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对初中学段写作能力训练的要求 余映潮 对于“写”的训练,新课标对于不同学段的“写”的训练使用了不同的“术语”: 第一学段(1~2年级)称为“写话”,第二、三学段(3~4年级)(5~6年级)是称为“习作”,第四学段(7~9年级)称为“写作”。 了解第四学段的写作能力训练要求,需要从第三学段看起。 第三学段(5~6年级)的“习作”训练的重要要求有: 能写简单的记实作文和想象作文,内容具体,感情真实。能根据内容表达的需要,分段表述。学写读书笔记,学写常见应用文。 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根据表达需要,正确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 可以看出,五六年级学生的习作训练,已经有了一定的标高。 在这样的基础上,新课标对第四学段(7~9年级)学生写作能力的训练主要提出了如下要求。 1.训练项目 (1)写作时考虑不同的目的和对象。根据表达的需要,围绕表达中心,选择恰当的表达方式。合理安排内容的先后和详略,条理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运用联想和想象,丰富表达的内容。正确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 (3)写记叙性文章,表达意图明确,内容具体充实;写简单的说明性文章,做到明白清楚;写简单的议论性文章,做到观点明确,有理有据;根据生活需要,写常见应用文。 (3)能从文章中提取主要信息,进行缩写;能根据文章的基本内容和自己的合理想象,进行扩写;能变换文章的文体或表达方式等,进行改写。 (4)根据表达的需要,借助语感和语文常识,修改自己的作文,做到文从字顺。能与他人交流写作心得,互相评改作文,以分享感受,沟通见解。 2.训练数量 作文每学年一般不少于14次,其他练笔不少于1万字,45分钟能完成不少于500字的习作。 3.对学生学习写作的要求 (1)写作要有真情实感,力求表达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感受、体验和思考。 (2)多角度观察生活,发现生活的丰富多彩,能抓住事物的特征,有自己的感受和认识,表达力求有创意。 (3)注重写作过程中搜集素材、构思立意、列纲起草、修改加工等环节,提高独立写作能力。 4.对教师作文教学的建议 在写作教学中,应注重培养学生观察、思考、表达和创造的能力。要求学生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并且抵制抄袭行为。 为学生的自主写作提供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鼓励写想象中的事物,加强平时练笔指导,改进作文命题方式,提倡学生自主选题。 写作教学应抓住取材、立意、构思、起草、加工等环节,指导学生在写作实践中学会写作。重视引导学生在自我修改和相互修改的过程中提高写作能力。 要重视写作教学与阅读教学、口语交际教学之间的联系,善于将读与写、说与写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积极合理利用信息技术与网络的优势,丰富写作形式,激发写作兴趣,增加学生创造性表达、展示交流与互相评改的机会。 5.对写作评价的具体建议 写作的评价,要重视学生的写作兴趣和习惯,鼓励表达真情实感,鼓励有创意的表达,引导学生热爱生活,亲近自然,关注社会。 写作材料准备过程的评价,不仅要具体考察学生占有材料的丰富性、真实性,也要考察他们获取材料的方法。 重视对作文修改的评价。要考察学生对作文内容、文字表达的修改,也要关注学生修改作文的态度、过程和方法。 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是书面的,可以是口头的;可以用等级表示,也可以用评语表示;还可以采用展示、交流等多种方式。 要通过多种评价,促进学生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对于作文的评价还须关注学生汉字书写的情况。 提倡学生在成长记录中收存有代表性的课内外作文和有价值的典型案例分析,以反映写作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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