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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共识是促进民办教育良性发展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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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23:19: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凝聚共识是促进民办教育良性发展的前提



    中华教育改进社主办,委托北京师范大学株洲附属学校承办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与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政策分析研讨会”于2016年4月17日在湖南省株洲市召开,全国各省市200名民办学校出资人与教育专家到会研讨。

会场
    中华教育改进社理事长储朝晖在开幕致辞中说:在《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出现意见分歧的时候召开这样的会,就是为了深入剖析民办教育的机理,探讨修法立法的深层理论与逻辑问题,更新观念,拓展思路,了解并反映民办学校出资者诉求,促进中国教育多样性健康发展,形成良性教育生态。

中华教育改进社理事长储朝晖致开幕辞
  在会议精选的专家报告部分,专家们也围绕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等作了分析研讨。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体制室主任王烽介绍了分类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为分类是实现有效扶持的前提。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体制室主任王烽
  浙江省教育厅原副厅长黄新茂依据自己十多年分管民办教育的经验,从浙江民办教育发展的历程,着重强调修法和分类都要慎重,要切实了解民办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要重视当下大多数举办者不愿意选择非营利,也不愿意选择营利的事实,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矛盾。建议借鉴温州的做法,只进行两种登记,不要强行分类。


浙江省教育厅原副厅长黄新茂


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教授
  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教授阐释了营利性民办学校对公共利益的贡献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没有区别,政府对营利性民办学校也要提供财政支持,对它们的支持同样有高额社会回报,只要对民办学校的资助不超过公办学校都是合理的。

温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戚德忠
  温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戚德忠介绍了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温州模式”,温州的分类管理没有过分强调营利和非营利,而是采用民政部门登记和工商部门登记两种分类,在用地、师资、财政奖补等方面也各不相同的方式支持民办学校发展,较好地促进了民办学校的发展,吸引了大量投资和人才,出现了一批高质量的学校。


会场
   中华育改进社理事长储朝晖则从历史和国际比较的视角,认为私立学校是中国数千年办学的传统方式,也是世界各国教育中重要的办学方式,是一个社会良性教育生态不可缺少的组成。1952年后私立学校中断,1978年后所使用的社会力量办学、民办学校等概念显示至今中国私立学校尚未回归常态,导致整体教育生态失衡,需要突破私立学校产权问题,制定《私立学校法》,将一部分没有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参与主办的学校明确界定为私立学校,依法保障它们依据所订学校章程自主办学的权利。

北师大株洲附校理事长余年初
   北师大株洲附校理事长余年初以自己多年的办学经历,说明民办学校发展仍面临诸多政策性歧视,建议按《民法通则》要求,给民办学校规范的名分和自主办学权。中华教育改进社副理事长罗贞礼就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理论框架和决策逻辑作了分析,建议提升分类决策定位的高度。私立华联学院是目前国内极少数在名称上冠以私立的高等学校,董事长兼校长侯德富依据自己20余年的办学经历,建议为民办学校创立更好的政策法制环境。

中华教育改进社副理事长罗贞礼

私立华联学院董事长兼校长侯德富

中华教育改进社理事黄为

北京顺航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德林

会场互动

会场互动

会场

  会议互动环节上,现场气氛热烈,与会者中不少人表示两种分类有些强人所难,发言商讨意犹未尽。大家都感到修法和立法都需要广泛倾听各方当事人的诉求,凝聚共识,看清教育发展大势,充分发挥优质教育内在机制的作用,才能办出人民真正满意的教育。
   会议形成提交全国人大的《关于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与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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