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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关乎全部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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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9 09:36: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语言文字关乎全部社会生活
发布时间:2015/7/15

    语言是民族和国家的标志,语言文字之于人类、之于民族、之于国家、之于社会,其重要性毋庸置疑。由于语言文字是人类社会生活的要素,是日常交际的工具,因此人们对于有些语言文字使用中的问题往往习焉不察,见怪不怪。

  语言是民族和国家的标志,语言文字之于人类、之于民族、之于国家、之于社会,其重要性毋庸置疑。由于语言文字是人类社会生活的要素,是日常交际的工具,因此人们对于有些语言文字使用中的问题往往习焉不察,见怪不怪。比如吵架时骂个“我去”这样的脏词,文章中写个“艹根”这样的新字,发短信来个“欧了”这样的怪词,拍广告造个“咳不容缓”这样的词语,说汉语时夹上“out了”这样的外语,说句“亲,哦”成了“某某体”,还有人造出“人艰不拆”之类的新成语。确实,与“汉语走向世界”的大趋势相比,这些语言文字问题似乎无足轻重、无伤大雅。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常常引用一句古语“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其实也完全可以用来看待语言文字的这些小问题。上面说的这些语言文字现象于国家和社会来说也都不是“小事”!

  最近台湾有位语文老师认为有些汉语的语句得了“语言癌”,这或许言过其实。但对相关问题,“早发现、早治疗”还是有必要的。比如汉语和外语混用、“杂交”现象。钱锺书小说《围城》中就描写过一个“张先生”的说话腔调:“我有hunch,看见一件东西,忽然what d’ you call灵机一动,买来准OK。我常对他们说,不要用假货来fool我,我姓张的不是sucker。”近年来社会上像张先生这样说话的情况似乎愈演愈烈,不少人都喜欢在说话和写文章中夹杂着使用外文单词。

  再如新造词语问题。从语言的发展演变看,出现新词语、新词义一点也不奇怪。但目前有些词语却是为了“立异”而故意“标新”。比如“我”叫“偶”,“提意见”叫“拍砖”,“喜欢”叫“稀饭”,“睡觉”叫“水饺”,“同学”叫“童鞋”等不一而足。更有甚者干脆用字母、数字、标点等符号来代替汉字。如果这些都算是“汉语”,那汉语的词语可真是无奇不有了。

 还比如乱造词语问题。一种是“重复造词”,即原有特定词语又造个新词。比如吃饭“结账”,现在说“买单(埋单)”;原来说“照片”,现在则变成“写真”。再一种是“简缩造词”也有点过头了。比如“一本(大学本科第一批录取)、麻小(麻辣小龙虾)、个唱(个人演唱会)”等。还有一种是广告中常见的“改变搭配”。如“随心所浴(热水器)、百衣百顺(电熨斗)、骑乐无穷(自行车)”等,让人哭笑不得。

  还有就是所谓特殊文体问题。这几年出现了“咆哮体、淘宝体、凡客体、羊羔体、甄嬛体”等几十种所谓“文体”。这些特殊语句甚至还大模大样地进入了公共场合和正式文本中。据说某单位招聘通告中就有“亲,你大学毕业有木有?你驾驶执照有木有?”其他如大学录取通知书、城管通告、法院传票等都有用这些特殊语句的。可见其虽然怪异,但也颇有市场。

  不可否认,虽然上面这些现象能大行其道,必然有其产生、存在和应用的理由,而且求新求变是语言发展和应用的必然趋势,有些新词语和新用法也并非都面目可憎,但毕竟前面举的那些例子还是应引起足够的警惕。我们认为,必须在学校教学中要求青少年“好好说话”,也要在媒体宣传上限制这种“卖弄噱头”。事实上现在政府有关部门已经规定在正式场合不能汉外混用,不能乱改成语,也不能随意减缩词语和新造词语等。其实,语言文字形式的好坏,语言文字用法的取舍,“公道自在人心”。如果实践证明有些新词语或新格式更有魅力或更有好处,能为我们的语言文字生活“添彩”,那当然就会有生命力。

  文字是语言的重要组成部分,汉字更是世界上现存最古老的文字。近期社会上关于汉字的“热点”问题有不少,且都很值得讨论。

  比如要不要学习汉字的繁体字的问题。前几年21名政协委员在全国政协会上提出了“小学增设繁体字教育”的提案,有学者跟着提出“写简识繁”的建议,甚至有一些人还提出“废除简化字”的主张。相当一部分学者和民众支持学习繁体字,其理由估计不外以下几点:一是为了继承中华文化传统;二是便于学习中国古代文献;三是能够欣赏汉字构造和书写艺术。这跟日本、韩国虽然已基本不使用汉字,但仍然鼓励一些人学习和使用汉字差不多。但从大趋势讲,在中国大陆继续实行简化字,不但有法律依据,也是不可逆转的改革成果。

  再如汉语中要不要使用外文字母字词问题。据说因为新版《现代汉语词典》收了239个“NBA”这样的字母字词,于是有学者联名向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语委提出异议,说这是对汉语和汉字的严重破坏,将危及汉语和中华文化的安全。这之前教育部也曾公开表态反对将外文字母用于汉语,广电总局更是发过通知要求电视台禁用英文缩写词(后来中央电视台就将“NBA”改称“美职篮”,“GDP”改称“国内生产总值”)。当然也有学者支持词典收录字母字词,举出例证是字母字词进入汉语由来已久,最早1903年《新尔雅》收录“X光”,1965年《辞海》收录49个字母字词。而且事实上很多词语,例如“A型血、H股、DNA、PM2.5、U盘、H5N7病毒”等,不用外文字母字词还确实不行;更何况数学也用ABC,化学也用外文符号,阿拉伯数字和标点符号也是外来的,包括中央电视台台标“CCTV”就没有改。汉外混用确实是一种需要纠正的现象,但很多人愿意用和喜欢说,且在一些正式文件和新闻报道中也难以完全避免,所以不能简单地一禁了事,而需要综合考虑文字的规范要求和社会的使用情况。一方面要进行必要的宣传或采取措施加以控制,至少应要求正式媒体上尽量不混用包括字母字词在内的外语字词;另一方面对非用不可的专业外文字词也要减少到最低限度,并逐步选择恰当的汉语字词来取代。至于词典作为“附录”收录一些必要的字母字词,这只是为读者提供释义的方便,并不等于就在鼓励使用字母字词,其实是无可厚非的。

  最近读到赵世举教授主编的《语言与国家》一书(商务印书馆、党建读物出版社,2015年)。这本书从国家高度,从语言与安全、语言与经济、语言与科技、语言与文化、语言与社会的方方面面,讨论了语言文字的重要问题。我觉得,这本书不但是一部严谨的学术著作,将为国家社会、文化、经济、科技建设的顶层设计提供重要的参考;而且也很“接地气”,是一本有益的普及读物,对于提高全民族的精神文明素质有重要作用,也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都来关注语言文字问题。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文学院、江苏高校2011语言能力协同创新中心)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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