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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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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17:04: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

王振岭

  内容提要: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是青海教育的难点。为了攻破这个难点:二十年来,我省采取了一系列特殊政策和措施,使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有了很大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同类地区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有益经验。
  我省是个多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45.51%,少数民族居住地区占全省总面积的98%。民族基础教育的发展状况,对全省基础教育乃至整个教育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正因如此,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始终把民族教育列为全省教育工作的重点,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为解决少数民族儿童入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采取了一采列特殊政策和措施,使民族基础教育得到了很大发展。到2000年,全省已有单设的民族中小学1588所,占全省普通中小学总数的40.6%。其中民族中学74所,民族小学1514所,连同进入普通中小学的少数民族学生在内,在校的学生总数达314045人,占全省在校学生总数的43.9%,接近人口比例。目前,全省民族地区学龄儿童入学率已达92.07%,即使最边远的玉树、果洛两州学龄儿童入学率也分别达到了64.5%和82.59%,其年递增率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我省发展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做法概括地讲,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在藏族和蒙古族聚居的广大牧区,采取以集中办学和办寄宿制学校为主的形式吸引儿童入学
  
  青海牧区,地处高寒、地广人稀、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加之畜牧业又有着流动放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在牧区要解决牧民子女的就学问题,必须采取以集中办学和办寄宿制为主的形式。截止2000年,我省牧区寄宿制小学已发展到336所,在校学生45283人,比1965年的110所增长了3倍多。寄宿制小学不同于城镇、农村学校的最大特点就是学生刚一入学就得住校。由于他们年龄小(一般只有7、8岁),在许多方面还不能自理,加之远离父母,时常想家,这就给学校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与普通学校相比寄宿制学校的费用是很高的,仅伙食一项1名学生每月就需要80-100元,烤火期长达10个月,学校除了支付教职工工资外,还要负担管理员、炊事员、放牧员、保育员、挤奶员等勤杂人员的工资;由于学生食宿在校,还得修建学生宿舍、食堂、库房、燃料房等;又由于牧区地处边远、交通不便,学校要从7-8百甚至1千公里之外拉运建筑材料,校舍造价每平方米高达600-800元。据全国人大《义务教育法》检查小组调查测算,在青海高寒牧区每培养一名寄宿小学毕业生的费用相当于北京、上海等地培养一名硕士研究生的费用。这对于经济基础十分薄弱,财政主要依靠国家补贴过日子的牧区来说,确实是难以承受的。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我省在反复实践的基础上,建立了经费由“国家拨一些,集体筹一些,个人拿一些,学校勤工俭学创一些”的多轮驱动保障机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费不足的矛盾。为了解决寄宿生的吃肉喝奶问题,多数学校都已办起了小牧场。到目前,牧场数已达227个,各类牲畜达47050头(只);为解决学校买粮、买煤和买菜难的困难,当地政府还给寄宿小学配备了手扶拖拉机,给民族中学配备了生活用车;为了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大部分学校设立了医疗室,购置了洗衣机,并为学生宿舍配备了彩色电视机。为了搞好学生生活,学校炊事员根据学生的口味和要求,还经常变换菜谱和面食花样,实行吃饭不定量制度,节假日还为学生增加菜品菜量,举办小型会餐等。
  
  工作在寄小的老师十分辛苦,他们每天早晨7点就要起床照顾小学生,给学生打洗脸水,刷牙水,组织学生叠被子;洗刷后,列队进餐厅早餐。中午照顾学生吃饭和午休,到了晚上,还分组给学生补课,组织收看电视,给学生铺被子,关门窗。冬天还要生炉、加煤、倒炉灰。学生有病还要及时送到医疗室治疗,端饭端水。针对学生年龄小,生活不能自理的特点,学校还把教师分成若干小组为学生拆洗被褥,缝补衣服,钉纽扣,洗衣服,定期为学生洗头、洗脚、理发、剪指甲等。老师真诚的爱像春风一样吹暖了学生的心,共和县英德尔寄校、江西沟寄校、门源县苏吉滩寄校、刚察县泉吉寄校、乌兰县联合寄校的学生们深有感触地说,学校像家又胜过家,有些女儿童甚至还天真地说:“老师比妈妈还好”。
  
  在努力办好寄宿制学校的同时,我省还有计划、有步骤地办好一批集中教学点、简易小学、牧读小学以及公民个人办学在内的多种形式的学校,把集中与分散、公办与民办、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促进了儿童入学,加快了普及义务教育进程。
    
  二、在回族、撒拉族聚居的农业区创办女子中学或女童班
  
  目前,青海的撒拉族、回族有83.3万人。主要分布在东部和东北部的循化、化隆、门源、大通、民和、湟中、贵德、祁连等地的农业区。由于这些地区属黄土高原向青藏高原过渡的相嵌地带,所以境内山峦叠重、沟壑纵横,自然条件差,交通不便,经济落后,群众生活困难,特别是循化、化隆、大通三县是国务院确定的贫困县,至今仍有部分群众的温饱问题尚未解决,这就为女童就学带来了困难。加之历史的原因,撒拉族、回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回族、撒拉族妇女不但受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影响,还要受到教义教规的约束。有的信教群众认为:姑娘到9岁就成人了,于是就有了封斋、戴盖头、收敛言行等责任,而上学就免不了男女混杂,说说唱唱、蹦蹦跳跳,这是教规所不允许的。解放前,回族、撒拉族男子尚有雇人念书的陈旧陋习,而妇女的社会地位更是低下,只能在家缝衣绣花,操持家务,根本没有进学校的权利。解放后,回族、撒拉族妇女虽然在政治上得到了解放,但上学读书的权利未能得到充分享受,许多回族、撒拉族女孩子仍然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天围着锅台转。由于受宗教意识的束缚和社会舆论的压力,再加上部分学生家庭的困难,以及回族、撒拉族早婚的习惯,致使回族、撒拉族女童入学率很低,长期绯徊在20%左右。
  
  为了尽快提高回族、撒拉族女童入学率,加快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在党和政府的关怀、支持下,1979年以来,我省在穆斯林群众较为集中的门源、湟中、大通、化隆、民和、循化等县先后创办了5所回族女子中学和1所撒拉族女子中学,并结合“春蕾计划”的实施,在普通小学开设了43个女童班,在校女童达3193余人。并规定每人每月可享受20-35元不等的伙食补贴。到1998年,女中已培养出近6000名中学毕业生,其中一部分考入大中专院校,一部分参加了工作。这不仅给受宗教习惯势力束缚的回族、撒拉族女子上学提供了便利,而且对于改变旧意识、旧习俗,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和文化素质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女中在办校过程中,对教职工加强民族政策教育,突出民族特点,尊重回族、撒拉族师生的风俗习惯,切实解决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特别是生活后勤管理上,各校从总务主任、伙食管理员到炊事员、烧水员,都配备了本民族同志,这样使学生家长和社会两放心。民和土族回族自治县女子中学专门为回族教师安排了一个单元住房,并为他们修了淋浴间。这些举措,不仅使回族师生从生活上得到了方便,而且也使他们感受到了党的民族政策的温暖,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扶持民族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
  
  我省民族地区35个县中,有国家级贫困县11个。这些县的贫困不仅表现在经济和群众物质生活方面,而且表现在文化教育和人们的精神生活方面。35个县中的14个县(即牧区县)的学龄儿童入学率长期在30-50%之间绯徊,最低的不到30%,12-40岁人口中文盲率高达50-60%,整个教育发展水平十分落后。为了帮助民族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青海省除坚持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外,1992年以来,在中央的关心支持下,还先后组织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世界银行贷款“第三个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项目”、邵逸夫赠款项目、“国家扶贫教育项目”、“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学校工程、西部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本省(区)贫困地区学校工程”以及“中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教育项目”等,加上我省的配套资金,综合投资达5亿多元,这对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无疑是雪中送炭。上述项目,在全省27个贫困县(其中14个国家级贫困县、13个省级贫困县)实施,内容涵盖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多个领域,各个方面,既有土建工程、仪器、图书和课桌凳采购,也有师资培训、学生助学金和科研成果推广等,既有有形可见的硬件建设,也有效益指标监测和教育教学管理等软件工作。项目建设速度之快、施工质量之高、社会效益之好是青海教育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据不完全统计,仅“义教”、“贫三”和邵逸夫赠款项目,新、扩建学校643所,建筑面积达29.8万平方米;课桌凳、教学仪器、中小学图书等按国家和省颁标准配备了934所学校;采购远距离电化教育设备5200套(件、台),建成58座卫星地面接收站和160个教学放像点。在青藏高原广大农牧区,第一次出现了一大批能在民族地区起示范窗口作用的样板学校。与此同时,根据民族教育的特殊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我省还制定了一系列特殊政策和措施,如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中拿出部分款项用于民族教育;适当提高寄宿生助学金标准;免费供应民族语文教材;普通大中专院校举办民族班;高考中对少数民族学生实行降分录取;允许州民族优秀毕业生对口报考师范院校;适当放宽民族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等。所有这些都对民族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调整学校布局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我省民族地区特别是纯牧区长期存在着布点多、规模小、投入高、效益低、教育教学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九五期间,我省将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作为全省教育的一项重点工作,在深入调整、反复论证的基础上,适时的提出了“适当集中,扩大规模,优化布局,提高效益”的发展思路。并要求地处边远,人口不多,经济比较落后,办学难度大的玉树州6县,果洛州6县,黄南州泽库、河南县,海南州兴海、同德县,海西州天峻县以及海北州刚察等纯牧业县,要结合教育项目(尤其是中小学危房改造和一、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的实施,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通过联合、合并等办法,在县城或交通便利的地区,重点办好规模较大、质量较好、效益较高的中心寄宿制学校。1至3万人口的小县,办初中和小学的可合并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目前,办两所或两所以上中学的进行合并,实行民汉合校,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办学模式。根据规划,今后几年,全省将撤并初中、小学和教学点1298所(个),扩建和新建学校363所,其中绝大多数学校和教学点在民族地区。同时,积极探索在西宁市教育资源相对较好的地区举办牧区民族班,培养合格民族高中生的办学路子,提高和鼓励民族杂居地区各族中小学合校,提倡男女生合班,坚定地走“以规模求效益,以质量求发展”的道路。
    
  五、重视母语教学,实行“双语”教育,减轻儿童学习负担
  
  重视母语教学,实行“双语”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青海5个主要少数民族除回族外,藏、蒙古、土、撒拉族都有自己的语言。藏族、蒙古族既有语言又有文字。为此,我省教育部门部曾明文规定:“凡是有民族语言文字的民族学校,都应贯彻以本民族语文教学为主的原则,在学好本民族语文的基础上学好汉语文,对有语言而无文字的少数民族要用民族语文辅助教学。”其具体做法是,在藏族、蒙古族聚居的地区,尤其是纯牧业区,民族小学原则上用本民族语文授课,适时加授汉语文,并随着年级的升高逐步增加汉语文的授课时间,到初高中毕业时,一般都应达到双语兼通的要求;土族、撒拉族虽有民族语言而无民族文字(70年代有人虽然创造了土文,但目前尚未在学校推广使用),原则上从小学一年级开设汉语文。考虑这两个民族中有一部分群众不懂汉语,因此,在这些学校尤其小学1-3年级要尽可能用民族语言辅助教学。我省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基本都是按照这一规定来执行的,同时,在课程安排、教学时间、师资配套等方面尽量予以保证。为了满足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需要,1970年成立了青海民族教材编译组织。1982年在原国家教委和国家民委的倡导下,我省藏文教材建设工作纳入同西藏、甘肃、四川、云南五省(区)协作编译的轨道,加快了教材建设步伐。经过多年努力,简易小学、民族小学和民族初中的各科教学大纲、课本、教学参考书已全部出齐;藏文高中教材和民族师范教材也已陆续配套。目前,全省用民族语文授课的学校达837所,占民族中小学总数的55.54%,在校生9.6万人,为少数民族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花大力气,努力建设一支合格稳定的少数民族教师队伍
  
  没有合格的教师,就不可能有合格的教育质量。在办教育的各种要素中,教师最关键。正因如此,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十分重视少数民族教师培养工作,从1956-1957年,在6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相继创办了民族师范学校,专门培养民族地区的小学师资。1981年省上又在原青海教育学院设立了少数民族师资培训部;198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了青海民族师范专科学校,专门培养藏族中学双语教学师资。到2000年,全省少数民族中小学教师已达11964人,比例已占全省中小学教师总数的26.68%,比1980年增长1.6倍。6州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已达79.1%、62.5%和41.9%,较1980年分别提高了27.1、37.4、17.3个百分点。几十年来我们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主要有:为了保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对边远山区、牧区的小学教师提出了“三为主”的原则,即培养提高现有教师为主;培养当地土生土长的教师为主和培养培训“双语”教师为主。在对教师素质的要求上,既重视专业素质的提高,更重视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并在加强师德、提倡奉献精神的教育上下功夫。尤其在新形势下,我们更需要培养一专多能的教师,在知识结构上再不能把常规教育做为衡量教师的唯一标准,必须适应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需要,懂一门或几门其它方面的专业知识,努力培养一支不畏艰苦、安心扎根牧区的合格的教师队伍。在培养形式上既要重点加强民族师范的建设,保证民族师范的专业性、师范性和民族特点,更要端正民师面向牧区、面向基层、面向小学培养合格小学教师的方向。同时还须多渠道、多形式的坚持在职教师培训,定向、定专业、定时间送到外地进修,又需要建设省、州、县三级培训基地,把在职培训和脱产培训、单科进修和全科培养、自学、电大、函授及各种教育项目的培训结合起来,形成培训网络,并使之制度化、经常化。根据撒拉族、回族群众希望女孩子由女教师讲的心理,近年来,我省还十分重视对女教师的培养。首先在安排师资培养培训计划时,坚持将女校长、女教师的培养发展纳入规划,重点考虑,统筹安排;其次一些中等师范学校专门开设女子班,培训女教师。仅中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促进贫困县初等教育项目”实施至今,已有2800余名女校长、女教师接受了有关教材教法、自制教具、早期儿童教育等方面内容培训,占同期项目总培训人员的75%以上。为了保证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女中学生进入大中专师范院校,在省招办规定的少数民族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各县又根据当地实际,重新划分少数民族女生录取分数段,并实行定向培养。在毕业生分配工作中,强调男女平等,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此外,教师队伍建设还有一个重要方面,那就是组织、动员汉族和其他教育发展较快地区的教师到民族地区和学校采取定期服务等形式支援民族教育。50年来,我省民族教育之所以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是和大批诚心诚意为少数民族教育奉献青春甚至终身的汉族教师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这既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也为加快民族教育发展,提高民族教育质量提供了一条重要经验。
    
  七、改革课程内容,渗透职教因素,培养儿童生存和发展能力
  
  民族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应该是一种让儿童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发展的生存教育,应从处境不利儿童的实际出发,切实发挥基础教育的作用,让教育造福儿童,让教育为脱贫服务。为了从小培养民族女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和谋生能力,在发展民族教育的过程中,我省适时地提出了“双轨制”的办学路子。我们知道,草原上的牧民有两怕,一怕缺草,二怕牲畜染病。要解决缺草,必须改造草原,种优良牧草,科学养畜,发展商品经济;再一就是牲畜多病问题。在牧区牲畜就是财富,失去牛羊远比城里人丢汽车更严重。牧民放牧不怕山高路远,就怕牲畜生病,草原上的兽医极缺,牲畜染了病,死的一片一片,牧民看着干着急,没办法。鉴于此,我们在牧区小学高年级就以校办牧场为依托,利用劳动课和劳动技术课时间向学生初步传授一些草原建设、科学养畜、畜病防治、采集药材等方面的知识,早期渗透职教因素;到了初中则要求开设《畜牧兽医常识》和《医药卫生常识》课,前者主要讲授牲畜常见病、流行病的预防和诊断,常用药品的识别及用法,对牲畜打针、灌药、药浴的操作技术等;后者主要讲授人体结构、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的诊断与防治,常用药的使用和怎样讲卫生等;在回族、撒拉族聚居的地区,根据女童“吃苦耐劳、精明能干、淳朴务实、心灵手巧”的特点,不少学校在狠抓课堂教学,狠抓教学常规的同时,重视劳动课、活动课,成立了适合女童特点的兴趣小组,如刺绣组、美术组、折叠组、舞蹈组、合唱组、武术组、腰鼓组等,并做到了教师、活动场地和活动内容三落实。到了初中,考虑女生升学率低、就学难的实际,部分学校开办了职业教育。编写了适宜女童需要的简易劳技教材和乡土教材,使贫困地区的学校教育着眼于培养适应农牧区经济发展的有文化、有专长的建设者,而不是只搞单纯的文化知识传授,把学文化和学技术结合起来,把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与贫困人口脱贫、改善生活质量结合起来,使每一个接受教育的女童都能具备适应未来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技能、毅力意志、心理素质、情感态度及行为习惯,培养她们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由于在基础教育阶段渗透了职教因素,解决了女童教育中“学得好、用得上”的问题,激发了女童的兴趣,调动了女童学习和家长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使女中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了很大提高。从门源女中的毕业升学和学生就业情况来看,六届初中毕业生共计200名,其中升高中153名,升中专36名,自谋职业的11名,两届高中毕业生共计27名,其中升大学11名,升中专的7名,自谋职业的9名。门源女中的毕业生除升学外,其余的都在社会上找到了工作,初步显示了回族女中的办学效益。
    
  八、办好女童实验学校,推广少数民族女童教育科研成果
  
  女童教育问题是青海民族基础教育的一个特殊课题,也是一个难点问题。为了攻破这一难点,1992年3月,我省与宁夏、甘肃、贵州四省(区)携手合作共同承担了国家“八五”重点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农村女童教育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具体承担了少数民族女童教育的研究任务。根据课题组的要求,我们首先对循化、化隆、门源、共和、互助、乌兰等6县9乡64所民族小学近2000名7-15岁男女儿童的受教育状况及影响教育的家庭、社会和学校环境作了抽样调查和定量分析,提出了整体化女童教育的社会、家庭、学校环境,有效解决女童就学难的试验假设,并在全省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9所民族小学进行了为期三年的试验。试验取得了全面成功,9所民族小学女童入学率由试验前的68.9%提高到92.4%,提高了23.5个百分点;女童年巩固率由78%提高到98%,提高了20个百分点;女童在校生比例由29%提高到42.2%,提高了13.2个百分点。试验的主要贡献有3点:(1)通过问卷调查、现场访谈、口述调查等方式,系统分析了影响贫困女童就学的主要障碍是:生产力水平低下,群众尚未解决温饱问题,对教育需求不高;地方财力拮据,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家长文化水平低,对教育缺乏认识,宗教戒律的束缚和早婚早育习俗的影响;山区、牧区不利的地理条件及教学点不足,办学形式单一,师资缺乏,特别是缺乏女教师;课程内容脱离当地生产、生活实际等等,从而为综合治理这一教育难题打开了解决的思路。(2)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女童就学难的主要措施:强化政府行为,制定特殊政策;开展家长教育,转变家长观念;多种形式办学,方便女童入学;重视“双语”教学,减轻女童学习负担;加强师资培训,增加女教师的数量;强化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改革课程内容方法,适应当地女童需要;开展勤工俭学,增设学校自主办学活力;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优化育人环境;举办学前班,进行有效的学前准备,这些措施为有效解决民族贫困地区女童就学难的问题,探索了一条可供借鉴的途径。(3)以实验研究为主,将理论研究→试验研究→行政决策→舆论宣传熔入一炉,滚动式推进,为有效解决比较复杂的教育难题提供了可供选择的研究方法。为了在更大范围推广实验成果,我省将女童教育成果列入世行贷款“贫三”项目科研成果推广执行计划,原省教委于1996年作出了《关于推广少数民族女童教育实验研究成果的决定》,在全省20个县(包括14个国家级贫困县和实验研究的6个县),近千所小学进行推广,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女童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动下,目前,全省学龄儿童入学率已达94.2%,女童入学率达93.1%;初中入学率达65.8%,初中女生入学率达66.2%,基本攻破了义务教育进程中的一大难关,为普及义务教育,实现“两基”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青海民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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