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3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管季超:微信群完全可能建成掌中学术沙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0-8-24 10:4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管季超:微信群完全可能建成掌中学术沙龙!

2018.11.07 管季超艺术评论 阅读 7539




[backcolor=rgba(40, 135, 140, 0.8)]






●感谢您应邀加入(管季超工作室)设立的十四个专业微信群!
您的信任和友好,季超深为感念!




●(管季超工作室)所设立的十四个专业微信群:
1。《教师读书会》专业微信群(以推介人文/教育类书刊信息、分享特別精萃的人文/教育类网文、以专业交流状态讨论教育问题为群内容建设的目标)
2 。《中国书画家论坛》专业微信群(该群只接纳专业书画家入群!非书画类信息均不得掷入。)
3。《书画精英》专业微信群(本群只接纳专业书画家入群!非书画类信息均不得掷入)
4。《艺术人物-约稿群》(本群创立之初,系受几家书画类报刊编辑之约,为撰写"艺术家推介"类文稿所设)
5。《女艺术家交流沙龙》专业微信群(女书画印家、女作家女诗人、女音乐家等,均可入本群交流!)
6。《西湖明珠-文化沙龙》专业微信群(本群因较多孝感市本土书画家作家,故以孝感一地名作群名)
7。《生活雅趣》专业微信群(本群以"生活雅趣"类内容为群内容建设目标。群成员中较多南粤网友)
8。《中国民营美术馆动态》专业微信群(本群只许发与"美术馆""民营美术馆"两个关键词相关的内容,群成员绝大部分系国内外"美木馆"从业人员)
9。《音乐私房菜》专业微信群(进入本群无任何门槛!!但只许分享音乐,其它一切内容均属违规!)
10。《生活艺术家-手机摄影汇》专业微信群(进入本群,无任何门槛!但只许分享摄影、最好是手机摄影类图文)
11。《书家日课》专业微信群(本群只接纳中国书协会员入群!禁发微拍帖!禁发招生信息!禁发一切商业广告!如无"日课"乐于与群友分享,即可不发一切图文!)
12。《书家日课2群》专业微信群(本群以湖北省各县市书法家为主体!如无"日课"与群友分享讨论,即请不必发帖)
13。《孝商精英》专业微信群(乐于探讨商道,从事任何类别的商业工作的孝感籍人士均可入群!禁发任何广告!违规即踢!)
14。《北京宋庄:管季超工作室》专业微信群(本群只接纳宋庄艺术家入群,方便我室完成"宋庄艺术家系列访谈"计划)




●(管季超工作室)所设十四个微信群均明确规定:
》请勿亢奋地讨论时政热点!并非我们不关心政治,而是这方面话题常常太沉重太重大,我们的能力或许不够!
》请勿发任何(!!)商业广告!在专业书画家汇聚的微信群中发微拍信息,其实不明智。
》请勿随意掷入低劣的帖文!我们邀入各群者,绝大部分是各领域具专业水准的人士。您未经选择,随意掷帖,是对群友的不尊重。
》不必发小红包!!只欢迎3O0元或以上的大红包!领到红包,群友也不必人人致谢!(平静的专业化交流,更好!)




口至2018年10月1日,管季超应邀参加的微信群仅有如下6群:
甲/荣维东教授所设的《语文共享群》。
乙/徐国卫馆长所设的《中文图书网》交流群。
丙/陈利军先生所设《品翰堂杯中国硬笔书法公开赛-评委工作群》。
丁/郑荣明先生所设《首届中国书坛批评人才高级研修班-工作群》。
戊/蒋蓉教授所设之《全国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学术交流群》。

其它微信群,均己退出或准备退出!




口管季超认为。
一个好的微信群(好群友)应具有如下特征:
》群成员水准悬殊不要太大!群成员应有相同的专业志趣。》您不要在群内亢奋地议论时政,仿佛别人都不关心政治,都木有您活得明白。切!!》别赶新闻热点!天天有新闻,赶那玩意儿干嘛??》別在书画家群中卖字画!老管说:这相当相当讨厌!》既不要毫无节制地随意掷入N多帖!也不要待在群中从不分享任何图文,从无贡献。》表达意见时,想好了,组织成一段完整的话一次发出!别像老母鸡拉鸡屎三两字一蹦,一蹦N多楼。……………………………………△总而言之:大家都忙,慎乎发帖。不是有分享价值的好东东,您干嘛要发来浪费大伙时间呢??






●感谢在微信交流中带给我诸多启发的刘庆昌先生(教育)、刘铁芳先生(教育)、刘墨先生(艺术)、高惠敏先生(书法)、陈军先生(美术)、吴前琪先生(书法)、汲安庆先生(教育)……。



●看看我们在如下几个观点上是否能达成共识:
甲/管季超认为:微信群也是一个公共空间。既是共同空间,必然需要约定一个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也就是《群规》。完全自由、全无制约的公共空间是不存在的!您认为呢?
乙/管季超认为:您与群主是微信好友,群主诚邀您加入一个微信群中交流,总是善意和友好的行为。您如果认为理念不合,或对某一个领域并无兴趣,或工作太忙或己加群太多……,您可以明确地表示不入群!也可以在入群作过观察之后断然选择退群。不入群或退群,均是各自的自由!但,如果您待在某个群中,就必须遵守《群规》之约定。
丙/微信群既是公共空间,发言就应该文明有礼尊重群友,发帖就应该经过筛选不能毫无顾忌浪费群友宝贵时间。您认为呢?
丁/既然己加为(微信好友),就应该开放朋友圈。如不乐意开放,不如立刻取消微信好友关系,从此相忘于江湖。您认为呢?
……………………………………△总而言之,心中有他人,与人为善,才是好的交流态度。




●管季超认为,做一个好的(群成员),至少应有如下几个意识:
一、应有自知的意识。人贵有自知之明,在微信群中的交流,也是一种社会形象。
二、应有虚心学习的意识。既在某个(群)中,又有些空闲,不妨将群友发的好帖瞄一瞄,认真地参与一些专业状态的交流。您别只顾发自已的微信公号文章,只为提高"点击率"或给个人公号打广告。也不要总是将自己的大作往N个群中一扔了事。
三、应有遵守公共空间行为规则的意识。(这一点上面已有阐述,不再多说)




●管季超充分相信:微信交流中,也能结识志同道合趣味相投的朋友。微信群,也有可能成为掌中学术沙龙!
假如您也这样相信,并支持我这样去管群,则将(有可能)变成(完全可能)!
…………………………………………△谢谢您耐心地看到此处。




●微信是个好东东。微信群也是一个极好的交流空间。好东东,要用好!浪费了如此之好的交流渠道,怪可惜了的。您说呢?











口微信群中不必太"热闹"。说N多废话,是浪费群友时间!



●本帖专递杭州姚建杭先生、郑嘉禾先生。
2016年我在《中国钢笔书法》杂志第一期刊发《让微信群成为书艺交流的利器》一文。该文表达了我对微信群交流的基本观点。设立14个专业微信群,是对所持观点的践行!










题字:严海南先生。



口题字:王正良先生。



口管季超工作室13971958105www.jszywz.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11-25 12:23 , Processed in 0.062049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