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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闯:情感、阅读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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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9 05:11: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情感、阅读与实践

——做好学术研究的三个起点

马 闯

研修班已经过去了三周,但七周的课程仍历历在目。黄老师及四位助教老师的点评和讲解仍言犹在耳,并在每次回忆时,皆会有不同的感受,发现新的深意。在线的课程,聚集了八位同学:四男四女、四法律四华北。大家分享彼此的笔记,共同讨论,共同进步,在问题与反思之间,总是蕴含着思维的火花。

于我而言,研修班像是一种学术之旅。七周的时间,我感受到自己的蜕变,发现了诸多自己阅读与研究过程中的问题;七周的时间,我也仿佛读了一本大部头的书,里面既有对撰写读书笔记的指导,也有对做扎实经验研究的指导。阅读黄老师的专著及论文,获取的是实践社会科学的知识;但聆听黄老师的讲述,更让我感受到对某种道路的坚定。懵懵懂懂中,我感受到做好学术研究,可能会存在三个起点。三个起点可能会构成一段时间内我能够坚持与贯彻的研究之路。本篇总结或许可以算作课程的最后一篇读书笔记,它既是我对课程“这本书”的回顾与思考,也是我对学术研究“这个实践”的认识与探索。当然,这种认识仅仅是我在课程中感受到的一些内容,它是个人化的、不成系统的,甚至仅仅是我个人的阶段性感悟。

起点一:真实的情感

问题构成学术研究的核心,而情感则可能成为问题意识的来源与动力。黄老师说学术研究既是一个自我认识和理解的过程,也是一个感情的过程。正是双重文化的并存与其间的张力才真正成为黄老师学术研究基本问题的关键。

有些时候,我们的问题就来源于对某一观点感情上的不接受。如有观点主张鸦片战争将中国带入了现代文明。此种论断与我们真实的体验截然相反,在感情上也是无法接受的,我们自然要予以反驳。此种论断也说明了某些理论具有形式化的倾向,只看到实践的一面,而看不到实践的另一面。课堂上,黄老师常常强调真实感一词,强调拥有真实感的重要性。我们在研究之时,就可以将现有的理论与我们自身真实的体验与情感连接起来,提出属于我们的疑问。布迪厄批判了西方社会学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二元对立,认为二者皆以理论化思维替代了实践逻辑,失去了对实践感的把握。在我们做学术研究之时,可能会陷入西方机械化、形式化的思维,让我们失去了对自身情感、自身体验的追问,让我们的学术研究失去了真实感。我们不是在写自己的东西,不是在表达我们关心的事情,而是在将形式理论推到极致。我们不断拷问我们自身的情感与真实的体验,我们就可以发现很多观点是不真实的、片面的,我们的问题就会源源不断;我们也会倾向于展现真实的世界,而非话语的世界。

将学术问题与我们的情感勾连,以学术研究解答人生的困惑,我们的研究就更具有动力。在第一堂课时,黄老师就指出我们青年长期面对着两套矛盾体系:主观与客观的矛盾、中西文化并存的矛盾。对于这些矛盾的解答既是中国学术研究的重要方向,也是青年在人生道路上常常面临的问题。正是情感推动着我们不断思索,正是内心深处的矛盾让我们的研究与中国的实践联系起来。回想自己申请研修班的主要动力,也来自内心的长期矛盾。法学研究领域,存在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之争。以我自己的研究方向而言,我更倾向于社科法学。但我常常觉得社科法学并没有统一的方法论,并不能很好地进行对话,其最终走向是将法学分裂。所谓的社科法学实质上就是“法学+其他学科”。如法社会学、法人类学、法经济学。但是,引入其他学科之时,社科法学是缺乏实践感的,其一般从其他学科的理论前提出发对法现象进行分析。其分析往往有趣且新鲜,但与之而来的是不同学科的不同抽象前提被引入到法学之中。法经济学的抽象前提“人是理性人”与马克思主义的抽象前提“人是阶级人”很难在一个学科之内进行理论沟通。从各自抽象前提出发,只能导致对法现象理解的分裂,并不能取得共识。如此,法学学科内部进一步分裂,各个学者只在自己的领域内“将抽象进行到底”,无法获得对法现象的统一认识。社科法学并没有阻挡法理学的死亡,反而加剧了这一现象。研究法理的我,常常受此折磨。

最后,将问题意识与现实中所最在意的事情连接,能够获得一种持久的研究动力,也能让我们的研究更具有现实意义,甚至能让我们获得坚定的内心信仰。作为典型的“小镇做题家”,我从内心就更倾向于关心“老百姓”的福祉,关注底层的苦难。在阅读黄老师的著作后,在不断地往返于城市与农村进行调研后,我越发感受到“苦难的人民”,认识到自己研究的意义。我常常在思考,我们总以为没有那些苦难,或许仅仅是因为他们的表达无法被看到。我常常对自己说,我的研究意义或许就在于表现民众的实践,真正关心他们的生活。在武汉的地铁口,常常徘徊着“摩的”,接着来往的上班族,争取一些钱,养家糊口。他们来自武汉的周边农村,想在城市里扎根下来。在乡村的法庭里,常常上演着农村的悲欢离合,她们是困不住的妇女,他们是在城乡之间彷徨的劳动人民。在不断关注民众生活的过程中,我愈发坚定自己研究的意义。

起点二:精准的阅读

精准阅读是获取论点与理论的重要途径,只有精准的吸收,方能有精准的认识与表达。在过往的阅读中,我形成了两种不好的习惯:第一,半理解式阅读。学习理论往往采用泛读的方式,阅读大量的经典。在老师的推荐下或者榜单的指引下,逐一将某一学科的经典一网打尽。此种阅读,看似面面俱到,开了眼界,实则浅尝辄止,很难运用到论文的写作中。不仅如此,不求甚解的阅读习惯会让我们养成不精确的学术习惯,撰写论文时,其表达也往往模糊不清,令人费解。第二,摘抄式笔记。在日常的阅读过程中,我并无撰写笔记的习惯,即使撰写笔记,也是在大量摘抄原文,并没有真正吸收理论。几周之后,书的内容已趋于陌生,笔记也很难运用到日常的写作与交流之中。

为了克服以上不良习惯,在各位老师及同学的启发下,我尝试了三种读书笔记的撰写方式:第一种,笔记按照书的章节进行总结。此种读书笔记,比较适合特别陌生的书,以作者的逻辑进行梳理。其好处在于面面俱到,能全面概括书中内容。以后运用笔记之时,也可以单拎出来一章进行使用。对于我来说,其缺陷在于文字上稍显啰唆,内容上仍感觉尚未消化,容易遗忘。第二种,笔记按照自己总结的主题进行撰写。可将书分为若干主题,对每一主题分别进行阐述。此种读书笔记适合核心论点不太突出的著作。第三种,笔记按照自己梳理的逻辑进行撰写。找寻书中你认为最为重要的一个逻辑,而后围绕着此逻辑安排自己的读书笔记。我在撰写读书笔记之时,常常会考虑三个问题:第一,作者的对手或者作者的问题是什么。我会将这些背景式的内容梳理清楚。第二,作者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作者在探索其问题时,一般会有自己的一套逻辑,我们需要在作者的问题与作者的论点之间不断定点摆渡。尤其对于理论书籍的笔记撰写,需要去深挖书的中心论点和核心范畴,一旦掌握了最核心的内容,阅读理论就不再那么困难。第三,追问自己是否认可作者的论点,自己有没有想要补充的内容。一般来说,我会尝试甚至逼迫自己去写几句话对作者的观点进行评论。当然,开始写评论时,会写得很难看,很不成句子,甚至是压根就写不出来的。不过,我的经验是,不断逼迫自己动手去写,总是能逼出一些文字的。

在撰写读书笔记、推进精准阅读过程中,我还遇到诸多问题。其中最为重要的问题是我的笔记晦涩难懂。对于我的笔记,黄老师的点评是:行文总体来说相对比较复杂难读,将本来就复杂的理论写得更为复杂了。坦白讲,对于这一问题,在黄老师未提出之前,我是完全没有意识到的。在我的观念中,笔记是写给自己的,语言晦涩也无伤大雅。但是,当我回过头再去阅读我的读书笔记之时,我发现自己也无法读懂自己的笔记。面对此种问题,黄老师提出了两个建议:第一,可采用西式行文方法,要求自己每一段文字都具有一个带头句,都从同一主要概括出发,朝向同一方向。第二,在以后的研究中,可聚焦一个问题,不断深化认识的过程中,自己的表达也就越发清晰。对于第二个建议,我开始并未明白,直到看到了刘建及郭长宁两位师弟精炼易懂型笔记之时,我才有所顿悟。两位师弟分享自己笔记时,能够感受到他们已经完全吸收了书中内容,并能够用精准的语言表达出来。受到两位师弟笔记的启发,我突然认识到,在精准阅读的同时,还要注意精准表达;真正的吸收,不仅仅是自己能够看懂,而且还能把别人讲懂。理解与表达也是一个统一体,我们无法在尚未想明白之时,将理论讲明白;反复深思某一问题,会让我们不断深化认识,也能让我们的表达不断清晰。可能很多人会和我有同样的习惯,在撰写笔记之时,往往想的很复杂,脑子里有很多东西,都想表达出来,都想写在笔记中。但我们需要认识到,读书报告也是一种输出,作为研究者需要养成精准表达的习惯。对于复杂理论的读书报告,我们可以尽量把能够输出来的东西输出清楚,已经想明白的表达清楚。如果存在诸多尚未想清楚的内容,可附在读书报告的后面,留待日后思索。

此外,精准阅读的过程中,我越发感受到理论的重要性。黄老师将理论分为为实质主义理论、自由主义理论、后现代主义理论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四大类,并要求我们精准地掌握四大理论。课堂上,分别由高原老师、蒋正阳老师、赵珊老师和赵刘洋老师为我们讲述四大理论。四位老师上课风格各异,为我们展现了四大理论的精髓与魅力,也为我们提供了自己的理解。每次听各位老师的讲解,我都意犹未尽,恨不得课程时间能够再延长一小时。在各位老师点拨及四大理论的不断折磨后,我欣喜地发现,自己进步了许多。在研究过程之中,我发现我可以通过四大理论很快地拆解掉对手,发现对手的一些本质,论文的写作也就无比的顺畅。不仅如此,四大理论也为我们提供了理解实践的角度,可作为我们分析的工具。借助四大理论,可分析从实践中获得的经验,甚至通过发现无法被现有理论概括的经验,来与理论进行对话,建构我们的理论或者观点。

起点三:广阔的实践

做扎实的经验研究,需要从实践出发,提炼出经验概括,拧出符合实践的理论。研修班并非培养理论家的课程,而是引导我们做扎实经验研究的课程。在深入于实践之后,我们会发现,我们面临的一个给定实际就是中西文化的并存。并且,这一实践是西方所不具有的,是西方理论家所没有遭遇的实际。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黄老师在课堂上对西方现有社会科学理论的评判。在黄老师看来,现有的社会科学理论对中国的实践都没有帮助,都无法提出一个明确的方向。西方学者完全没有考虑到双重文化并存的情况下该如何行为,该如何发展。西方理论家所考虑的要不是前现代的情况,要不是西方现代的情况,并没有对现代中国的考虑与概括。格尔茨在为前现代模式说话,但在他那里没有现代中国的概念。布迪厄考虑的是现代法国社会与前现代文化之间的对立,但他并没有考虑到他的第一助手在双重文化张力中的处境,也没有意识到表达与实践的背离。对于中国的学术研究,尤其是法学,我们面临的是双重文化之间的拉锯,是两套表达与实践之间的张力。对于这一问题的解读,答案不在西方的社会理论中,而在中国的具体实践中。我们相信,真正的突破来源于实践,实践会逐步形成一套新的看法、新的模式。在第二周的读书汇报中,十分有趣的一个现象是,《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的四个笔记中,对黄老师著作的理解与评论几乎是一致的。虽然黄老师对这本书并不满意,但对学生来说仍具有极大的启发性,黄老师的问题意识引发了我们这一代学子的共鸣。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我们已经感受到双重文化的特殊实际,我们既不能怀念过去的中华法系,也不能全盘西化并期待通过灌输形式化法律来改变实践。我们需要做的是直面现在中国中西并存的实际,建立一个超越中西对立的新型的法律体系。我们可以在实践中逐渐摸索出一条道路,并不断拧出这个道路的概念与方向。这并非一代人所能做到的,而是好几代人共同的工程。虽然我们现在仍看不到答案,也提不出一个框架,但我们相信,广阔的中国实践会不断形成新型的中华法系。

行文至此,最后一篇读书笔记也来到了最后。虽然课程收获多多,但仍存在诸多遗憾。受制于博士阶段的繁忙与空间的距离,我与研修班的各位学友交流的还是太少了。来自北京、杭州、武汉的七位学子都十分优秀,我感受到他们饱满的学术热情,并常常能从他们那里获得启发。希望往后的日子能有缘再见,多多交流,共话实践社会科学。最后,感谢黄宗智老师、高原老师、赵刘洋老师、蒋正阳老师、赵珊老师的无私教导,感谢刘建、刘嘉琪、王婧蓉、梁竹、郭长宁、李瑞阳、芦丹七位同学的分享与启发,与各位师友相遇,是我一生的财富。在结束最后这篇读书笔记时,我发现自己无比想念七周上课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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