累计5天、病假超过10天的。
(四)私自更换实习地点,抄袭实习总结,伪造实习鉴定的。
(五)严重违反实习守则和教学实习相关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教学综合素质考核由教学准备、课堂教学、课后活动和教学实习任务量四个部分组成。
课堂教学评价要求实习领导小组选择数节能够代表实习学员实际教学水平和能力的实习课进行课堂教学评价。要求对每位学员评课数量不低于3节,评课人不少于2人,评课人分别填写《“双语”教师培训学员教学实习课堂教学考核评价表》,以所有评课人的总平均分做为此项得分的原始分。
实习任务量的统计须保证有相应的文字材料(如听课记录、说课稿、教案等)。
附表一:
“双语”学员教学实习成绩评定表 实习学校 实习科目 姓名
项 目 | 内 容 要 求 | 分值 | 评分 | 签字 | 日常 综合 表现 (40分) | 1、服从领导、尊敬师长,爱护学生。
2、出全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3、虚心学习,团结互助,工作认真负责。
4、遵守教学实习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 10 10 10 10 |
|
| 教 学 综合素质 60分 | 教学 准备 8分 | 1、备课认真,教案完整规范,质量较高,能按时完成。
2、试讲时内容熟悉,教态自然,符合教学要求。
| 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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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堂 教学 30分 | 根据对3节(或3节以上)实习授课评价结果的平均分赋分。(计算公式:实际得分=平均分*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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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 后 活 动 6分 | 1、主动经常、耐心细致进行解疑答问,解疑答问能做到正确、因材施教、方法灵活。能指导科技活动和兴趣小组,“讲座”质量高。
2、批改作业仔细、正确,评讲作业认真,效果好。
3、能全面深刻的自我分析,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不断改进教学,也能勇于评论别人,并能提出意见和教学建议。
| 2
2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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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 任务量 16分 | 1、听课数量不少于40节。
2、完成备课教案数量不少于20节。
3、说课不少于5次。
4、上课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0节。
| 4 4 3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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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 评 | 得分: |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 等级: | 实习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名:
实习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 | | | | | |
注: 1、“日常综合表现”:学员存在较轻的违纪行为可参照“学员守则”相关要求酎情赋分,严重违纪的实行一票否决,实习成绩为0分。
2、“课堂教学”:“平均分”是指数名评课教师评课填写《“双语”教师培训学员教学实习课堂教学考核评价表》中“总分”的平均分。
附表二:
“双语”学员教学实习课堂教学考核评价表 实习学校 姓名
学号 | | 学科 | | 学段及专业 | | 课题 | | 实习班级 | | 评价
内容
| 评价标准 | 分值 | 得分 | 教学
目标
5分
| 1、能按教学要求确定教学目标,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能突破难点,有知识要求和能力要求。 | 4-5 | | 2、目标基本明确,重点基本突出,基本能突破难点。 | 2-3 | 3、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不能突破难点。 | 0-1 | 内容
表述
15分
| 1、没有科学性错误,能体现学课特点。 | 12-15 | | 2、基本没有科学性错误。 | 6-11 | 3、有明显的科学性错误。 | 0-5 | 汉语
表达
40分
| 1、专业术语表述准确无误,内容讲解流畅,例题分析清楚,发音准确,基本没有语法错误。 | 29-40 | | 2、专业术语表述基本准确,内容讲解正确,例题分析基本清楚,发音和语法错误不多。 | 16-28 | 3、专业术语表述有错误,发音不准,语法错误较多。 | 0-15 | 汉字
板书
15分
| 1、板书规范,无错别字,笔顺错误较少,能够呈现完整的一节课板书。 | 11-15 | | 2、板书基本规范,错别字较少,笔顺错误较多。 | 6-10 | 3、板书不全,错别字较多,笔顺错误很多。 | 0-5 | 教学
思路
15分
| 1、教学思路清晰,能够表达成预定的教学目标,回答问题能切题。 | 12-15 | | 2、教学思路基本清晰,基本达成预定的教学目标,回答问题能基本切题。 | 6-11 | 3、教学思路不清晰,不能达成预定的教学目标。 | 0-5 | 总体
印象
10分
| 1、使用汉语教学能力很强。 | 9-10 | | 2、使用汉语教学能力较强。 | 6-8 | 3、使用汉语教学能力一般。 | 0-5 | 警戒线
每条扣
5分
| 1、有严重的“满堂灌”倾向的。 | 0-5 | | 2、有严重的“假问题”倾向的。 | 3、学生参与面不足学生的30%。 | 评 语 | | 总分 | |
考核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 | | | | | | |
附件3:
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 教学实习学员守则
一、实习学员对实习目的要明确、态度要端正,要谦虚谨慎、举止文明、为人师表,要按照人民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学生的表率,用自已的言行在社会上树立和维护“双语”教师的良好形象。
二、实习学员要自觉接受实习学校的统一管理,要尊重实习单位的教职员工,服从实习学校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的要求和安排。对实习学校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带队教师提出。
三、实习学员要树立安全意识,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防意外事故发生,不准在外住宿、不准留宿外来人员、不准饮酒、不准携带管制刀具、不准违章用电、不准私自操作实验仪器等。
四、实习学员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作息时间,提前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要注意安全,保持通信畅通。休息时间外出,须经带队教师同意,晚上十二点前必须回到住处。
五、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时,请假在1—2天的须经带队教师批准、指导教师同意,3天以上的须经实习学校和培训院校主管领导批准。因病请假,需有相关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
六、实习学员须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学员教学守则规定,自觉服从管理。如违反实习纪律,带队教师、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经多次教育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可暂停其实习,并及时报告培训院校,按校纪校规作相应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报学员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
七、实习学员应主动打扫并保持实习办公场所、宿舍的清洁卫生,认真值日。要爱护教学实习、住宿等公共场所内的一切设施,损坏东西照价赔偿,节约水电。
八、实习学员须按实习要求和规定,认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积极参加实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擅自更换实习地点,不得抄袭实习总结、实习记录,伪造实习鉴定。
九、实习学员要发扬团结友爱的集体主义精神,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互相帮助;要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精神,有问题内部妥善解决。
十、参加实习的学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为不合格:
(一)不服从指导教师、带队教师或实习学校管理,经多次教育无效,造成教学事故及其它不良后果的;
(二)酗酒滋事、夜不归宿、破坏公物、打架斗殴等严重违反“双语”教师培训管理规定的;
(三)旷课累计三天、请事假累计五天、病假超过十天的;
(四)私自更换实习地点,抄袭实习总结,伪造实习鉴定的;
(五)严重违反实习纪律和实习学校和培训院校的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
【教学实习参考资料】
教学实习阶段的主要环节及其注意事项 教学实习阶段的主要环节包括:听课、编写教案、说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评课和教学实习总结,下面分别加以阐述。
一、听课
听课,也叫 “教学观摩”,是实习学员在实习阶段的一项主要任务。
(一)听课前的准备工作
每位实习学员听课前应明确和熟悉相应的教学内容,根据课堂类型、教学计划,预先对听课课题的细节先做一个教学设计:包括认真考虑课堂教学的容量和深度、教学的重点、难点和关键、教学的各个环节的衔接以及教学方法的取舍等。
在听课过程中,与原任教师教学过程相比较,从而领会原任教师是如何把握和贯彻教学意图的。
(二)注意课堂观察
课堂观察要全面。既要观察教的活动,又要观察学的活动;既要观察整体,又要观察局部。实习学员应注意观察学生课堂上的反应以及原任教师组织课堂教学活动的风格,还应注意观察原任教师先讲什么,后讲什么,整节课中如何抓住突破口、突出重点、解决难点。
(三)听课纪录
记录要做到文字精炼和条理清晰。记录可按“听课记录表”格式进行,一般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教学内容,可以有重点地记,包括课堂教学各环节的知识重点、各环节的时间分配、各环节衔接的语言表述等;二是板书,要完整地记下来,板书体现教学的基本程序和教学重点;三是评议,这是观摩者在听课过程中的随笔,主要是对课堂教与学的看法。
(四)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
二、编写教案
(一)什么是教案
教案又称课时教学计划,是任课教师的教学实施方案,是教师对课程进行的总体设计。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讲课进程和时间分配等。更详细的内容还可列出教具,教学手段的使用,板书设计、作业题、主要参考资料和课后自我分析等。
(二)教案编写的要求
1、教案要体现新课改的教育理念和人本精神。教学设计合理、新颖。
2、教学过程要紧凑,课容量适当,师生互动适度。
3、教学内容要用恰当的教学模式展开,并充分发挥教材内容的教育性。
4、所讲授的知识要准确无误,选例适当、作业适量。
5、教案的书面语言要精炼,要适合所教年级学生的认知水平。
6、板书设计要合理。
(三)教案编写的格式
教案一般格式为:
1、本课时的主题。 2、教学目的和要求。
3、本课时的内容:特别注明重点、难点所在,也指明对教材内容进行的增补和省略,做到既依托教材,而又不拘泥于教材。
4.教学进程:
(1)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运用:如讲解;演示后小结;提出几个启发性问题让学生思考或提出实例让学生分析辩论,教师解答后小结;先给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后讲解;以某种推导方法教给学生处理问题的某种技巧;重点与难点内容的特殊教学方法;典型例题或实例的选用;教学内容之间的衔接方法。
(2)重要段落的板书设计。
(3)教具、图表或教学软件目录及其使用。
(4)教学时间的安排。
(5)本次教学内容的小结。
(6)布置作业和课后应思考的问题及对后续课时的预习要求。
(7)在本次课堂教学结束后,若有什么改进的设想,可以扼要记录在本次教案之末,供下次教学或改写教案参考。
(四)修正实习教案
根据实习学校学生的知识基础、学习能力和学习习惯,对准备好的教案进行修改,并请原任教师审阅,学员应虚心地听取原任教师的评议和指导,并做好细致的记录,准确领会和把握原任教师的建议,制订出最后的上课教学方案。
(五)修正教案的注意事项
1、教案要注意目的明确、重点突出、条理清楚,不出现知识性错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最后教案的修改,并抄在教案本上,在讲课前交给指导老师和原任老师签名认可后,才能走上讲台正式上课。
2、修正后的教案应比前一个教案的设计要求相对提高,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例题和教学方法,并总结前一次试教的得失,对下一个教案加以完善。
三 、说课
说课是一种新兴的教学研讨活动,特别适合培养双语教师的汉语讲解技能,提高“双语”实习教师的汉语口语水平和专业水平。
(一)什么是说课 说课,是指教师在一节课的教学前后,根据本课的教学目的和任务,运用恰当的方法和手段,阐述教学设想、教学效果及其理论,并在此基础上说听双方共同研讨,评价教学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的活动。它既可以是课前教学方案的设计和构想,也可以是课后对教学方案的评价和介绍。 (二)说课的内容
说课的内容应包括:对所选定的教学内容,说课标、说教材、说教法、说学法、说教程以及运用的教育教学理论依据等.
说课标,就是结合教材,重点说明有关课题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及教学操作等在课程标准中的原则性要求,从而为自己的教学设计寻找到用力的依据。
说教材,就是要分析说出教材内容在相应章节或某一知识范畴内所处的地位和作用,说出教学目的、重点和难点。
说教法,就是要说出在教学过程中采取什么教法,如何达到突出重点、难点,如何启发学生,如何体现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地位,所采取的教学手段、教学媒体的优越性和效果,以及所选择教法的理论依据。
说学法,就是要分析学生的认知状况,即学生在学习新内容之前所具备的知识基础和相应的能力,分析学生的心理特征、思维方式、学习习惯与新内容学习之间的相互联系,分析学生个体差异,提出体现学生特点并能积极参与课堂知识建构的学习方法。
说教程,就是要说明整个教学过程的主体构思、流程,说明教学方法的选择和组合,典型教学环节(如观察、实验、猜想、讨论等)的处理,新课引入的方式等等。
(三)说课的注意事项
1、说课必须以教学目的和任务为前提,紧紧围绕着教学过程和要求来实施, 说课应能展示出教师在备课中的思维过程,反映出教师对内容、教材、学生的理解和把握水平以及运用有关教育理论组织教学活动的能力。
2、说课是实习教学前的模拟教学,教学实习学员应主动虚心地听取原任课教师的评价,认真推敲,修订说课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制定出正式上课的教案。
四、讲课
讲课是“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效果的重要手段,是对“双语”教师培训学员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也是培养实习学员驾驭课堂能力和运用汉语表达能力的重要途径。
在讲课过程中,实习学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教态自然,仪表端庄得体。
2、汉语表述正确、流利、清晰,教学基本功扎实。
3、有一定的应变能力,能恰当地运用各种教具及现代化教学设备进行启发式教学,能调控课堂教学进程,活跃课堂气氛,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果,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五、辅导、批改作业
(一)辅导、批改作业的目的:获取教学反馈信息,锻炼实习学员常规教学能力。
(二)辅导、批改作业应注意的事项:
1、完成批改实习期间讲课布置的作业或课堂上测验卷。
2、做好作业情况记录,把较典型的、较普遍的错误记录下来,进行分析、整理,寻找出根源,以作课堂讲评、个别辅导或下一节试教课参考。
3、总结由作业批改得到的对课堂教学效果的反馈,要根据反馈的信息基本熟悉学生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教学策略,查漏补缺。
4、要进行课堂讲评。
5、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准确,方式可灵活多变。
六、评课
评课,即教学评议,是对照课堂教学目标,根据教师和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活动及由这些活动所引起的变化进行价值判断。它是教学研究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之一。
(一)评课的准备:
评课的准备工作包括:
1、熟悉课标,掌握教材。 2、认真听课,记好笔记。
3、了解执教者的基本情况。 4、拟好提纲。
(二)评课的内容:
1、评教学思想。 2、评教学目标。 3、评教材处理。
4、评教学程序。 5、评教学方法和手段。6、评教师教学基本功。
7、评学法指导。 8、评能力培养。 9、评师生关系。
10.评教学效果。
(三)评课的具体方法:
1、先说优点或是值得学习的地方,再提出研讨的问题。
2、先谈需研讨商榷的问题,再把优点加以点评。
3、在每一条优点中,再重新加以设计,提出改进方向,以求更好。
4、评者只谈体会,不直接谈优点和不足,而是通过富有哲理的体会,或激励赞扬,或蕴含希望,给授课者留下思考、留下启迪。
七、教学实习总结
教学实习总结的目的:教学实习是极为重要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途径。进行教学实习进行评价总结,有助于培养和提高学员的教育评议与教育研究能力。
学员教学实习总结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自我鉴定和个人教学实习总结。
(一)自我鉴定提纲:
1、政治思想方面。 2、组织纪律方面。
3、专业思想、知识、技能方面。 4、双语教学实习的态度方面。
5、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改进的方面。
(二)自我鉴定要求:自我鉴定经小组评审及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才能誊写于《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鉴定表》中。
(三)个人总结提纲:
1、对本次双语教学实习的目的和意义的认识,对待实习的态度以及在整个实习过程中的表现。
2、课堂教学实践方面的体会。
3、教学实习的收获(如对党的“双语”教育事业的认识是否有了更深的了解,专业思想是否更加牢固,教学水平是否有了更大提高等)。
4、本次教学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四)个人总结要求:教学实习总结应具体地写出感受和体会、经验和教训,通过总结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
——摘自新疆教育学院《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管理办法研究》课题组报告
教学实习的内容和要求 教学实习分为实习准备、进校见习、全面实习和实习总结四个阶段。
一、实习准备阶段
包括学院制定、传达实习工作计划,组织教学实习动员;聘请中小学优秀教师来我校给实习学员做专场报告,传授中小学教师工作经验,介绍中小学教育现状和教学改革新成果以及中小学教育发展趋势;实习学员编写教案,进行说课、试讲,组织讨论等。
二、进校见习阶段
听取实习学校领导介绍,了解实习学校教学工作情况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一) 听取实习学校相应学科教研组关于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经验介绍,参加实习学校教研室各项活动。
(二) 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实习学员做好实习期间的教学实习工作计划。
(三) 观摩有关学科原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随堂听课。每个实习学员都要认真填写《听课纪录》,并按下列标准观察、分析一堂课。
课堂教学的评价指标包括:
1、教学目标(的)是否恰当明确,是否已经达到教学目标(的)或达到怎么样的程度?
2、教材内容的科学性有无错误?讲授是否有系统?前后是否能连贯?
3、讲授新课是能否联系学生旧有知识,能否揭示新旧知识的内在联系?
4、能否根据教材特点使用教学原则,选择教学方法,组织教学环节?
5、教态是否从容?教学语言是否准确、清晰、生动、形象?教学时间是否分配恰当?
6、学生是否以积极、自觉的态度进行学习?接受教材有无困难?学生能否牢固的掌握教材?
(四) 实习教师要在指导教师下钻研教材,认真备课。
备课要求是:
1、应以专业教学论的理论为指导,通读教材,了解教材编写体系,熟悉各册教学内容和教学的重点、难点。
2、准确把握教学内容,做到吃透教材,明确重点、难点,划分课时,设计教学程序和教学方法。
3、在钻研教材的基础上编写教案。编写教案应依据各专业要求,由实习学员独立进行,教案必须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审定签字后方可上课。
4、备课应结合所在实习学校特点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三、全面实习阶段
(一) 实习学员按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教学实习工作。力争多上课,并认真辅导、批改作业。实习学员应经常听实习学校教师的课。
(二) 实习学员上课前要认真准备教案。讲第一节课之前,必须进行试讲:
1、试讲按实习小组进行。
2、带队教师至少听每位实习学员的一次试讲,组织好小组评议。
3、试讲评议应对教学内容、教材处理、教学方法的运用、板书、教学用语、教态、仪表、音量等方面严格要求,认真分析,指出优缺点。凡试讲不符合基本要求的,必须重新试讲,直到基本合格;试讲合格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在教案上签字批准后,方可正式上课。
(三) 在实习课堂教学过程中,同组实习学员要相互听课。课后应从教学目的、内容、方法、效果和备课情况等方面进行讲评,先由讲课实习学员自我分析,再有听课的实习学员和指导教师进行讲评,肯定成绩,找出差距,以便共同提高。
(四) 实习期间学员要应积极参加实习学校各项活动(包括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协助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等教学活动。
(五) 上课时要用普通话,注意语言的简洁、生动、明确、易懂,减少语病。上课时要注意仪表,态度要从容、大方、镇静,可以运用恰当姿势和手势帮助说话。板书要清楚,布局适当。要积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辅助教学,演示教具和实验操作要准确、规范,要注意安全。
四、实习总结阶段
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有:
(一) 上汇报课。在实习带队教师和实习学校的统筹安排下,根据各实习学员的表现,选拔优秀实习学员上汇报课。
(二) 总结工作。实习学员要写出个人的总结,在实习小组汇报自己的主要收获和体会。总结报告撰写提纲:
1、教学实习的概况。
2、本人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3、本人对教学实习工作的感想。
4、对做好教学实习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5、结语。
学员也可按自己认为合适的提纲撰写总结报告。所有学员都要在实习结束之前完成总结报告初稿。
学员实习结束返回学校后,各学院召开实习总结会议。各学院在总结的同时要评选优秀实习学员。
(三) 鉴定工作。实习学员要写出并在实习小组会上提出自我鉴定,然后进行评议。
(四) 成绩评定工作。以实习学校指导教师为主,带队指导教师参与,评定成绩,写出评语,上报实习学校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审阅,评定出实习成绩。
(五) 评优工作。在总结评定的基础上,各实习点按一定比例评选优秀实习学员。学校将适时召开实习工作表彰大会,对优秀实习学员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 搜集、保存计划、总结、教案、录音等实习资料,做好返校后上交材料的整理准备工作。上交材料包括:
1、每人一篇优秀实习教案。 2、实习总结一份。
3、实习成绩报告表、实习手册。 4、指导教师及带队教师分别写出实习总结。
——摘自新疆师范大学《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大纲》
【各种表格】
教学实习指导工作计划表 单位: 姓名:
教学实习听课记录表 单位: 姓名:
学校 | | 班级 | | 科目 | | 授课人 | | 听课时间 | | 课题 | | 教学内容与进程 | | 评 议 | | 听课教师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教学实习带队教师工作记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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